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龟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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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西山,斜阳余晖洒满长街。

坐在桥头,昨日还曾有人坐身旁,夸赞天籁之音,今日伊人已去,空留寂寞。

余生提一壶酒走过来,同行歌一同坐在石桥上,双腿垂在河面,见有鱼游过。

狗子也跟过来,在余生旁边转着玩儿。

“一位李大爷曾经说过,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余生倒酒时说。

他把酒杯递给行歌,“当然,后半句我是不赞成的。”

行歌接过一笑,“哪位李大爷说的,居然如此有才情?”

行歌来自中原,随着圣人造字,诸多圣人纷纷涌现,为中原后人留下不少诗歌艺术。

行歌从小浸染其中,又因歌而常读诗句,这点鉴赏力还是有的。

“别管哪位李大爷说的,这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余生与他碰杯饮酒。

余生指着狗子,对行歌说,正如狗子一般,它虽丑,但生来便令人退避三舍,这不正是它最大的用处?

不像别的狗,长的好看,却连叫都不会叫,让人把家盗走了都默不作声。

“我怎么听你这话是在骂我?”行歌见余生拿狗子劝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

狗子白他一眼,转身把屁股给他,顺着大道向黄鼠狼土丘去了。

“只是向你说一个道理。”余生说,“唱歌难听怎么了,有的人想唱难听还办不到呢。”

末了余生加上一句,“我就不行。”

行歌看他一眼,这人说话怎么这么招人恨呢。

“人普遍有一误区,即唱歌是用来娱人的。”余生回头看着行歌,“你要也这样认为,就太看轻自己了。”

一位真正的歌者,唱的是自己,只为娱己,不为娱人,唯有唱出自我,方成伟大。

“这就像厨子烧菜,有的人喜欢咸口,有的人喜欢甜口,众口难调,你在旁人那里永远得不到满意答案。”

“所以呢,凭什么唱歌要好听?偏要难听,偏要让人捂耳挠心,别人越不让唱,越要勇敢的唱。”

余生认真的盯着行歌,“天道不知凡几,谁言唯有动听方得道,难听也可以,而你最有潜力。”

他又把目光放在东面山林,“至少这世间,曾有人爱听你唱,为了她,你也应该唱下去。”

见行歌在沉思,余生又倒两杯酒,在敬酒时心里默念:“少年,干了这碗毒鸡汤。”

行歌敬酒,然后望着河面上的残阳不知在想什么。

余生仰头躺在石桥上,望着湛蓝的天空,不见被染红的晚霞,只有一只鸟儿孤独的飞过。

儿时,余生时常躺在石桥上这般望天空,当时风在林梢鸟儿在叫,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呆了片刻,余生站起身,把酒留下,独自一人回客栈了。

那时的余生孤独,只因为老余太闷,仿若背着什么深仇大恨,不是一个好谈心的人。

现在不同了,余生有了小姨妈,自可以在她身前纵情玩笑欢乐。

人这一辈子,最幸运的莫过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陪她一起让毫无意义的人生变得有意义。

老余沉闷,是因为陪他的人丢了吧?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余生走到客栈门口时,后面又起歌声,逼着余生快走一步,跳到客栈里面。

白高兴捂住耳朵,向余生竖起大拇指,“高,掌柜的,经你一劝,不仅唱了,而且更难听。”

余生叹口气,“为了防止妖兽下山,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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