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才女刘晴雨(1 / 2)
当越海号到达华夏国码头时,黄立真是吓了一跳,密室的门竟被打开了,而我和我的旅行袋都已不在里面。黄立动所有的心腹悄悄的搜索我的踪迹,但是结果却让人失望,我竟如蒸了一般,凭空消失在这艘货轮上。
因为我是秘密运送,再加上这艘船上人员混杂,所以知道偷运我回境的只有黄立和他的几个心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搜索,在没有现的情况下,黄立只有打电话通知了张治国,至于张治国会怎么决定,我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我知道,华夏国一定会继续寻找我的,像我这样的人才。就算自己不能收伏,也绝不可能交给敌人。这是政治家惯用的手段。
而此时,我已在远离码头的另一处海滩上爬上了岸。孤独的身影,背着一只黑色旅行袋,全身湿漉漉的不断往下滴着水,一步一步的在沙滩上踩出一串孤单的脚印。
这处沙滩很脏也很乱,到处都是被海水冲上来的垃圾和贝壳,没有人来清理,当然也就没有人来这里玩,所以我才会选择在这里上岸。我躲在一处不易被人觉的角落里,将旅行袋放在一边,双手抱膝静静的坐着。任由海风吹拂着湿透的全身,仿佛就如一尊毫无生气的木雕般就这么蹲坐在泥沙上。
过了约四个小时后,天色已渐渐黑,我才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衣服已经有些干了,浸过海谁的头被海风吹干后凝结的一块一块的,看起来好象很久没洗过头的模样。
我提着旅行袋从角落里走出来,路上车来人往好不热闹,而我就像一个流浪的乞儿,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背着一只多处擦破的旅行袋,头一块块的好象很久没洗搞活,低着头在人群中穿插而过。
像一个四海为家,无根的浪子。还好,我身上的衣服已经略干了,否则再加上一身湿漉漉的衣装,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肯定会引来一大群围观的人。
我身上除了两支枪,几枚手雷,一只被海水浸湿的手机和一堆从老疯子那里弄来的药剂外就没有其它东西,当然也没有钱去坐出租车。要偷辆车的话,现在人还太多。所以我只有继续等,等到夜深人静,等到街上的行人都入睡。
耳边传来吉他声,是有人在路边弹唱吉他。悲伤、凄凉,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听到这声吉他声时就马上被它优美,凄凉的音调所吸引。
我转头看过去,一个年轻约在十八、九岁,长的有些清丽,穿着一身简朴的衣服,下身是一条有些白的牛仔裤的少女正背靠在路边的墙上,低着头弹着手中那把看起来挺旧的木吉他。在她的脚跟前放着一顶帽子,帽子里面零零散散的丢着几枚硬币。
我走到她前面,驻足静静的听着,少女稍稍抬起头瞥了我一眼,投去一个微笑后继续低下头,弹奏着吉他。她轻轻的启齿,悠扬的歌声伴着吉他音在悠悠的回荡。可能四她弹唱的很好听,也可能是女孩的声音比较甜美,引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在一曲唱毕后。听众纷纷鼓掌,不少人更向帽子里丢进几枚硬币或纸钞。
少女一曲接着一曲的弹唱,驻足的听众换了一波又一波,惟有一个人,始终站着没动过,也没想帽子里丢钱。他就这么静静的站着。静静的听着。
在连续一个小时的弹唱后,少女终于停了下来,她先摆好吉他,蹲下身一枚一枚的捡起帽子里的钱币,全都揣进口袋里。然后她站起身,向我含笑着点了一下头。一手拿着帽子,一手背着吉他,慢慢的朝人海走去。
我也转过身,向着与她不同的方向走去。忽然,我身后传来一声娇呼声,随后木吉他掉落地面。出沉闷的响声。
我慢慢的转回头,看到先前那个弹唱吉他的少女被人推到在地上,她的前面站着三个染了头,手臂上刺着纹身。应该是混混的年轻人。
其中一个混混蹲下来,伸手想要捏少女的下巴,少女惊吓的忙向后爬开,然后求助的眼神投向旁边路过的行人,可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帮她一把。就算在旁边驻足看热闹的人,在见到少女的目光投向自己时,也立刻将头撇向一边。然后当作什么也不知道般,转身离开。
“别看了。”那混混伸手捏住少女的下巴,将她的头掰正,少女将头一扬,下巴逃脱出来,一脸惊恐的表情看着这混混。
混混的目光从她的脸蛋顺着脖子往下看,从雪白的脖子落到高挺的双峰,再落到被紧身牛仔裤衬托出修长的双腿上,才重新又一路移回到她的脸蛋。嘴角微微上翘,饶有别意的说道:“知不知道这里是谁罩的?”
