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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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梦境捏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朱常治刺溜了一下快掉下来的口水,揉着脸颊,在嘴里活动着微微发木的舌头。

朱常溆看着纸上晕开的墨迹,微微皱眉,又迅速松开。他将笔搁在笔山上,“母妃,我们在商量着火器的事。”

“火器?”郑梦境没见过,但到底还是听说过的,“我听说朝鲜那边儿缴获了倭人用的火器,送到你父皇那头去了。”

朱常治点头,“我们都瞧见了,还玩儿了呢。”他双手张开,比划着,“有这么长,这么大,摸起来冷冰冰的。皇兄说里头没装火药,所以打不着人,但见我玩,他还是担心。”

郑梦境扫了眼他,“你个没轻重的,当然得叫人操心。”她探头朝零碎画着些东西的纸上看了眼,“你们这是在……画火器?”

“是。”朱常洵朗声道,“倭人的鸟铳要比咱们大明的好,若能仿制后分发给兵士用,便是添了利器。”

郑梦境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比起几个儿子,她对这个东西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不过你们也没学过这个,就这么照葫芦画儿,能有用?”她挺直了腰,把目光从纸上移开,“还是得寻个先生来教吧?”

虽然自己不懂,但只要是对大明好的,做了也并无不可。儿子想学,那便学,技多不压身,指不定以后哪天用上了呢。

朱常溆倒是想过找人来教,但朝上对火器研究透彻的并没有几个人,而且职位低下,轮不到他们来教皇子。“工部兴许有几个人会懂,不过也只怕是知道皮毛,这样的人来教,倒不如不教。”

“也是,免得误导了你们。”郑梦境将这事儿记在心上,想着让宫外的兄长替他们寻个好先生。

朱常溆原想让母亲去同父皇说和说和,将徐光启给叫进宫来。可转念一想,徐光启此时大抵还在忙活着科举,他在三十一年的时候才考中进士,现在却是不知道身在何处,就是要找也不容易。

朱常洵却有几分不明白,“母妃,你说火器既然是个好东西,为什么朝臣都不重视?”既然是打仗的利器,自当该人人都有一个,届时无论是对上北夷,还是倭寇,都能用得上。

郑梦境哑然,这些东西她并不懂。

回答他的,是朱常溆。“因为大明朝并非连年战事。”他顿了顿,“永乐八年,征交趾,大明习得神机枪炮法,祖宗特置神机营。正德、嘉靖年间,佛郎机人觊觎我朝,海境战事不绝,又得佛郎机炮。只有战事一起,且大败,才能叫人吃得教训。”

朱常洵若有所思,“宁夏之乱,大明胜了,所以大家就只想着赢,而不去想着输了的时候会怎样。现今碧蹄馆大败,所有人都知道了倭人手里的鸟铳要比咱们的好,所以才特地送来给父皇。”

“是这个理。”朱常溆点头。他将目光重新放回到图纸上,背在身后的手捏成拳又松开。

因前世之故,他对火器并不十分了解,所以即便如今想要仿制红衣大炮也做不来。但鸟铳的确会在之后起了大用。只这次,万不能都放在库房里烂成废铁,得派上用场才是。

郑梦境有些糊涂,“你们说的鸟铳,虽然厉害。可先前的平壤不是大胜?那时候倭人手里也有鸟铳啊,怎得咱们就胜了?”

