回天狼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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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黑洞如同洪荒凶兽一般,不断地席卷着沙子,仿佛要把一切都吞噬了一般。

大牛带着黑丫头不断地奔跑着,好几次都差点被流沙所淹没,一直跑了一天一夜才停下来。

不知是不是黑洞已经吞噬够,沙漠上的沙子已经停止了流动。

放眼望去沙漠里的沙子似乎都少了许多,而周围则没有顾惜之等人的踪迹。

“丫头,咱们好像迷路了。”大牛将黑丫头放了下来,一脸茫然地四下看着,根本不知身在何处。

黑丫头也一脸茫然:“胖姐他们不见了。”

那要怎么办?

二人大眼瞪小眼,皆是一脸无措,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看向天上的太阳,倒是还能分得清楚方向,可这也是大致的方向,并不能准确地找回去。

二人商量着要不要往回走,可跑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白天里且不说,夜里却很难分得清方向,根本就不知自己曾跑过什么地方。

况且谁也不知沿路往回走,还会不会再遇到流沙。

商量了许久,二人决定朝南直行,反正二人不缺水,凭着二人的能力总能弄到吃的,坚持一下就算是走得再远,应该也能坚持得下去。

……

安荞猜测黑丫头跟大牛应该是迷了路,可人就是如此,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哪怕再过渺茫也想要等一下。

冷静下来分晰了一下,若大牛跟黑丫头躲过了黑洞的吞噬,很有可能与这里相隔了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一时半会都还走不回来。

“要不然咱们回去吧,到时候留下个信息就行,若是黑丫头跟大牛回来,就能看到咱们留下来的消息。”安荞推开黏歪在自己身上的顾惜之,一屁股坐了起来,伸手拿过自己被撕破了的衣服穿上,只是看着破破烂烂的,眉头就忍不住皱了起来。

顾惜之不乐意:“那么早回去做什么,再等三天。”

安荞直接给了他一脚:“少废话,你要不想走,你自己待在这里。”

顾惜之这才不情愿地爬了起来,小心把已经穿好衣服的安荞推到一边:“你一边待着歇会去,我来收拾。”

安荞并没有抢着去做,这王八蛋缠了她整整三天的时间,只要一有精力不管她愿不愿意都上来缠她,好几次她都想要拿针扎他。

只是觉得男女之间,在这种事情上面,若是她显得太过强势会不好,才将就点让着他。

如今终于从这帐篷里出来,安荞就懒得惯他这臭毛病,他爱收拾就让他收拾去。

安荞估计这小心眼的死男人是真计较上,竟然不喊着要等到成亲才洞房花烛夜,只是犹豫了一下就睡了她三天,简直了。

讲真安荞并不想在沙漠这里,可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真做了。

这其实不能做怪顾惜之,若是自己当时有醒悟过来,心里头的抗拒再强烈一点,有些事情肯定不会发生。

由着顾惜之收拾,安荞闭上眼睛原地站着修炼,默默地修复着身体。

顾惜之时不时看安荞一眼,越看就越是满意,虽然腿有那么点发软,正打着颤儿,内心却感觉无比的充实,有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已满,正在不断往外溢出。

“媳妇儿,等离开沙漠咱们就哪儿也不去,回去成亲好不好?”顾惜之把东西都收拾好,却没有直接背起来,而是盘腿坐了下去。

若不是看到安荞在修炼,顾惜之也暂时想不起还能靠修炼减去疲劳。

安荞缓缓地睁开眼睛,瞥了顾惜之一眼,又闭了上去:“如无意外。”

顾惜之咬牙:“肯定不会有意外,就是有意外你也不许再走,必须得跟我成了亲再说。”

安荞淡淡地‘哦’了一声,心底下不自觉地划过黑丫头的身影,很快又沉寂了下去,继续闭眼修炼。

不过片刻安荞就完全好,再没有之前的难受,感觉浑身都很是舒爽。

看了顾惜之一眼后,安荞便四处找起石头来。

沙漠里的石头并不好找,安荞找了好一会儿才找了大小不一的一小堆石头,堆在原来扎帐篷旁边的那个大石头上。

撕了块布条想了写字,却发现没有笔墨,迟疑了一下就想咬破手去写。

手刚放到牙齿那里,就被顾惜之扯了下来。

顾惜之刚修炼完就看到安荞自残,赶紧扯住了安荞的手,直瞪眼:“你干嘛,嫌流的血还不够多?”