少女有些慌乱的双眼看着他。可还是隐忍着一言不,轻轻的摇了摇头。
混混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说道:“知不知道在这条街上赚钱是要交保护费的?”
少女仍是摇了摇头。
混混伸出一只手,大拇指、食指和中指相互搓了搓,说道:“知道怎么做了?”
少女双手紧捂着自己的口袋,似不甘的表情看着他。
混混冷笑一声站起来,说道:“没关系,老鼠、野鸡,把她带走,好好教教她该怎么做。”
混混身后的另两个年轻人一脸怪笑的靠过来。
少女带有害怕的表情看着这三个混混,身体不住的往后爬,可是一头染绿,另一个一头染金的两个混混仍是越靠越近。她几乎已经可以预见自己的结果。
蓦地,少女的背撞到了什么,好象是一双腿。她略略抬起头,入目的是一张挺清秀的脸,但他的头凝成一块块,好象很脏。
但他的一双眼睛很清澈,看不见任何的杂色,很平静,就如一潭平静的湖水没有涟漪。他正低着头看着她,但从眼睛里却看不出他的想法。
对了,是他。刚才这个人一直站在旁边听她弹唱,却没有丢过一枚硬币。她没有介意他不给钱,看他的样子也应该是个落泊的人,这样的人一般是没什么钱的。所以她也很有礼貌的向他点头致谢,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从头听到尾的人,她有一点感动,毕竟知音难寻。
没想到在她遇难的时候,他还是站在她的身后没有离开,少女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一方面很希望这个人能挺身而出帮帮自己,一方面又担心把无辜的他也牵连进来。
三个混混也注意到了我,被称作野鸡的绿毛歪着头,下巴朝我抬了抬,说道:“乞丐,滚远点。”
我的目光从少女脸上移到野鸡的身上,我没有动,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旁边的金毛老鼠嗤笑道:“好象是个聋子。”
野鸡上前两步走到我跟前,两人四目相对。忽的,他轮起手掌掴向我的侧脸,同时嘴上说道:“老子就给他治治耳聋。”
“啊!”
“啊!”同时有两人出叫声,第一次是少女失叫,第二次却是吃痛的惨叫。
我只是轻轻的抬起手挡住了野鸡的手臂,但是野鸡感觉自己就像用手腕处狠狠撞在铁棍上一样,好象连手腕骨都要折断般的剧痛,痛的令他快连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野鸡左手紧捂着右手腕,痛苦的蹲下身,这时我的左手轻轻拍在他的后脖子处,然后朝老鼠迈步走去。老鼠并不知道到底生了什么事,但从野鸡的表情和动作可以看出这个看起来挺邋遢的年轻人绝不好惹,在我靠近时他一拳击向我的面门。
我微微侧过头轻松的避过,脚下一扭已经绕到老鼠的身后,同时右手大拇指轻点在老鼠的后腰上,老鼠顿时朝前踉跄几步,当我回过身时,我已经到了最后一个混混面前。
那个混混还没明白过来,我已经一拳打在他的小腹下会阴处,我的拳头太快,谁都没有看出我那一拳,中指的中间关节稍稍往外凸出一些,和平整的拳面比起来,中指处就像微微隆起的小坡。
这是“组织”传授的技巧,点与面的攻击,拳头是面,但是把这面的力度集中在一点上,所造成的伤害远比一拳的伤害要大上许多。
我打出一拳后就立刻向后退开,那混混双手紧捂着小腹下面点的位置,面色铁青,忽地忍不住嘴“哇”一声吐出一口恶臭。
我往上提了提一直背在背后的旅行袋,淡淡的看了那少女一眼,转身慢慢离开。
眼见我要走,少女忙爬起来抓起自己的吉他和帽子追着我离去。
剩下的,只有两个一脸痛苦之色蹲在地上的混混,一个茫然不知道生了什么事的金毛老鼠,和一群围观的人群。
这些人都不知道,野鸡会在明天清晨左右离奇死去,老鼠则会在几天后出现中风症状,之后的下半辈子都将半身瘫痪坐在轮椅上,而另一个混混从此刻开始,将会做华夏国最后一个太监。
“喂,等等我。”少女追上我,看着我那冷漠的脸,一时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终说了一句:“谢谢你。”
我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继续背着旅行袋往前走。
“我,我叫刘晴雨,你叫什么?”