朱常溆摇摇头,替母亲分解道:“平壤咱们能赢,是因为有火炮。倭人越海渡洋,纵国内有火炮,也运输不及。但火炮威力虽大,却也笨重,不及鸟铳轻便,单人即可取用。一门火炮需几人同时协作才能发挥作用。”

“所以这次,因火炮没能送到碧蹄馆,所以咱们输了?”郑梦境试探着问,竭力想让自己学更多的东西,弄清一些本身不知道的事。

“有一部分的缘由在里头,但不是全部。”朱常洵道,“儿观舆图,碧蹄馆的地形狭隘,听说又多泥泞水田,并不利于骑兵作战。火炮笨重,怕是也难以送至前线使用。”他扭头看着哥哥,“皇兄说得没错,这种时候,火炮固坚利,却也比不上火铳。”

朱常治仰着头,老神在在地道:“母妃,这些东西都是男人家该知道的。妇道人家就别管这些啦。”

郑梦境虎着脸,“谁同你说的?妇道人家怎么啦?你自己个儿还是妇道人家生的呢。我告诉你,小看了妇道人家,日后保不准自己就跌在妇道人家手里。”

朱常溆闷笑,“治儿却是想岔了。本朝石柱宣抚使家的秦贞素虽是女子,却也是善战的好手。其麾下的白杆兵,远近皆知威名。”

“更有花木兰、梁红玉。”朱常洵附和道,“咱们身上穿的绸缎,还是妇人养蚕织布得来的。”

朱常治缩了缩脖子,硬着嘴,“可是先生说妇人……无才便是德。就该安安心心地呆在家里,处理庶务。”

“哪个先生说的?”郑梦境眉毛一挑,“等会儿我就去见你们父皇,叫他给你将先生换了才是!有这等先生教人,还不把你给教坏了。”她心中冷笑,此等迂腐之人真真是读书读傻了。只可怜了他家的老母和妻女,受此等人的白眼。

朱常溆见弟弟的懵懂模样,耐心教导,“先生说的并不一定就是全对。治儿,人之所以同草木牲畜有区别,”他指指自己的心口,又点了点额头,“乃是因人能七情六欲,能思考。父皇虽是天子,却也有错的时候。唯有圣人之言,才是真正儿地没错。”

郑梦境冷哼一声,“我瞧着圣人也并非全对。说什么‘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子哪里难养了?”

朱常洵歪头,瞄了眼画纸,有些遗憾,“若是能学怎么用火铳就好了。”可惜父皇和母妃绝不会应允。

郑梦境见不得儿子这模样,便道:“待你再大些,我就让你父皇请了先生来教。可好?”顿了顿,“但是你得先学会了骑射。现在十箭能中五箭,却是很了不得了。你若能十箭中个七八箭,母妃就去同你们父皇说和,好不好?”

朱常洵顿时开了颜,“果真?儿子知道火器不比弓箭,更能伤人,我会小心的。”

“自然。”郑梦境笑弯了眼,“母妃什么时候骗过你?你有分寸就好。”

朱常溆目不转睛地望着画纸,冷不丁地道:“听说海境多海贼,不知道史公公会不会撞上。”

海贼?!郑梦境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她还欠着史宾的人情没还呢,若是就此阴阳相隔,心里怎么过意得去。

“说不好。”朱常溆将画纸收了起来,“佛郎机人盘踞马六甲,既然他们能与大明朝做营生,将火炮这些东西货于咱们,那海贼也能同他们买。不过是钱多钱少罢了。”

郑梦境小心翼翼地道:“所以海贼也有火炮这些东西?”

朱常洵头一个回过味儿来,“可不止。兴许佛郎机人还能将他们的船直接给卖了给海贼。听说佛郎机的船,可比咱们建的要好上许多——都能出远海呢。”

郑梦境额际的青筋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心口也闷得发慌。但她还是不死心地问道:“应该……不至于吧?”

不是说海境犯境大都是倭寇吗?

“母妃,犯我大明海境的不仅仅只有倭寇,还有不少假倭。他们本为汉人,因故流亡于海上,不打家劫舍,又何来的银钱度日?过惯了这等不劳而获的日子,哪里还想着回来耕种。”朱常溆冷笑,“假倭可不用纳税,抢了多少都是自己的。”

郑梦境深吸了一口气,跌坐在绣墩上,只半个屁股靠上,一时没坐稳摔在地上。几个儿子赶忙将她扶起来,“母妃!”

