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自白调查书与木工小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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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如果是英理对此提出了不满的话,恐怕就不是程序正义方面的问题了,而是刑讯逼供逼出了有问题的口供。因此他才会去看第一份自白审判书,而看完这份之后会去看最后一份自白调查书。

但就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他就看到问题了,因为这份自白审判书的内容和过于诡异。

首先,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供述自己杀人的时候穿着的是睡衣,而他的杀人动机是“和专务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而妻子希望袴田严能够帮他烧毁他们的房间,这样就可以新盖一栋房子了。”

其次,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声称自己在犯罪的时候穿的是睡衣,为了不过于引人注目而在外面穿上了防雨外套(当日是晴天),最终在杀人的时候却又声称自己的睡衣沾上了血迹,最终被迫对这件衣服进行了清洗。

而在一审判决书上,法庭却认定袴田严在杀人时穿的是后来才发现的一套“五件衣物”,在杀人并返回工厂之后才由于未知原因换上了一套睡衣,之后才对专务一家进行了纵火——这实在是显得有些怪异,而且也将袴田严的第一份口供全盘推翻了。

这样看来,毛利小五郎确实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了——如此怪异的自白调查书内容,和同样怪异的一审判决书,确实让人觉得这颇为怪异。

当然了,仅仅以为这样的举动很怪异而判定事实绝非如此是不可取的,但同样的,将这样的举动认定为事实是更加荒谬的行为。考虑到妃英理的立场是辩护方而非控方,因此一审判决书上的这种说法就显得相当脆弱了。

“话说回来,木工小刀是什么样子的啊?”就在这时,柯南突然对毛利小五郎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木工小刀?”毛利小五郎愣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那个……就是那种圆柄的小刀,和水果刀差不多。”

“一审判决书上说,袴田严用这样的一把刀执行自己的杀人方案,并且用这样的刀连砍四个人四十多刀,”柯南抱着胸,这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就算袴田严是拳击手,但他却选择了使用这样的一把刀去执行预谋杀人,是否有些不合常理?”

“职业拳击手根本就不应该需要这种东西,”毛利小五郎也皱起了眉头。“四十多刀……如果用拳头的话,可能七八拳就能让两大两小四个正常人失去反抗能力,为什么还要浪费四十多刀的时间在他们身上?”

------题外话------

新年快乐,接受我的摧残吧-,-

都怪春晚太无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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