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七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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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

“嗯,死了。”

“你怎么能杀死他们呢?”

“别的就不用说了,艾瑞斯,你做你的事情,我呢做我的事情,你有你做事的方法,我也有我做事的方法,咱们互不过问。”

“但这是杀人啊,哪怕他们真的犯了罪,也应该交给警局来抓人。”

林风无语,却没再说话,因为他知道,想要改变艾瑞斯的想法很困难。

只要看过一些米国超级英雄影视剧的大概都很清楚,每一个超级英雄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和信念,并且很多超级英雄还被设定了在网文当中绝对不可能存在的性格,这种性格名叫:圣母。

这种圣母性格最具代表的应该是蝙蝠侠和夜魔侠了,这两个超级英雄都是一种思路,犯罪份子无论犯了多大的罪,他们永远只会把他们抓起来,然后放到监狱里,从来不会把人杀掉。

对于这样的性格,很多时候都会让观者看得牙痒痒,因为好些罪犯明显是十恶不郝,哪怕死上几百上次都不足惜,但是他们的结局最多是被抓到监狱里,好吃好喝的供着,一直到死,如果期间出了意外,这些罪犯说不定还会再重来一次,又造成极大的伤亡,让超级英雄忙得昏头转向。

做为哥谭市最著名的超级英雄,也就是蝙蝠侠,这家伙立志要把哥谭市变成人间乐土,但是不得不说,他是失败的,哥谭市越来越烂,罪犯也越来越多...

众所周知,人,一定要有敬畏,如果没有了敬畏,那就会疯狂,而扪心自问,如果林风是罪犯,碰到一个从来不杀人的超级英雄,林风心里肯定不会有敬畏,反正被蝙蝠侠抓到了也死不了,怕个毛线。

如果哥谭市的罪犯聪明一点,先把监狱打造成大本营,那就真的太爽了,不管那位蝙蝠侠抓多少次,进监狱转一圈又出来继续犯罪,蝙蝠侠就算累成人干,哥谭市还是那鸟样。

倒是苦了哥谭市的普通民众,被那些罪犯虐了一遍又一遍,天天轰炸,天天洗地,也亏得是规则设定,否则谁他玛的会在哥谭市呆着?早就移民了好吧?

在林风看来,这个叫巴里的闪电侠也明显是那种圣母性格的超级英雄,这样的超级英雄的女友也有大部份可能会是圣母性格,这种性格肯定不是坏人,但林风对这样的性格却敬而远之。

没错,就是敬而远之,对于这样性格的人,林风宁肯当成仇人,也绝对不会当成朋友,因为当朋友比当敌人的坏处要远远大得多。

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句话叫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圣母性格的就往往会是这种猪一样的队友,甚至比猪一样队友带来的坏处更大,毕竟猪还知道自己做错了,说不定会有改正的一天,但这种人却永远会坚持自己是正确的,死不悔改。

所以林风根本懒得和艾瑞斯讲什么大道理,完全不浪费自己的口水,因为艾瑞斯对他有利用价值,在某些方面,林风不介意迁就她一点,但涉及到他自己的内心原则问题上,林风理都不会理她。

“林...林...你听到了吗?”艾瑞斯讲了一大通道理,告诉林风要讲法律,要讲证据,要把罪犯送到司法机关,不能随便杀人。

不过艾瑞斯很快也就顾不得林风了,因为她吸引的狂蜂浪蝶太多了,她就像一坨屎,无数的苍蝇都想叮她一口,应付这些人都还不得空,哪里还能和林风说话啊。

“噫?”林风忽然心中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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