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六【】(2 / 2)
那位小姐仍然在笑容满面地给她们做思想工作,任笙大抵也猜到退货不同于换货,说不定是要扣员工工资的,她心中一句“林老师,要不您就留着穿吧”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一个很低沉的男声在身后骤然响起:“什么事?”
那位小姐立即变了变脸色,随即恭敬地道了一声穆先生。
(二)
这是个略耳熟的好听声音,任笙不经意抬起头来向穆司城的方向瞥了一眼,在发现自己并不认识对方之后,又安静地转过脸去。
与任笙刚刚的探望目光不期而遇,那时的穆司城也并没有料想到站在林苑身后的人会是她,想来,也只刚刚分开一个多小时的光景而已,倒是有缘。
林苑在看到来人是穆司城之后,微笑着解释:“没事没事,我要退一件衣服,一个小时前买的。”
穆司城极礼貌地笑着点头,随即看向顾客服务中心的姑娘:“这位是我阿姨,尽快处理好。”
那位小姐忙不迭地自林苑手中拿过那件秋衣,随即在电脑上敲击几下就将钱悉数退还给了林苑。
“青茉也来了吧?”林苑轻声问道。
穆司城只点了下头,随即岔开话题:“阿姨您去哪里,我送您。”他的目光已经有意无意地流向任笙几次,她就只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看,又好像什么也没有听,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林苑再度牵起任笙的手准备就走的:“我开车过来的,你快去忙吧。”
任笙的手机恰好唱起了歌,她掏出手机有些费力地看了屏幕一眼,傅姗姗三个字赫然于屏幕上跳动着,林苑立刻松开手示意她去一旁接听,任笙感激地笑笑,随即转过身去,走到了角落处。
仍然是那部被他撞飞在地碎了屏幕的手机,穆司城看得清楚。
许多年以前,他攒够了钱给叶羽买了一部当时最流行的手机,那时的手机还都没有智能化,跟今天相比,拿在手上揣在兜里都实在厚重。有一回,叶羽下课之后手机被掏了,被掏的时候她是感觉到了的,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贼已经跑出了一段距离。那一天的叶羽仿佛是个无所畏惧的战士,一路追了贼十几条街,边追边高声喊着抓小偷,那个贼大抵也是跑不动了,最后把手机往身后一扔,等叶羽弯身去捡的时候,不见了踪影。
穆司城还记得,那天傍晚他见到叶羽的时候,她哭得简直肝肠寸断,就因为他送的那部手机被小偷摔碎了屏幕。
他看着灰头土脸的她,牛仔裤上还残存着跌倒之后没有来得及拍掉的尘土,他那时候很想数落她一番,手机丢了可以再买,街上车来车往,危机四伏,怎么能一点安全意识也没有。
可是他却听见她断断续续抽抽搭搭地跟他说,对不起,我没保存好你送的礼物。她哭得伤心欲绝,他终究狠不下心再开口苛责,只觉得,满身满心的幸福。
这些年的穆司城已经很刻意地控制自己不去回忆,因为回忆会将他凌迟得体无完肤。如若不是刚刚看到任笙仍然在使用那部被摔碎了屏幕的手机,那一段记忆,便是会一直尘封在他心底了罢。
穆司城的目光再度下意识流向角落里背对着他的任笙,这样看去,连背影都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到,有那么一瞬间,令他分不清楚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订婚之后你们两个有没有更着急结婚?”林苑开口打破沉默,只这样安静地站着总是有些尴尬的。
穆司城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脸上挂着得体的礼貌笑容,半开玩笑地说道:“急也没有用的,顾大小姐要对我考察透彻。”
林苑也笑,而后意味深长地与他闲谈:“这一辈子能嫁给爱情能迎娶爱情是多幸福的事,可惜很多人并不能懂。”
穆司城没有开口,林苑是顾青茉妈妈林岚的亲生妹妹,他与这位阿姨并不熟稔,但总觉得,她与顾家的每一个人都不太一样,顾家跟林苑的走动并不亲近,穆司城没有兴趣探问这其中的原因,但是,他并不讨厌顾青茉的这位阿姨。
任笙接完电话立即走到林苑身边,十分好笑地对林苑说道:“傅姗姗今天出团碰到她男神,这会儿她已经激动的语无伦次了。”
林苑对傅姗姗是很有印象的,因为每次上课她都会坐在任笙的旁边,就算不听讲也只是一个人趴在桌子上补充睡眠,绝不影响纪律。“男神?”对时下的流行词汇也并不陌生,林苑感兴趣地问道:“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吗?”
任笙遗憾摇头,忍俊不禁:“不是呀,这傻姑娘眼光高的离谱,她已经相中江山风向传媒的陆逸恒很多年了。”
林苑立即笑着点头表示赞同:“我们系得有三分之二的姑娘都相中他了吧?”随即林苑忍不住感慨:“我如果有个女儿的话,大概也很希望有那样的女婿。”
穆司城沉默不语,不得不说陆逸恒的对外公关形象塑造堪称完美,等那家伙度假归来,想必又有的跟他吹嘘这一路的艳遇事件了。
“谁知道本质怎么样呢?”任笙忽然冒出一句话来。
“你觉得呢?”穆司城也忽然开口,一双墨色眼眸不见波澜地望住她。
没有想到他会突然接茬,任笙抬眼回话,完全是闲谈的玩笑语气:“我觉得他的情感生活会很丰富,也许他在感情上的人生信条是不到四十不结婚也说不定。”
笑意爬上穆司城的眼角眉梢:“你不如就说他很花心多情?”
任笙立刻很是认真地摇头:“我还是要在这个圈子里混的。”
穆司城笑望着字斟句酌的任笙,熟稔的亲近感觉再度不受控制地汹涌袭来。他甚至就要忍不住开口问她一句认不认识叶羽,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骤然响起。
“你快忙吧,我们走了。”林岚微笑挥手,而后跟身边的任笙相偕离去。
顾青茉的电话已经进来一段时间,穆司城接起手机看着林岚与任笙离开的那个方向,若有所思地回:“我在楼下,这就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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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知道任笙即将进佳话传媒实习之后,何岳便改了主意,他决定暂时进佳话上班。在他看来,老何头每次见他非打即骂,倒是杜岷江叔叔一向待他如亲生儿子,所以在杜叔手底下的话,总不会吃什么苦头。
可是!一想到那个狗皮膏药于芷曦他就头大,枉她生得花容月貌,从小到大做起事来全然不会经过大脑的,他已经对她明确说过无数遍“不喜欢你”,然而却一句都没有飘进她大小姐的脑袋里。
好在他有一个对于芷曦死心塌地着魔的兄弟,既然控制不了正面战场,那么他完全可以采取迂回战术——培养支持郑易搞定于芷曦。
在郑易听说于芷曦回国之后,腐朽多年的小心脏终于又重新注入了鲜血。这几天老何头看何岳看得紧,他出门一趟都很费劲,于是见不到何岳的郑易只好没日没夜打了鸡血一般地跟何岳煲电话粥,俩人讨论了两天,得出的第一套方案是先把于芷曦约出来,多多创造郑易跟她在一起的机会。
于是这个光荣的任务就落在了何岳肩上,他负责打电话把于芷曦约到酒吧,剩下的工作,就全都交给郑易完成了。
那时乐颠颠只想着怎么摆脱于芷曦狗皮膏药式纠缠的何岳并不知道,某天的自己会悔得肠子发青,然而每个人的人生都大抵如此罢,最初的自己,往往不甚清楚自己究竟最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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