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雨里孤儿(1 / 2)
狂风像是要把山峦撼动似的,吹斜了整片天地的雨丝。雨幕笼罩着天空,整个世界只剩下风雨飘摇的声音。
车子的天窗关上了,暖气慢慢带走全身的雨水。西村趴在方向盘上,右手夹着一支烟。车载mp3播放着一首很老的歌曲,名字叫《Food,GloriousFood》。
悠扬的旋律里,歌词如轻舞的少女,多情而哀愁,飞扬在耳际。
“Isit?worth?the?waiting?for?
If?we?live?'til?eighty?four
All?we?ever?get?is?gru...el!
Ev'ry?day?we?say?our?prayer?--Will?they?change?the?bill?of?fare?
Still?we?get?the?same?old?gru...el!
There?is?not?a?cust,?not?a?crumb?can?we?find,Can?we?beg,?can?we?borrow,?or?cadge,
But?there's?nothing?to?stop?us?from?getting?a?thrillWhen?we?all?close?our?eyes?and?imag...ine.”
孩子望着济贫院高高的天窗,发着呆。窗子那边,有温暖的阳光。鸟儿在枝头欢快地叫嚷,溪水静静地从水草丛中流淌,金黄的面包涂着奶油,被烤得溢出了烤炉沿儿。父亲从农场带着倦怠的眉梢归来,望着忙碌的妻子和在草坪上追逐着猎狗的孩子,连皱纹里都流淌着幸福的笑容。
孩子在面包和奶油的香气里出了神,“啪”的一下,屁股被抽了一下。孩子揉揉屁股,连忙拾起扫帚,接着打扫屋子。死亡、孤单、饥饿的阴影就如同那天花板上层层的壁画,让他琢磨不透,喘息未定。
“Food,?glorious?food!
Hot?sausage?and?mustard!
While?we're?in?the?mood?--?Cold?jelly?and?custard!
Peasepuddingandsaveloys!Whatnextisthequestion?
Richgentlemenhaveit,boys--In-di-gestion!
Food,gloriousfood!
We'reanxioustotryit.Threebanquetsaday--?Ourfavouritediet!”
他安静地听着乐曲,在那优美而略显悲凉的旋律里,似乎看见了孩子艰难地奔跑,身后是济贫院越来越远的剪影。孩子的脸上,有不加掩饰的狂喜,还带着一点鬼主意成功后的小得意。
他似乎看见孩子,在一次次的不情愿里,被逼无奈地去做坏事。孩子的脸故作镇定而扭曲狰狞。他知道,这不是孩子想要的。
他似乎看见孩子,受到了女士们温柔的对待,第一次感受到温暖和关爱。那些爱里,有他抵御来自心底的罪恶最坚硬的盾牌。
他似乎看见孩子,拼命地想挖掘,想寻找。那是人活在这个世上的终极命题,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
是food吗?gloriousfood?
不是,是对自由的渴望,是对自我的救赎,是对孤单的反戈一击,是对命运的尽情嘲讽。
真的好羡慕那个孩子啊!他的抗争总算没有白费。他没有沉沦,反而找到了自己一直探寻的答案,收获了世间温情。
这样想着,西村不禁呆住了,直到有人敲他的车窗。
“咚咚”的声音响起,西村下意识转头去看副驾驶的车门。
那里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咚咚”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是那个人用指节叩着。
在这漫天的风雨里待了这么久,一丝活物的痕迹都见不到,从哪里蹦出来这么一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啊?
管他呢,那也比一个人要强!西村掐灭了手里的烟头,一手摁进旁边的烟灰缸里,打开了车门锁。
站在车外的人一拉门把手,坐了进来。
“呼呼呼,好冷,碰上这种鬼天气,真是要命!”是个男人。
男人穿着一件李宁牌的白色运动T恤,做工很差,估计是地摊淘来的冒牌货。下身是一条白色的运动裤,裤脚卷起,破烂的球鞋显得很扎眼。
是个年纪不小的男人。烟熏的黄牙、高高的发际线和脸上又黑又松弛的皮肤足以说明他的年纪不下于四十。
是个邋遢的男人。长长的鼻毛翻出了鼻孔,上面还带着些让人不愿遐想的物质。除去白T恤胸前的油渍和从裤脚一直绵延到膝盖的黄泥,裤子的松紧带也散落在两腿之间。
他并没有淋湿。他的衣服没有湿,裤子没有湿,甚至连裤管、裤脚都没有湿。那双白色的安踏球鞋,鞋帮有不少地方用的是布料,一浸水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走路的时候网眼里会不断涌出小股的余水。可是,它尽管破烂,却不曾打湿。
如果刚才他看得没错的话,这个人是没有打伞的。难道是眼花了?西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叔,您去哪儿啊?”西村一只手握着方向盘,随手关掉了车载音乐。
“人老了,也不大在乎,要到哪里去了。倒是小伙子,你要到哪里去呢?”男人的声音比他看上去显得还要老。
“你是什么人?”西村的语气里已经透出了冷峻。他的座椅侧面,那里装着一把M500手枪。那是被称为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口径达到了惊人的0.50英寸,净重2.32公斤,接近冲锋枪的重量,发射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时,一枪可以打死一头非洲象,完全可以称之为“手炮”。本来,已经没有什么目标需要动用这么大威力的手枪了,有枪械专家说,这种枪大概是发明用来对付外星异形的吧,可是家族知道,他们要面对的是怎样一个群体,所以甚至还对手枪做了更强的改进,配备了专用子弹。
西村做好了随时拔出那把枪的准备,他有理由相信,出现在这里的人,都不会是什么无辜路人——路人根本到不了这里。
在确认不会伤及无辜的前提下,杀戮是一件简单的事。而这里的环境,本就是一个不错的奠基。
“你竟然问出了这样高深的问题!看来你是个哲学家!可惜我无法回答你。”
男人叹了口气,接着说:“人是一种自大的动物。他们天真地以为掌握科技,掌握知识,掌握财富,便等于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可以改变世界。真是可笑,他们连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连自己从哪里来都不知道!就如猎人的眼里,只有枪下的猎物,却不知自己亦是猎物!可笑,可悲!”
男人冷笑着。那语气里的轻蔑与嘲讽,仿佛是神祇凝视人间,唇齿间的气息,便可冰冻整个天地。
西村的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故意挠了挠头,然后放在大腿上。他可以拔出那把枪,随时。他可以在不到三秒内,打光枪里的子弹。光是子弹发射和爆炸引起的气流,就可以震碎这辆轿车的车窗玻璃。所以那之后他大概得在大雨里淋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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