“我只知海商利丰,却上不知有这等险情。”郑梦境顾不上擦脸上的泪,“只盼着史宾能灵醒些,采办的货物都没了,也就罢了,咱们再凑些钱便是。命留着才是顶要紧的。”

朱常溆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自己的话竟然惹得母亲难过,忙劝道:“许运气没那么坏呢?我看史公公在宫里的时候,也是个有主意的人,凡事想的通透,断不会有性命之虞。母妃且安心。”

儿子的话丝毫没能安慰到郑梦境,之后一连几日都从噩梦中惊醒。不是史宾出海遇上海贼,首级被砍下挂于船头。就是货物被劫掠一空,史宾叫人从船上推到海里头,在茫茫无际的海上抱着浮木漂泊着也遇不着好心人来救,最后命丧鱼腹。

朱翊钧见她成日提心吊胆,也看不下去,便道:“你既这般担忧,朕差人去月港跑一趟探探消息。可好?”

郑梦境忙不迭地点头,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给抠出洞来,心里只盼着传来的是好消息,史宾真个儿没事才好。

派去月港的人第二日就启程离开京城,一路南下,路上并不耽搁。到了月港后,他才知道,史宾才离开了半个多月,便是按路程来算,离回来还早着。海上传输信件不如陆地上方便,留守在月港的人也得不到信。

来人无法,只得也一同留在月港,等着史宾回来。

不知是想什么来什么,还是史宾的运气真个儿就那么差。他头一次出海,就撞上了海贼,而且这名海贼来头还不算小。

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两艘船一前一后地朝大明海境的反方向而行。

史宾与同行的船工们被绑住了手脚,捆在桅杆上。

周围的海贼们露着膀子,不时地叫嚣着这次发了大财,三五成群地在甲板上摇着骰子,吆喝下定离手。几个衣衫褴褛的汉子正跪在甲板上擦洗着,他们的身上有被鞭打的痕迹,脸上的表情木然,机械地重复着擦洗的动作。

大概是同自己一样,被掠来的海商,最后成了奴隶。史宾心里想着。上了海贼的船后,他试过扭开绳索,但不知海贼们是怎么打的结,怎样都挣不开。

努力几次都无法后,史宾也歇了心思。空浪费力气并没有用,还不如留着之后寻找时机逃跑。他们被劫已经将近一天了,别说一口饭,就连水都没给喝。

甲板上的人突然开始骚动起来,史宾打起精神,努力忽视腹中难耐的饥饿和喉咙因缺水而火辣辣地疼痛。来人必然是这群海贼的头领。他想着。只不知道会如何处置他们。

一个穿着青色短打的年轻人渐渐出现,被人群簇拥着。他扫了眼被捆起来的史宾等人,声音有些奇怪的低哑。“干得不错。”

“干下这一票,咱们起码一年都不用出海了。”年轻人身边五大三粗的壮年男子搓着手,说话声音有些偏高,心中的激动难掩。

这位壮年男子同船上其他人一样,都光着膀子,手臂和腹部肌肉隆起,一块块清晰可见。他的头发蓬乱着,草草用了个绳子一系,露出来的皮肤是被海风吹成的麦色。

与旁人不同的打扮,越发显得那个年轻人与众不同。坐实了史宾心中的猜想。

年轻人在奴隶搬来的杌子上坐下,好整以暇地望着史宾,“看样子,你是他们的头儿?写封信,让你家里人寄些银子来,钱到手了,就放人。”

史宾扫了一眼那人,垂目道:“我没有家里人。”

“孤儿?”年轻人有些诧异。一个孤儿竟能置办下这么多的钱财?他早就看出史宾是头一次行海商,否则不会走与旁人不同的路而被劫。能拿出这么多钱行商,恐怕他在陆地上有更多的钱。

年轻人的眼里起了贪婪,心中对史宾与自己相同身世的怜悯一闪而过。他轻笑着,朝那些拼命擦洗甲板的努力扬了扬下巴,“要么,让人送钱过来。要么,就和他们一样。”

