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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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乃诏下州郡检核。于是刺史、太守多为诈巧,苟以度田为名,聚民田中,并度庐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优饶豪右,侵刻赢弱。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奉街上得之”,帝怒。时东海公阳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东海公对。上由是益奇爱阳。遣谒者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

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为汝南太守,度田不实,赃罪千馀万,下狱。歙世授《尚书》,八世为博士,诸生守阙为歙求哀者千馀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礼震年十七,求代歙死。帝竟不赦,歙死狱中。

十二月,庚午,以关内侯戴涉为大司徒。卢芳自匈奴复入居高柳。是岁,骠骑大将军杜茂坐使军吏杀人,免。使扬武将军马成代茂,缮治障塞,十里一候,以备匈奴。使骑都尉张堪领杜茂营,击破匈奴于高柳。拜堪渔阳太守。堪视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劝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

安平侯盖延薨。

交趾麊泠县雒将女子征侧,甚雄勇,交趾太守苏定以法绳之,征侧忿怨。

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春,二月,征侧与其妹征贰反,九真、日南、合浦蛮俚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自立为王,都麊泠。交趾刺史及诸太守仅得自守。

三月,辛丑晦,日有食之。秋,九月,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馀人皆坐度田不实,下狱死。后上从容谓虎贲中郎将马援曰:“吾甚恨前杀守、相多也!”对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复生也!”上大笑。

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忄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不收,邑门不闭。

卢芳与闵堪使使请降,帝立芳为代王,堪为代相,赐缯二万匹,因使和集匈奴。芳上疏谢,自陈思望阙庭;诏报芳朝明年正月。初,匈奴闻汉购求芳,贪得财帛,故遣芳还降。既而芳以自归为功,不称匈奴所遣,单于复耻言其计,故赏遂不行。由是大恨,入寇尤深。

马援奏宜如旧铸五铢钱,上从之;天下赖其便。

卢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诏止,令更朝明岁。

建武十七年辛丑,公元四一年春,正月,赵孝公良薨。初,怀县大姓李子春二孙杀人,怀令赵熹穷治其奸,二孙自杀,收系子春。京师贵戚为请者数十,熹终不听。及良病,上临视之,问所欲言,良曰:“素与李子春厚,今犯罪,怀令赵熹欲杀之,愿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可枉也。更道它所欲。”良无复言。既薨,上追思良,乃贳出子春。迁熹为平原太守。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五月,乙卯,还宫。六月,癸巳,临淮怀公衡薨。

妖贼李广攻没皖城,遣虎贲中郎将马援、骠骑将军段志讨之。秋,九月,破皖城,斩李广。

郭后宠衰,数怀怨怼,上怒之。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立贵人阴氏为皇后。诏曰:“异常之事,非国休福,不得上寿称庆。”郅惲言于帝曰:“臣闻夫妇之好,父不能得之于子,况臣能得之于君乎!是臣所不敢言。虽然,愿陛下念其可否之计,无令天下有议社稷而已。”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轻天下也!”帝进郭后子右翊公辅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国,郭后为中山太后,其馀九国公皆为王。

甲申,帝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时宗室诸母因酣悦相与语曰:“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闻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十二月,还自章陵。

是岁,莎车王贤复遣使奉献,请都护;帝赐贤西域都护印绶及车旗、黄金、锦绣。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权;又令诸国失望。”诏书收还都护印绶,更赐贤以汉大将军印绶;其使不肯易,遵迫夺之。贤由是始恨,而犹诈称大都护,移书诸国,诸国悉服属焉。

匈奴、鲜卑、赤山乌桓数连兵入塞,杀略吏民;诏拜襄贲令祭肜为辽东太守。肜有勇力,虏每犯塞,常为士卒锋,数破走之。肜,遵之从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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