安荞眼睛微闪,饶是面皮再厚,此刻也有那么点窘迫。

“那你来。”安荞一把将布料塞到顾惜之的手上,绝逼不会承认自己不好意思,反瞪了顾惜之一眼,“我得给黑丫头留个字条,省得她回来这里,还以为咱们都被埋里头去了。”

顾惜之倒没有看到安荞的窘迫,赶紧把布条接了过去,却没有跟安荞似的要把手指头给咬破,而是在收拾好东西那里抽出一根筷子来,捏在手上凝聚起灵力烧了烧,这才在布条上写了起来。

之后又放水泡了泡,又折腾了一会儿,才妥妥地把布条写好。

“这样不就好了?”顾惜之一脸得意地把布条递过去。

安荞面无表情,一把将布条扯了过来。

小黑驴子你胖姐叫你回家!

这字条倒是简单,光是小黑驴子这几个字,估计黑丫头就知道是写给她的,倒是不用去强调点什么。

安荞看着没有什么意见,就把布条往石头底下压住,看着很是显眼,又不会被风刮掉。

“走吧。”安荞瞥了一眼那堆东西,一看就知道不用自己来背,也就懒得去管那么多,把那一袋吃食往自己肩膀上一挂,直接扭头就走。

心里头惦记着雪韫的情况,不知雪韫现在怎么样了。

只不过安荞就是再担心也不会说出来,毕竟顾惜之这个醋坛子太过小气,若是说出来不知顾惜之还要怎么闹。

顾惜之嘴巴一直是咧着的,显然心情很好,把东西都背到自己的背上,一点都不嫌多也不嫌累,完了还跑上去牵着安荞的手。

一路上嘴巴叽叽歪歪,没停过地说,仿佛有说不尽的话。

哪怕天上有一只小鸟飞过,顾惜之也能说好久,给安荞的感觉那不是一只小鸟,而是一大群的乌鸦。

大多时候安荞都不说话,只偶而会应一声。

顾惜之也没嫌弃,仍旧自顾自地说着,若是安荞能忍住不应声还好,要是应了那么一声,顾惜之能变得更加的激动。

安荞其实有些不明白,这个死男人怎么就能高兴成这个样子,自己作为一个老圣女,做了一回老牛吃嫩草,都没有感觉那么的激动。

能确定自己是在意这个男人的,自打跟这个男人发生了关系,就有种别的男人都是浮云的感觉。

只是安荞到底不是那种爱情大过天的人,倘若叫她跟顾惜之分开,不是不会难过,甚至有可能会难过到不想活,但结果安荞还是会活下去。

没有谁离开谁会活不下去,爱一个人不是安荞的全部,或许安荞可以为顾惜之付出全部,哪怕是性命。

前提是顾惜之不曾背叛安荞,并且值得安荞去付出。

如同现在一样,眼里心里都只有安荞一个,那么不管付出什么都是值得。

好比如安荞现在的心情,虽然有那么点嫌顾惜之聒噪,却不曾厌恶与不耐烦,若是某一刻顾惜之安静下来,反而还可能会不习惯。

安荞想要先到杀手门去看葬情,顾惜之虽有些不高兴却没有反对,也不再强调安荞是他顾惜之的媳妇儿,不能再去看别的男人。

或许在顾惜之看来,安荞已经是他的人,应该不会再稀罕别的男人。

只是到底是有着一半天狼族血脉,女尊男卑自上古时期以来早已融于骨血当中,心里头总是有那么点自卑,总担心安荞会移情别恋。

在爱上安荞之前,顾惜之就是个十足的浪人,何曾如此小心翼翼过?

顾惜之也不曾后悔,若非遇到安荞,他很有可能已经死掉。

就算不曾死掉,也会被想方设方恢复容貌,然后被嫁给天狼族位高权重的狼母,一辈子成为他人的禁脔。

哪怕不是禁脔,在天狼族也不会有自由,如同蓝月皇朝的公主一般。

拥有着无比高贵出身,享尽荣华富贵,却最终会成为笼络朝臣的工具。

用安荞的话来说,那就是出来混的终究是要还的。

二人很快就到了杀手门,在看葬情的时候,顾惜之单手抱着安荞的胳膊,手小心翼翼地看在安荞的肚子上,眼珠子一个劲地滴流转着,心里头惦记着那里头会不会已经有了个小娃娃。

若是有小娃娃,会是男娃子还是女娃子。

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顾惜之都感觉好纠结,就如他的身份那么纠结,不管是男是女都怕会被嫁出去,孩子都是留在家里的好。

安荞没去理顾惜之的小动作,也没去琢磨顾惜之这小动作的意思,一直蹙眉看着葬情。

那个长得比女人还要美还要妖娆的男人,现在看起来似乎更好了,远远看着皮肤不是一般的白嫩。

不知何时起,眉心竟然出现了一颗红痣,配上那一抹红唇。

简直了。

若非早知那是个男人,打死都不会相信那是男人,毕竟太像个女人了。

“你们门主什么时候会醒?”安荞忍不住问跟在一旁的老杀手。

这名老杀手年轻的时候透支得厉害,刚见面的时候喘气都跟拉风箱似的,还是安荞出手才捡回来一条命,连同早年的暗伤都给治好。

再加上外家功夫不错,瞅着再活过三十年,都没有任何问题。

安荞就以为这老杀手会对她热情一点,至少会把葬情的情况好生跟她说一下,不至于让她一直惦记着,心里头直抓瞎。

结果老杀手手里头拄着的剑始终还是拄着,仍旧是面无表情:“不知,可能是三年,可能是三十年,也有可能是三百年。”

