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宴会散去且暂避(1 / 2)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张孙绳反复默念着这首诗,心头却也是激荡难平!
此作辞藻平实,并无华丽花哨,更没有大量地引经据典,非常符合李秘的身份,可又如同烂葫芦里装着琼浆玉液,寻常的外在如何都遮盖不住字里行间的万丈豪情!
寻常外行看狂草,或许根本无法辨认具体内容,也说不出甚么结构或者笔锋、承转之类的内涵,但他们却能够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意境!
无论诗作还是绘画,最重要的便是神韵与意境,李秘这首诗便如同书法大家用秃笔写出来的作品,字句朴素,但意境却是高远超脱!
尤其李秘用手指沾墨,一手苍劲刚健的硬笔字,便如铁画银钩,入木三分,那铁血豪情跃然纸上,如生云烟!
张孙绳从首席上走下来,众人也都围拢到一处,便是王士肃,心中也充满了震撼!
他虽是个坏脾气,也有不少臭毛病,但从根子上,他却是个向往战场,渴望建功立业的年轻人。
正因为他的家族是书香门第,良好的文学素养,让他与在场的文人雅士一般,更能读懂字里行间飘逸出来的豪迈与大无畏!
而他与寻常书生不同的是,书生们或许会鄙夷武将,但他对武人却心驰神往,读到这样的诗作,他感到非常的庆幸,但同时,也感到非常的愤怒,因为这样的诗,应该是英雄豪杰才能唱出来,可这个人为何偏偏是李秘!
他想不通,他真的想不通,为何李秘这样一个下作人,能够屡次三番打破他的想象,为何总能够出人意表,带来难以预料的惊喜!
在场之中,若有人能够保持平静,或许也就只有罗儒望了。
因为在所有人都认为李秘不可能在文事上有甚么出彩表现,只求不要出丑便是最好之时,他仍旧相信这李秘!
这个年轻人所知道的东西,已经超越了他能够想象的范畴!
他们进入中国来传教已经很多年,虽然没有大张旗鼓,教众也没有遍地都是,但士大夫阶级已经开始认可和接受他们的传教,一些民众也渐渐能够接触到。
李秘又是捕快,时常在市井之中游走,知晓一两句祷告词,也就不足为奇。
可当李秘与罗儒望第一次交谈之时,李秘用的却是“哈利路亚”这个祝福和赞美天主的词汇,而这个词汇源自于希伯来语,便是罗儒望他们,也不会经常拿来用!
如果说李秘懂得这句祷告词是很正常的事情,那么李秘后来尊称他为枢机,就更让人难以理解了!
因为他们在教派之中的职衔虽然不是保密的,但在大明朝中生存传教,他们从来不会泄露这些信息,李秘又是如何得知的?
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着太多难以解释的惊喜,而且李秘分明是个大明朝的捕快,但他与米迦勒战斗之时,用的却是搏击术的套路,而并非大明的古武!
所以当宴会厅中的文人们都惊诧万分之时,罗儒望也就觉得有些理所当然了。
张孙绳见得罗儒望如此,不由轻叹道:“若论识人之明,我不如神甫也……”
罗儒望听得这等赞美,却并没有像往常那般欣喜,而是朝张孙绳摇头道:“李秘这个年轻人太高深,我们只是看到他愿意展现出来的闪光罢了……”
张孙绳微微一愕,却是沉默了下去。
李秘这首诗如同横空出世,虽然王士肃仍旧尝试着活跃气氛,仍旧想激励众人拿出经典之作,想要超越这首诗,想要盖过李秘的风头,但终究没人能写出这份豪气来,宴会最终还是收了场。
文人们有些意犹未尽,仍旧吟念着李秘这首诗,在他们看来,能写出这首诗意境的,该是个舍生取义的大豪杰,可李秘分明只是个鸡毛蒜皮芝麻绿豆狗皮倒灶的捕快啊!
在张孙绳等人离开之后,宾客们也渐渐散去,王士肃却仍旧有些眸光呆滞,坐在宴席上,背有些驼,仿佛所有精力都被手中的诗集给抽走了一般。
李秘的这首佳作,没有任何意外地被放在了第一页,这是每次文人雅集的“最高荣誉”。
宴会过后,这本纪录诗集,很快就会传遍苏州府的文坛,而后通过文人士子以及秦楼楚馆的女词人,甚至是行脚的说书先生,在整个江南地区传唱。
他王士肃是当世大文豪王世贞之子,虽然他在酒桌上也是挥斥方遒,这样的魁首之作也曾写过,但这里头又有多少人是卖了他父亲的面子,才将他抬举到第一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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