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有人、不,是有鬼抢亲啦!(1 / 2)
让方秀充当导游,在金华县城里各处上档酒楼、文人汇聚的风景逛了一天,除了让肖威体会到古代人生活真无趣之外,基本也没什么收获了。
次日,要赶着随良辰自金华县城出发的送亲队一起上路,一行人包括方典、方典的儿子方悦、方秀以及肖威早早就起了,可到了要出发时分,肖威才发觉一个尴尬的问题:用来骑乘的毛驴跟野外的动物一样,被他一靠近就吓得不敢动。方秀解释应该是本能敏感的畜牲能察觉到肖威过于强大的“势”,被吓到了,偏偏肖威收敛不了。
“也罢,不如你们前头先走,出了城我用飞的再跟上你们就是。”肖威轻松说着让方家爷俩两个常人艳羡的话。
最终就变成了方家三位连同两名仆从骑着毛驴走在前面,肖威在后面慢悠悠跟着。有着明确的感应锁定,肖威就不怕跟丢了,反而有心思看起了路边上的世间常态,就比如前方路过的人纷纷快步走开的巷子。
一个年轻女子被堵在了巷子里,巷口足有五个一脸淫笑的地痞流氓堵着,嘴上说着大概是什么不干不净的下流垃圾话,说得那女子一脸羞红,偏偏巷子后面是堵死的,连个狗洞都没有,她只能一脸羞急的拼命往墙角缩,眼睁睁看着那几个地痞流氓一步步靠近。
看起来就像是应该有个人批判一声“世风日下”,然后又有个人跳出来英雄救美的桥段。肖威淡定的站在街对面看着,那几个流氓地痞要真是动了色心,就他一路慢慢走来的功夫都够他们把那女子按倒扒光开干、或者掳起就走找个地方再快活,从丰富的影视文学作品过来的肖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有人故事安排这场戏,要玩英雄救美。
事态的发展好像也如他所想:
一个脸上带疤、身披片甲、腰间还挎着宽剑的壮汉自街角拐过,看到了那明显不对劲的巷口,顿时一个转身,大步走向那里,在看到里面那个可怜兮兮的漂亮女子时,顿时一声大喊,喊什么肖威是听不懂,不外乎场面话,五个地痞流氓转过身来,看到巷口那个来者不善的壮汉,脸色顿时一变,尤其是看到壮汉一把抽出腰间那把宽剑后,脸色就更难看了。
随后的事情就有点血腥了,没打个重重马赛克和消音处理都不能上镜的河蟹画面:壮汉拔剑后大吼一声就大步冲向几个被吓呆的地痞流氓,硬要形容就是砍瓜切菜,除了这里喷出来的不是瓜果菜汁,而是溅射的腥红血液、碎骨残肢、蠕动内脏和带着排泄物的臭烘烘肠道!其中一个地痞流氓似乎还想支持后面的女子作人质,反而被壮汉特别照顾,干净利落的一个斩首,随着那飞起头颅的、还有被心脏高压自脖子血管喷射而出的血柱!那女子直接溅到脸上的鲜血吓傻了,软倒在地。
砍死了五个地痞流氓,壮汉从他们破碎的尸体上摸索着掏出一干带血的碎银铜钱,又割下那五个脑袋,缚起吊到背上,看起来是要去领赏,让肖威见识了一下方秀口中的乱世之乱。不过,这个现场小故事在肖威看来最精彩的一点,还是在壮汉离开没多久,就从另一边街角纵马狂奔而至的一位白衣公子,从行头上讲,这位翩翩白衣、手持三尺长剑的公子哥算是形象非常不错,可当他在巷口准确拉住座驾,看到那血淋淋的现场时,脸色却是奇差无比。
肖威可以确定,这个白衣公子哥才是那五个流氓地痞背后指使的“英雄”,显然死掉了五个手下完全出乎了这位公子哥的意料,不过,就结果上来讲,他好像还是达到了他的目的:那个吓到尿了裤子的女子,在看到一位翩翩佳公子向她伸出手时,脸色迅速从苍白转向了红润,羞嗒嗒的搭上这位公子哥的援手,坐上他的骏马,在肖威这次短暂的现场小故事中退场。
“所以说啊,其实英雄救美不在于救,只在于一个合适的借口让俊男充当英雄勾搭美女。”看完全程的肖威作出总结,随后继续漫步追赶在他感应中的方家几人,这段小故事最终只留下了一地残破碎尸,指不定一会儿就会有野狗把这些碎尸都给处理掉,乱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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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秀这边,敲锣打鼓喜庆万分的送亲队却没能让他稍微放松些许,反正是在跟上这队引来不少人围观和小孩跟跑的队伍时,心中不祥的预感越加强烈,可这整个送亲队在他看来都没什么问题,一时半会儿也想不明白其中缘由。
作为晚辈,方秀终归没因为自己都说不清楚的直觉就拦着不让叔父赴会,只能打起精神,随时防备意外发生。
出了县城一段距离,乐师们也停了下来,这一路可是要走上一整天,荒效野外的很吃力,没必要奏乐给空气听,这乐声一停下,队伍一路走着就更枯燥了,方秀反而喜欢这种枯燥无趣,最后就这么平静而枯燥无趣的抵达郭北,啥事都没发生就是最大的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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