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合约(中)(2 / 2)
弄清楚了来龙去脉,梦工厂的做法还是让官方满意的。Uu酱让苏晓晴约见律师的同时就向官方报备,就是希望积极主动地和官方协商的信号。
而芮晓曦本人也没有来个先斩后奏,让官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不枉官方捧她一场。几尊大佬迅速的交换过意见,冰块脸回复苏晓晴说:“原则上同意,但必须找正规的,具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上午10点,苏晓晴才和赵日天带着合同,来到了位于西安市中心CBD商圈的一家业内颇有名气的颢天律师事务所。
这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大律师和赵日天是朋友,他们的资质也完全符合官方要求。见面坐下后,景大律师很快投入到角色当中去,细细翻看着合同,很快就用铅笔标注出几处有待商榷的地方。
景大律师浏览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大约20分钟后,放下手中的铅笔抬起头对着两人解释说:“这份合同的拟创方还是很有诚意的。合同里并没有设置陷阱,完全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看来对方的法务部门也是相当专业的···只是这里、这里、还有这些地方需要注意一下,尤其是最后这处,属于一个隐形条款,他们还是耍了一些小把戏的。”
苏晓晴和赵日天赶紧凑过去查看,结果两人都心急,脑门一下贴在了一起。苏晓晴脸一下羞的通红,利马就分开了;赵日天鼻尖还残留着苏晓晴的气息,愣了一下才歉意的对她做了个抱歉的手势。
景大律师看在眼里,心里也有些好奇,赵大才子啥时候喜欢上女主播了?而且还是个颇为成功的女主播,看合同价值就知道了···作为律师,各行各业都要打交道,景大律师对直播这个行业到是没偏见,只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对女主播本身没什么信心。担忧的看了赵日天一眼,细心的解释起合同来:“主要是这一条,双方需要各拿出合同价值(税后)的10%,上交给群星传媒有限公司下属的群星娱乐网络直播平台,用作支付对合约方苏女士的培养费用。甲方梦工厂这10%并不含在合同中,但乙方也就是苏女士的这10%需要您自己支付。”
昨天晚上3个人商量了半天,竟然都看漏了这一条,难怪景大律师说这是一个隐形条款和小花招了。苏晓晴盘算了一下也就是说梦工厂和她一共需要需要支付40多万给官方,充作她在官方死皮赖脸混了这么久底薪的补偿。联想起去年若雪说的花魁(见前文)那一番话,隐约中竟然有种这是“赎身钱”的感觉。
赶紧把这种不靠谱的想法抛在脑后,就听见赵日天和景大律师窃窃私语,赵日天觉得苏晓晴支付这20万有些不合情理;景大律师解释说这就和球员转会需要支付给培养他的俱乐部一部分钱一样,就是群星胃口太大,顾及不给到这个数很难让他们同意放人。
只是景大律师低估了群星的胃口。说到底群星官方是盈利机构,旗下主播的所有权本来就是他们赚取利润的大头所在。对芮晓曦这个自由市场里最大的一条大鱼,他们的心里价位是100万,可不是区区40万就能搞得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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