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黄蜂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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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小子,明儿个要上路了,你身上有家伙什儿?”

路云风闻言一笑,点了点头,两臂环抱探手于袖底,分开的时候,双手各执有一只三棱刺,刃身比人掌略长三分,自握柄处螺旋而上的三条棱锋,划出浑然天成的弧度,在尽头凝聚出了一点寒芒,通体乌黑光泽不显,古朴铸风的衬托之下,几分不可或缺的凶枭悍野恰到好处的点缀了出来。

老疤极为识货的挺起身,“嗬~,千锤百炼黄蜂刺,好东西啊,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对儿好家伙,会使吗?”

“不怎么会!就是顺着手使。”

路云风多少有些尴尬的回答。

当初在铁州城里一见到这对兵刃,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欢喜,路老爷子花费颇大的代价才买了回来,为此不得不提早结束行程返回山里。

这种短兵刃,俗称“袖里刀”,严丝合缝的刀鞘上装有扣带,可以绑缚于小臂,从拿到手的那刻起,路云风就是爱不释手,很少让它离身,可说到使用,就没人能够教给他什么,基本就是怎么顺手怎么来,跟老爷子教给他的拳路如出一辙。

学时一定理,用时无定法,以变应不变、以多变应万变,随机应变!

得传于老爷子的拳路纲要并无定法,所以路云风这三棱刺也是自己琢磨,要有章法的耍出来套路,却是真正的一点儿也不会。

老疤闻言后皱了皱眉,“那太短了些,碰上事儿不太好用。”

说完寻思了下,起身从床底下拽出一个大木箱,翻腾了会儿,扔过来一把带着软皮鞘的狭锋刀。

“也别买了,这个钢火还凑合,你暂且拿着用吧。”

刀约两尺多长,三指来宽,入手有些份量,如果去铁匠铺子买一把,不算皮鞘也得花费一些铜钱,老疤相貌看起来粗豪凶恶,实际却算得是个急公好义之人,跑单帮行走多年,在横山一带很有些名声,青阳镇恒升商行到此地开设货栈,冯三不知使了什么办法将他说服了过来。

据岗宾讲,疤爷的拳脚功夫很是了得,一路硬桥硬马的开山拳威名赫赫,常用一条鸭蛋般粗细的栗木三节棍,是山口有名有姓的好汉,商埠上的白老太爷都得给几分面子。

路云风也没推辞,道谢之后收了起来,老疤再躺到床上,双手枕于脑后,盯着房梁似在自言自语。

“要过冬了,熬不过去的又生出歪打算了,可他娘的车把式也不放过,下手这么狠,宋老二要悬啊,那腿肿的跟房梁似的,六里铺恐怕是医不好了。”

路云风无言以对,只能陪着他沉默,老疤偏过头来瞅瞅他。

“我说小子,别害怕,这回出去要是碰上山贼,你就跟我后面等着,要是看我抵不住啊,就把那刀扔了,别逞英雄,刚出门就缺胳膊断腿儿的,老子对不住你家老人。”

赶赴荒野交易地,每辆马车都有一个车把式随行,只要把人送到,车行并没有保护的责任,如果路遇劫匪,只要不插手管事,车把式基本能保得平安。

但采买不同,东家花钱请了你,护货之责还是有的,如果把货丢了,自己却全须全尾毫发无伤的回去,那就免不了有串通贼伙坑害东家的嫌疑。

所以遭了贼,即便是抵挡不住,挂些彩回去也算是给了东家一个交待。

血淋淋的伤口在那摆着,老子尽力了,还是敌不住,对得起拿的那些工钱!东家多半也只能自认倒霉,不会再说什么。

穷乡僻壤之地,难寻大富大贵之家,一边是混碗饭吃的苦哈哈,一边是狗急跳墙的穷措大,大家半斤对八两各有各的苦,彼此心知肚明,就会有一个很微妙的平衡关系,既没仇也没怨,都别把人往死里面逼,所谓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这就成了所谓的江湖规矩,血流几步不鲜见,丢几两皮肉也正常,伤人致死致残的情形却是不多。

可恒升货栈这一回,三个采买都伤筋动骨暂且不说,就连安顺车行也折损了人手,据他们讲,一起遭贼的单帮客更是有人直接殒命在当场,这帮马贼手底下无所禁忌,明显是凶狠了许多。

“疤爷,就算咱真能碰上马贼,没准儿看见您就不敢出来了呢,掌柜的都说了,您的名号响亮,跟着您准保出不了岔子。”

虽然有些奉承的意思,但冯三也确实说过老疤的本事,还是信得过他,不然也不会让两个新采买都跟着他走。

老疤苦笑,带动得面上的伤痕折皱的如同老树皮,“名声?能当饭吃吗?瓦罐不离井上破,名声能立也就能倒,你呀,放机灵些吃不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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