安荞想打死这老杀手,觉得自己白费了功夫。

“那你们没有门主,能行吗?”安荞忍不住又问。

老杀手瞥了安荞一眼:“门主还活着。”

这意思就是说只要门主还活着就行,不管是醒的还是昏迷着的?安荞觉得自己真相了。

却不知道更真相的是,这些杀手们希望他们门主一直沉睡,最好睡足三百年去,省得老是没事玩败家。

三百年的时间,足够杀手门累积出一些底蕴来,说不准够他们门主败十年家。

这些杀手都是从孤儿中挑来,大多都是三四岁的时候被挑回来,早就被杀手门的这一套给洗脑。

并不认为那样有什么不对,反而觉得那样做才是对的。

门主就只是门主,撑门面用的,有活着的门主就行,干吃饭不干活也是应该,指手划脚也得听,不过要是这么败家的,沉睡了也是挺不错的。

“睡着也好,省得出来祸害人间。”安荞给予了肯定,长了这么一副祸国殃民的样子,若是女子还好说,偏偏就是个男人。

这是个男人啊!

要是出去溜达一圈,让天下的男人猛然发现自己竟然是喜欢男人的,那就真的玩大了。

顾惜之适时说了一句:“对,沉睡三百年!”

安荞瞥了顾惜之一眼,其实她对葬情没有什么感觉,只不过因为葬情当时救了她,不止抱她走了一段路,还把她当成个巨大婴儿背着,感觉里头有那么点奇怪,有那么点纠结,又有那么点抓狂。

才如此的‘念念不忘’,总觉得葬情应该醒来一下。

醒来做什么?

自然是让她跟他吵一架,又或者是打一架,不管最后是做朋友还是做敌人,都算是有个交代。

不必跟现在似的,占了所谓的救命恩人的位置。

谁料一群面无表情的杀手,竟然给予了肯定,齐声:“沉睡三百年好。”

安荞就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尼玛一群智障!

“走了,这次走了以后,我估计就再也不会来你们这里了。”安荞转身便走,不过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哎,我说你们以后接生意的时候,别接安姓人的生意啊,又或者接生意之前先打听得清楚一点,别接我家亲戚的生意,我可不想跟你们干架啊。”

老杀手面无表情:“不接,接你们家生意忒亏。”

安荞点头:“不接就行。”

老杀手瞥眼:怎么还不走?

安荞没看懂那眼神,又说了声:“不过你们要是接了离丰县近的生意,不妨到我们家做客,我们家不嫌弃你们的。”

老杀手:我们嫌弃你们,杀手从不做客他人家,只会杀到他人家去。

这眼神安荞算是看懂了,摸了摸鼻子,也不说些什么了,总不能让人家杀到自己家去,灰溜溜地转身就往大殿走去。

打算歇上一天,再回云县去。

只是不知雪韫现在是在云县,还是在漠城那里,毕竟是受了伤,应该不会走得太远。

老杀手面上终于有了嫌弃,并不感谢安荞的救命之人,杀手门里的杀手都依靠着透支生命力来提升能力,一般活不过四十五岁。到了三十八岁以后就不会再接单,留在杀手门里教导下一代杀手,一般都个两三年就会死,再久也就六七年那样。

活得久了,反而嫌弃了。

老杀手现在就是嫌弃自己死不成了,杀手门里就没有跟他那么老的存在,简直就是个异类。

自杀是不可能,只有在走不动的时候让亲手教导出来的下一代杀了自己才行,然而他感觉还能走三十年。

老不死了,好讨厌的感觉。

老杀手不高兴了,招待自然就没有那么周到,偏偏安荞二人还没有察觉出来,以为杀手都是这个尿性。

二人在大殿里打了一个晚上的‘架’,第二天一早神清气爽地离开。

等到安荞二人离开,杀手们都聚到了一块,一个个面无情表情。

“传说那是妖精打架。”

“师父教导,妖精打架时最好下手。”

“作为杀手最好不要妖精打架。”

“因为妖精打架会上瘾。”

“作为一个合适的杀手一定要学会克制。”

“可以试试妖精打架,看看自己克制力如何。”

“克制得住就是最厉害的杀手。”

“门里没有女杀手。”

“培养几个。”

……

只有老杀手没聚到一块,去雷井时路过停顿了一下,听后那张老脸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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