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打脸(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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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遗爱心中,自己的父亲,房玄龄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智者,是大文豪,所以在房遗爱心中有种盲目的崇拜和敬仰。

认为自己的父亲是天下第一,房遗爱自然而然也把父亲的诗文当做是最上等的好诗,本来以自己的水平,也能做出一首不错的诗文,来歌颂秀兰姑娘的舞姿,但奈何王志添得彩头可是百贯银钱,为了保险起见,房遗爱还是把自己无意间在父亲书房中得到的那首诗,拿了出来。

两人既然决定比试,那宋妈妈也就早早准备好了笔墨纸砚,此时房遗爱命题一出,只是装模作样的沉思一会儿,便开始动笔在纸上默写下来那篇咏舞。

繁弦奏渌水,长袖转回鸾。

一双俱应节,还似镜中看。

一旁负责研墨的那名女子,看着房遗爱跃然纸上的诗文,忍不住在口中念了出来。秀兰姑娘每次跳舞,都是和迎春阁中的一名女子同舞,两人舞姿优美,如今房遗爱跃然纸上的这篇诗文,毫无疑问,写出了秀兰姑娘和那名女子二人随着节拍,翩翩起舞,舞姿一模一样,没有丝毫的差错,这样一篇诗文,不说最妙,但也称得上很妙。

王志对于唐代的史料,脑海中还是有很多的。前世王志既然能够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北大的历史系研究生,并且还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那他脑海中的史料定然不会少。

历史是枯燥的,若一个人一直翱翔在史料的海洋中,没有别的放松办法,恐怕很早就变成了精神错乱的人,王志显然不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他没被那浩瀚的史料淹没和他的爱好不无关系。

在大学时期,王志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篮球,也不是踢足球,更不是参加什么跆拳道社、吉他社,他最大爱好是诗词。

凭着过目不忘的本事,王志早在大三的时候,便已经将史书上能够找到的所有诗词都看了一遍,并且还能够应景诵出很多名家的诗词。

这在前世只能被当做业余消遣的东西,到了这大唐,那可就是无价的宝藏了。在这个唐诗还没有达到鼎盛的年代,王志脑海中的那些诗文,毫无疑问,都是能够让这个时代的那些大文豪们,绞尽脑汁的东西。

此时房遗爱做出的那首咏舞,王志只是听了个开头,便知道这是初唐四大家中虞世南的那首咏舞,虞世南既然能够被称作初唐四大家家,那肯定是有理由的,虽然他做的诗文,大多都是应景的诗文,但却并不妨碍他的诗是好诗的事实。

就拿这首咏舞来说,若是对面站的不是千百年后穿越来的王志,恐怕现如今任何一个才子都做不出比这首还好的诗来。

可惜房遗爱的对手是王志这个千百年后穿越过来身兼作弊器的人。此时房遗爱诗文刚刚写完,便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正闭目沉思的王志,对于那名为房遗爱研墨女子空中轻声念出的诗文,王志也听到了,本来王志也是准备那虞世南的这首咏舞出来,奈何被人捷足先登了,自己此时若是在写出来,可就不行了。

思来想去,王志想到了一首二百多年后才出现的诗,虽然虞世南这首诗是五古体裁,并且现如今盛行的便是这种体裁,但是王志心中想出来的那首诗虽然说是二百多年后才出现的,但是那诗文的源头却是现在的这种五古体裁。

如今王志把那诗文放出来,只能被人惊为天人,断然不会因为一个新体裁的出现,而不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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