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有俗有俗,是人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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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有五大景,青阳破晓,烟雨南湖,雷峰夕照,二十四桥明月夜,伏魔寺中千盏灯。

豪侠巷中英雄楼,英雄楼中英雄台,并不是才子佳人口耳相传的可以心中留诸景,万般人不悔的美景妙色,甚至不在常山十小景之中。

英雄楼之所以名震常山,只不过是江湖男儿心中的一缕江湖梦罢了,少年谁不慕红颜,男儿谁不羡江湖。

就算拿不了刀,提不了剑,闯不了江湖,但在这英雄楼中,看看这个江湖的刀剑情仇,瞧瞧这个江湖的豪爽大气,也能圆了心中那个梦。

如此而已。

在那些舞文弄墨的读书人眼中,这英雄楼,即没有什么名人典故可歌可咏,亦无妙景佳人可为诗为画,端的连那烟花巷里的胭脂女儿凄凄泪也不如。

王钟赵乡他们领唐笑风和余味第一个来英雄楼赏景观光,也仅仅因为他们是习武的江湖人,这在读书人眼中一文不值的英雄楼,在他们这些江湖人心中,却是千金不换。

说实在的,英雄楼本身并无什么景致可言,但余味赵乡却觉得今天来得是物有所值,单就是梁青月和萧无央那剑剑雷音拳拳千秋的交手,就使人流连忘返。当然,若非最后发生了流血丧命那档子事儿,就真的是完美无瑕了。

唐笑风和王钟两人,则没有余味他们那样来得没心没肺,有些兴味索然。

当然,唐笑风也不是担心什么梁家萧家的报复,说实话,他们这种看热闹的小人物,还真不值得萧梁两家看在眼里,迁怒他们,也平白脏了两家在常山的声名不是。

两人恹恹,也只是因为本来好好的一件乐事,却偏偏被人命鲜血染了凄然!

江湖,虽然本就是鲜血和生命交织铸就的复杂残酷世界,但流血死人,终归不是件好事。

说起来,相比余味,唐笑风和王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单就唐笑风而言,焚城一战三万血,凤凰展翅魂满天,西流累累森白骨,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见过的死人比大多数江湖人一辈子见过的死人还多。

但对于生命,他有他的坚持和执着。

大先生有一人战一国,万世开太平的千古壮举和无悔,唐笑风没有大先生的胸襟和气魄,亦无那般能力,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爱恨情仇。

唐笑风不是事事仁义满口慈悲的滥好人,人间不平事,该流血还是得流血;江湖豺狼人,该杀还是会杀,他不会有半点犹豫。

但要他做到对生命的无情和漠视,他做不到,也做不来!也就是所谓的俗人一个。

记得玄溪道人所著的《南行记》中有这样一则道佛辩论的故事:三俗道人南行,见一和尚正在驱赶一捕食兔子的老鹰,便上前问道:“为何驱赶老鹰?”

和尚宣佛号而双手合实:“我佛慈悲!”

三俗笑道:“救危兔是谓慈悲,但若老鹰无食可用,岂不饿死,若老鹰巢穴中有小鹰需得喂养,和尚你岂不因救一命而害数命,何来慈悲一说?”

和尚摇头,道:“佛祖可割肉喂鹰,我佛慈悲,贫僧不贤,亦可效仿佛祖之法,行割肉喂鹰之举,南无阿弥陀佛!”

三俗笑而不语,指向路旁一株即将枯死的小草。

和尚弯腰做掬水状:“贫僧取水以活之!”

三俗看向一旁将折的小树,笑而无言。

和尚抬手做捆绑状:“贫僧以绳束缚之!”

三俗指着路旁一个穷困贫弱的老人,笑而无言。

和尚双手做捧物状:“贫僧以食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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