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荒火部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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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动用天赋能力,仅凭他二尾附身的能力他就能轻易的击杀普通的兽人,不过如果兽人有种叫怒气的力量,战斗越到后面怒气就会越强,怒气加持后,他们就变红眼状态了,力量和回血速度都暴增,要不是还有真空烈刃这招群杀技能,他多次的偷袭不一定能成功,哪怕成功也至少要脱一层皮才出得来。

想来上次追杀他们的兽人之所以没有动用怒气,多半是因为怒气状态下神志会变得不清醒,不理智的状况下,面对杰利的黯灭之剑简直就是送死。

兽人性情刚烈,忠诚,心肠直,黎志多次拷问他们,他们半句话都不说,还咬舌自尽。在这点上人类还是差得远,没脑的兽人能够长期抵抗人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们至少不会搞内斗,没有那么多阴谋诡计。

此时此刻,黎志正坐在鸭嘴兽上,他想做的事情就是——覆灭荒火部落!

荒火部落的位置其实只要在菲尔斯附近去寻找便可以了,而且作为一个部落,他们的旗帜都会弄得特别的高特别的明显,用来告诉其他兽人这里是荒火部落的地盘。黎志第一天过来的时候,就找到了它们部落的位置。

荒火部落是一个小型部落,全村人不过两千多,可战斗人数五百,兽人和人类不同,他们几乎全民皆兵,小孩、老人和女人除外,不需要强制性的招兵,征收战士。兽人成年后自会成为战士的一员,在血与火的锻炼下成长起来。这也能理解为什么它们会不管到处乱飞的野兽,因为根本没必要,兽人就是要野兽到处繁殖,就是要它们越多越好,越强越好,这样它们的战士在击杀他们的时候才会更有成就感,才会在战斗中越战越强。

这些天来黎志大多数是在捕杀荒火部落的战士,他的最终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这些小杂碎,他的目的是彻底覆灭它!

想起那段被追杀,被打到半死的经历,还有菲尔斯战士们被屠杀的事情,他就一肚子火,他这次来不是为了试炼,不是为了积分,只是为了能好好的出一口气,总之,你们死定了!

黎志已经在这里待了将近两个月了,这期间他暗杀了将近五十个兽人,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成绩了。越到后来,兽人就越是警惕,兽人从原来的两人外出组队,到如今的十个人组队,兽人的酋长相当的小心,它在逐步的推测黎志的实力,看他在什么情况下才不敢出手。

实际上黎志在兽人达到五个人的时候就感觉棘手了,它们不止饲养野兽作为自己的勘察手段,更是让兽人带有巨大的战争号角,号角一旦吹响,方圆十公里内皆能听到。因此,黎志偷袭的时候必须选到大雕看不到的地方,而且还必须制造一片隔音区,不让号角的声音传出去,而且必须要快!

上一次的偷袭,黎志用了陷阱并且利用神术制造了隔音区,但是面对十个人的时候难度还是相当的大,真空烈刃需要释放时间,不可能作为常规手段,他拼着命以伤换伤的形式才取得胜利。他的心脏也仅差一点就会被刺破,幸好他学的神术中有初级光复术,他修养了将近两个星期才终于恢复好伤口。

不过他这么拼命不是为了意气用事,实际上他也在测试对方的最高战力。黎志学的神术中,隔音神术是相当偏门的,连人类对此神术都很少见,就更不用说兽人了。所以黎志能够在不被发现的前提下解决十个兽人就会给他们一个信息,我们的敌人能够在无声无息间的情况下,瞬间解决他们的十名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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