“徐少东。”我的语气和我的表情同样的冷淡。
开口说话,刘晴雨似乎很高兴,开始向我作自我介绍:“我是海盐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我经常在这一带弹吉他赚点生活费。你别看我是文学系,其实我很喜欢音乐的……”
我一言不的在前面走着,刘晴雨跟在我身边在说着。一个背着破旧的旅行袋,一个背着破旧的吉他,两个同样落泊的身影挤进人海之中。
人生总是很有意思,有离,有分,有聚,有散。
天南地北的两个陌路人会走到一起,聚到一起,这是否就是所谓的缘和分?但是这场缘分又能持续多久?
“这就是你家?”我打量着简陋的房间,只有十多平米的空间里摆着两张小床和一个破旧的到处都是洞的衣柜,以及一个放碗的小桌子,房间里的摆设仅此而已。甚至连个烧菜做饭的地方和家家户户都该有的马桶与洗澡间都没有。
在过来的路上刘晴雨就介绍过,她跟她的母亲住在一起,这间房子是租来的,每个月只有一百块不到。房子原本挺大的,后来被屋主隔成数个小房间分开出租,她们才能住到这么便宜的房子。
要知道,在如今这寸土寸金的年代,想租到一间每个月的租金只有一百不到的住处已经是非常难得了。所以,刘晴雨很知足。她是个很乐观的女孩,也很容易满足,这点在她的自我介绍时,我就已经听的出来。
房子虽小,但很整洁,显示屋主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刘晴雨拍了拍一张床,招呼我坐下,说道:“嗯,我跟我妈就住在这里。”
床板很破旧,坐在上面都“嘎吱嘎吱”的作响,我侧过头望着她,问道:“为什么不住学校?”
刘晴雨吐了吐舌头道:“住最便宜的寝室一年也要一千多呢,而且我妈又不能跟我一起住。所以我跟她住一起,这样一年还能节省好多钱。”顿了一下,她似乎意识到不给客人倒水是件很不礼貌的事,忙张罗着要帮我倒杯水。
“不用了。”我制止道:“我不渴。”
刘晴雨也没有坚持,将刚拿出来的碗又重新放回去,坐到另一张床上问道:“徐大哥,你是哪里人啊?”
我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不知道。”
我不想再谈这个话题,岔开话问道:“你吃饭怎么办?还有上厕所和洗澡?”
刘晴雨笑了笑说道:“这里和隔壁原本就是一个房子的。后来隔开来用。不过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共用的,我们隔壁就是厨房间,再隔一间就是卫生间了,很方便。”
“你们家这么穷,为什么还要读书?”
“是我妈坚持的。”刘晴雨伸手抱过吉他,轻轻的拨弄着吉他弦,清澈的弦音在房间里回荡。
她轻声说道:“我们家原本还可以的。后来我爸生了癌症,末期的,我妈为了给爸治病。连房子都卖了,外面还欠了好多钱。可是我爸还是走了。我原本很喜欢音乐,想考音乐系的。我爸走了后,我也想出去打工赚钱,可是我妈不肯,不管多苦多累也非要我上大学。我拗不过我妈,才继续读书。听说文学系出来工作比较容易找,所以才报考了文学系。”顿了一下,她似自我嘲笑般的笑了笑,问道:“我是不是很傻?”
我轻轻摇了摇头。平淡的语气说道:“你很坚强。”我很少称赞人,应该说从来没有称赞过谁,刘晴雨是第一个。因为她真的很坚强,至少我觉得如此。
刘晴雨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我妈真的很累呢。每天要做三份工作。所以我才经常出去弹唱赚点钱,想帮我妈减轻负担。哦,对了,徐大哥,今天的事真是谢谢你了,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淡淡的应了一声,那三个混混的事我根本没放在心上,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多到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又怎么会在意再多三个。不过刘晴雨并不知道那三个人的下场,她一直以为这个自称是徐少东的人只是一个身手不错的流浪者,意外的路见不平帮她打退了三个流氓罢了。
我仍是背着那个旅行袋,走到门边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差不多快到深夜时分了,我淡淡的说道:“我走了。”
刘晴雨起身问道:“不多坐一会儿吗?”
我没有回答,而是用行动来表示,我直接走出门外,头也不回的走进夜色中。
刘晴雨走到门边,看着我的背影越走越远,最终只有在心底默默的为他祝福一下便关上了门。我们原本就是陌路人,只是因为一场闹剧才相识,又何苦去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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