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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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朔州行台南安王思好,本高氏养子,骁勇,得边镇人心。齐主使嬖臣斫骨光弁至州,光弁不礼于思好,思好怒,遂反,云“欲入除君侧之恶。”进军至阳曲,自号大丞相。武卫将军赵海在晋阳,苍猝不暇奏,矫诏发兵拒之。帝闻变,使尚书令唐邕等驰之晋阳。辛丑,帝勒兵继进。未至,思好军败,投水死。其麾下二千人,刘桃枝围之,且杀且招,终不降,以至于尽。

先是,有人告思好谋反,韩长鸾女适思好子,奏言:“是人诬告贵臣,不杀无以息后。”乃斩之。思好既诛,告者弟伏阙下求赠官,长鸾不为通。

丁未,齐主还邺。甲寅,以唐邕为录尚书事。

乙卯,周主如云阳宫。

丙辰,周大赦。

庚申,周叱奴太后有疾。三月,辛酉,周主还长安。癸酉,太后殂。帝居倚庐,朝夕进一溢米。群臣表请,累旬乃止。命太子总厘庶政。

卫王直谮齐王宪于帝曰:“宪饮酒食肉,无异平日。”帝曰:“吾与齐王异生,俱非正嫡。特以吾故,同袒括发。汝当愧之,何论得失!汝,亲太后之子,特承慈爱;但当自勉,无论他人。”

夏,四月,乙卯,齐遣侍中薛孤康买吊于周,且会葬。

初,齐世祖为胡后造珠裙裦,所费不可胜计;为火所焚。至是,齐主复为穆后营之。使商胡赍锦彩三万,与吊使偕往市珠。周人不与,齐主竟自造之。及穆后爱衰,其侍婢冯小怜大幸,拜为淑妃;与齐主坐则同席,出则并马,誓同生死。

五月,庚申,同葬文宣皇后于永固陵,周主跣行至陵所。辛酉,诏曰:“三年之丧,达于天子。但军国务重,须自听朝。衰麻之节,苫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僚宜依遗令,既葬而除。”公卿固请依权制,帝不许,卒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礼。

庚午,齐大赦。

齐人恐陈师渡淮,使皮景和屯西兖州以备之。丙子,周禁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并禁诸淫祀,非祀典所载者尽除之。

六月,壬辰,周弘正卒。

壬子,周更铸五行大布钱,一当十,与布泉并行。

戊午,周立通道观以壹圣贤之教。

秋,七月,庚申,周主如云阳,以右宫正尉迟运兼司武,与薛公长孙览辅太子守长安。

初,帝取卫王直第为东宫,使直自择所居。直历观府署,无如意者;末取废陟屺寺,欲居之。齐王宪谓直曰:“弟子孙多,此无乃褊小?”直曰:“一身尚不自容,何论子孙!”直尝从帝校猎而乱行,帝对众挞之。直积怨愤,因帝在外,遂作乱。乙酉,帅其党袭肃章门。长孙览惧,奔诣帝所。尉迟运偶在门中,直兵奄至,手自阖门。直党与运争门,斫伤运指,仅而得闭。直久不得入,纵火焚门。运恐火尽,直党得进,取宫中材木及床榻以益火,膏油灌之,火转炽。久之,直不得进,乃退。运帅留守兵,因其退而击之,直大败,帅百馀骑奔荆州。戊子,帝还长安。八月,辛卯,擒直,废为庶人,囚于别宫,寻杀之。以尉迟运为大将军,赐赉甚厚。

丙申,周主复如云阳。

癸丑,齐主如晋阳。甲辰,齐以高劢为尚书右仆射。

九月,庚申,周主如同州。

冬,十月,丙申,周遣御正弘农杨尚希、礼部卢恺来聘。恺,柔之子也。

甲寅,周主如蒲州;丙辰,如同州;十一月,甲戌,还长安。

十二月,戊戌,以吏部尚书王玚为右仆射,度支尚书孔奂为吏部尚书。玚,冲之子也。

时新复淮、泗,攻战、降附,功赏纷纭。奂识鉴精敏,不受请托,事无凝滞,人皆悦服。湘州刺史始兴王叔陵,屡讽有司,求为三公。奂曰:“衮章之职,本以德举,未必皇枝。”因以白帝,帝曰:“始兴那忽望公!且朕儿为公,须在鄱阳王后。”奂曰:“臣之所见,亦如圣旨。”

齐定州刺史南阳王绰,喜为残虐,尝出行,见妇人抱儿,夺以饲狗。妇人号哭,绰怒,以儿血涂妇人,纵狗使食之。常云:“我学文宣伯之为人。”齐主闻之,锁诣行在,至而宥之。问:“在州何事最乐?”对曰:“多聚蝎于器,置狙其中,观之极乐。”帝即命夜索蝎一斗,比晓,得三二升,置浴斛,使人裸卧斛中,号叫宛转。帝与绰临观,喜噱不已。因让绰曰:“如此乐事,何不早驰驿奏闻!”由是有宠,拜大将军,朝夕同戏。韩长鸾疾之,是岁,出为齐州刺史。将发,使人诬告其反,奏云:“此犯国法,不可赦!”帝不忍明诛,使宠胡何猥萨与之手搏,扼而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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