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5章 打蛇打七寸(三)(1 / 2)
越王勾践最后能成事,范蠡居功至伟,隐忍了那么多年的段和誉,曾经也一度放弃了希望,哪知生命中的那个人就在他最失意,最彷徨的时候出现了,他和范蠡一样,同样不是本国人,同样狡智百出,原本枝繁叶茂的高家人,居然数月之间相继飘零,其诡异程度完全超出他的想象,段和誉恍惚觉得自己这个皇位如白捡的一般。
段和誉在大理城第一次见到当世的‘范蠡’时,心里其实挺失落的,对方一眼看上去简直和山里的强盗一般无二,光脸上那条疤就让人心里犯怵。只不过对方却好像认识自己挺久似的,说了诸如六脉神剑,神仙姐姐等一些他完全听不懂的怪话,他差点觉得对方也是一个疯子。
据说当年范蠡没发迹之前也是宛地出了名的“神经病”,人称“范疯子”,不过他的“神经病”是间歇性的,常常一阵清醒,一阵发作,还老是说一些常人听不懂的怪话,大家简直没办法跟他交流。其实,天才与疯子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所谓“夏虫不可语冰”,世间的这些俗人就好像是“夏虫”,范蠡非要跟他们讨论“冰”是什么东西,当然会被“夏虫”们当成是“神经病”,或者说“狂生”。
非常之人,方能行非常之事。两人坐下来详谈之后,段和誉才发现这人聪明绝顶,文才武功,琴棋书画,算数韬略,以至医卜星相,奇门五行,无一不会,无一不精!这人还提了许多令段和誉懵懵懂懂的治国方略,段和誉后来方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只可惜匆匆一别,一直到大理战事止歇,政通人和,百废具兴,甚至大理和吐蕃的边境线上开了榷场,两人都没能再次见上一面。或许对方有意在避开自己,毕竟自己的父亲死在崇圣寺,听说还跟他有关系。段和誉曾经一度想找到这个真正的凶手,只是最后越往下查,最后居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父亲段正淳,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后,他大哭了一场,自那之后,他似乎突然长大了,对于这位功成身退的‘范蠡’,他不再恨,更多的是敬。
几个月前,边境线上突然送来一封火漆信,居然是邻国国主赵佶邀请他去参加远在汴京的大朝会(宋徽宗在位期间只举办了四次,分别为大观二年,政和八年,宣和六年,政和二年,前面三次在元正,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大年初一,后面一次在冬至,前几代皇帝甚至在五月朔也举办过,大朝会只会选这三个时间段),倘若高泰远还在,定然会派一些使节,带上一些礼物,按照约定的时间参加就行了。段和誉年轻的时候就喜欢饮马江湖,游山玩水,高泰远被诛后的这几个月来,大理国焕然一新,更是被底下一帮文臣武将管理的井井有条,他便动了亲自去汴梁走一趟的打算。何况大理国出了内讧这么大一档子事,若不向这些年摩擦不断的邻国示弱示好,摆明姿态,难保刚刚建立起来的新政权引来新的一场寒霜。
这里说一说大朝会,《周礼·春官·大宗伯》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这便是对“大朝会”的解释。诸侯、百官朝见天子的时辰是早晨,故称之曰“朝”。天子接见诸侯、百官的政治目的是“图天下之事”,同时询问地方的治理情况,谓之“图考绩”,类似今天对各级官员的“绩效考核”或曰“目标管理”。在周代,天子询问诸侯国内的治理情况,诸侯需作详尽汇报,故诸侯朝见天子亦称“述职”,相当于今天领导干部一年一度的“述职报告”。《孟子》有载:“诸侯朝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二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六师移之。”可见“大朝会”既是一种礼制,也是天子对诸侯的一种约束。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根据邹衍“五德终始说”,认为秦主水德,按“五行”水行配亥月(十月)与子月(十一月),故颁令以十月为岁首,“大朝会”定在新年亥月初一即正月旦举行。为扩大元旦“大朝会”,体现皇帝临朝时的庄严肃穆与盛大气派,秦朝修建起富丽堂皇的朝宫前殿,名曰“阿房宫”。此后,凡大秦重大国事,如议帝号,立郡县,车同轨、书同文等均在此朝堂前殿颁布。
西汉前期沿用秦朝旧历,亦以十月为岁首。汉兴之初,刘邦与大臣们不懂朝仪,遂命秦朝旧吏叔孙通参酌秦法制订汉朝的“大朝会”仪式。朝会地点初在长乐宫,后改未央宫。汉高祖七年长乐宫建成时,在此举行的“大朝会”记载于《史记·叔孙通列传》。朝会在天色微亮时由礼官引文武百官依品级进入殿门。宫殿中陈列着车骑兵卫及各色旗帜、仪物,礼官传言“趋”,文武百官即整齐有序地依次疾步前行,东西向分班排列。刘邦则在一片钟鼓礼乐声中,由内侍簇拥着乘舆临朝。此时,百官自诸侯王以下至六百石官吏皆以次奉贺(贡献礼物)。礼毕置酒,以尊卑次起上寿。朝会后刘邦大喜过望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列举参加“大朝会”的人员为“……公、卿、将、大夫、百官各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见,……宗室诸刘会,万人以上。”可见汉朝时参加朝会的多达万人以上。这些人从全国各地赶赴长安参加“大朝会”,近则走上十天半月,远则便是数月计,这应该是一笔数额巨大的“差旅费”。
汉武帝时改易正朔,以正月为岁首,“大朝会”相应改至正月初一举行。此后,历代相沿袭。东汉时的岁首“大朝会”,皇帝幸德阳殿临轩受贺,公卿将相大小百官及地方各州郡长吏、诸少数族酋长、使臣均奉贡进表拜贺。当时,地方州郡的朝贡之物按辖地人口计,每人每年六十三钱献给朝廷,曰“献费”。
汉代的“大朝会”中还有一项“年终考计”制度,地方州郡的“一把手”或主要僚属需带上“计簿”(有点像现在的财物‘统计报表’),到宰相府上报年度的“地方政绩”,名曰“上计”。也就是说,你得上报一下辖区去年的GDP与财政收入,让朝廷从中考量你这个地方官是“称职”还是“不称职”?至于那“统计报表”中究竟有多大的“水份”,大概只有天晓得。这一“上计”,有时还由皇帝亲自出马“受计”,就是直接听取地方官吏的汇报。此制到隋唐时称为朝集,汉时的“上计吏”亦更名为“朝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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