史宾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眼神中所包含的意思不言自明。

“如果两个都不选。”他从腰间拔出根鞭子在手里把玩,“那就只能不好意思,请你去海里游一游了。近来失事的海船少,海中之鱼腹内饥饿得很。想来公子定有菩萨心肠,愿意以身相侍。”

周围的海贼们慢慢靠近史宾和船工们,好些个脸上都带了疤,再露出狞笑,竟吓得几个船工出了尿,当下就晕了过去。

“想的如何了?”年轻人从杌子上起来,用鞭子拨开人群,走到史宾的面前,蹲下身来。

史宾动了动嘴,发觉脸上有些不对,但双手被缚,没有任何的办法。

年轻人的眼睛尖,用手捏着史宾的下巴将他脸转过来。“我说呢。”他笑着伸手,将史宾脸上贴着的假胡子给撕了。不顾史宾越来越白的脸色,伸手往下一摸,“原来竟是个太监。”

身份被揭穿,史宾的脸色极不好看。

听说被绑着的人是太监,船上的海贼们登时群情激愤起来。

“就算有钱送来,这人也该杀了!”不知是谁起了个头,“俺家里人就是叫皇帝老儿给逼死的!”

“该杀!该杀!若不是什么狗屁天子授意官府逼交税赋,我岂会背井离乡,飘亡海上。”

缺了口的刀剑乒乒乓乓地敲击着,每一声都好像是史宾的催命符。

年轻人一改方才的闲适,拉起史宾的衣襟,凑近他。“你可知道我是谁?”年轻人冷笑,“万历四年,奸贼吴慕康受狗皇帝的旨意,与佛郎机人联手,于吕宋海境杀我父林凤。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日就是老天想留你,我也留不得你。”

史宾心中愕然,此人竟是林凤后人?!

年轻人站起身,想看蝼蚁一般俯视着史宾,冷声道:“将这些人统统捆起来,给我一个一个地推下船去!”他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

史宾被推搡着起来,捆在桅杆上的绳子被松开,手上的绳子却被加固了。

“且慢。”史宾扬声道,“落入你手,要杀我,绝无二话,但还请让我做个明白鬼。敢问阁下姓甚名谁。”

“林凤儿。”年轻人冷笑,“林凤之子,便是我。”

史宾淡淡道:“林凤儿?好个姑娘家的名字。”身后的海贼将他退了个趔趄,“狗皇帝的走狗,也敢嘲笑我们?!”

林凤儿却脸色一变,“把他给我带进来。”说罢,走回船舱。

海贼们面面相觑,不知究竟发生何故。但既然是头目开口,自然要把人给送进去。

保不齐,是他们那喜好男风的首领看中了细皮嫩肉的史宾,一下子有些舍不得下杀手了呢。

海贼们脸上笑得暧昧,将史宾推进了船舱中。长得好果真划算。

船舱内,二人默默对视着。没等史宾开口,林凤儿就一个耳光甩上他的脸。常年在海上为贼的他力气比陆上许多男儿还要大上几分,史宾挨了打的侧脸,登时就肿的老高。

吐出嘴里的一口血水,史宾舔了舔嘴里被咬破的地方,转过脸木然地盯着林凤儿。

林凤儿一把拎起他的衣襟,脸上的表情狰狞又惊奇。他的声音不再有奇怪的沙哑,而是恢复了原本的俏丽。“你是怎么看出我……的身份的?”

“不是嘴上贴了假胡子,用衣服遮住脖子,叫人看不出喉结,就能被当作男子的。”史宾淡淡道,“当年林凤逃离吕宋,听说是去西边儿了。你若是他的儿子,没道理不带上你。”

“所以,你不仅是女儿,还是庶女。”便是海贼,也是重嫡庶的。听说当年林凤逃离,路上将嫡妻和几个嫡出的儿子都给带走了,没听说有带上妾侍和庶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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