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五章 拘传李博堂父子(1 / 2)
李博堂面无表情地听那个稽查组组长读完两份税务法律文书,以很内行的口气说:“领导,据我所知:你们在对我们进行税务行政处罚之前,应该先履行告知义务吧,税收征管法规定:对于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纳税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要求听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现在对你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举行听证,而且要向你们省地税局提请行政复议,所以,你现在跟我宣读这个决定沒有意义,我也不会在这上面签字。”
那个稽查组组长笑了笑说:“李总,刚刚我们先到了你们财务部,已经向你们的财务负责人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你们的财务负责人杨璐娟已经在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她等下就会來向你汇报的,我现在宣读给你听的,只是我们准备对你们公司进行追缴税款和处以罚款的初步意见,你们当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你应该也知道征管法上有一条:你在听证和提起行政复议之前,对于你们所偷逃的税款一亿三千多万元,必须先缴入国库,至于那四倍的罚款,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奉陪到底。”
这时候,那个后面进來的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大队长对李博堂说:“李博堂,你如果要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可以委托你们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全权代理,你和李智两个人因为涉嫌偷税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新冷县公安局局长杨飞高批准,现在对你们依法进行拘传,由于你是省人大代表,昨天下午,我们已经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对你的拘传决定,这是拘传证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拘传你的批复,请你们看一下,并在拘传证上面签字。”
原來,省纪委督查组早就考虑到了李博堂省人大代表的身份问題,提前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拘传李博堂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根据鹿书记的指示,在这个报告递上去时就做了准予拘传的批复,所以,今天欧阳淞他们才敢对李博堂公开进行监控……
当李博堂看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那个批复时,心里残存的最后一点希望也随之破灭,知道对方是有备而來,自己再多说也沒什么意义,便拿起桌子上一支笔,在他的拘传证上面签了字。
而李智,在看那个《拘传证》时,双手和双腿一直在那里不停地抖索着,脸色苍白,目光发直,几乎举不起那支签字的钢笔來……
就在这时候,门口突然出现了几个扛着摄像机的记者,急匆匆地挤进办公室來,拿出证件说他们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是特意过來采访新冷县振兴钢铁公司特大偷逃税大案的。
原來,昨天晚上,当鹿书记知道振兴公司偷逃税案件已经彻底查清楚之后,便打了一个电话给宣传部副部长李坦,要求他通知省电视台派出记者,对新冷县振兴公司特大偷逃税案件予以报道,并要在明晚的《天江新闻联播》里面播报出來。
李坦虽然奇怪鹿书记为什么会突然指示要省电视台去报道一个偷税案子,但也不敢去问,赶紧答应下來,并心急火燎地打了省电视台台长章英芝的电话,传达了鹿书记的指示。
章英芝是知道叶鸣与振兴公司的过节的,一听李坦传达的这个指示,心里便猜出了几分,不由暗暗高兴,便从新闻部抽调了几个业务骨干,让他们连夜赶赴新冷县,明天一大早就到新冷县振兴公司去守着,等着采访关于该公司偷逃税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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