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良相,愿为良医(1 / 1)

加入书签

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文正公愿为良医》:范文正公微时,尝诣灵祠求祷曰:他时得相位乎?不许。复祷之曰:不然,愿为良医。亦不许。即而又曰:夫不能利泽生民,非大丈夫之志也。

为相,拯民於水火也。行医,救人於疾病也。君子有弔民之心,不能兼济天下,亦须惠泽百姓也。故云不为良相,愿为良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