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送情人或者女儿?(2 / 2)
沈卯茱回头瞥她一眼,噗嗤一笑走进了餐厅,“说了你也不懂,土老帽…真不知你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最后一句是压低了声音的,但沈辛萸听出了不是好话,看了她一眼也没吱声,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早餐因为来了客人又加了几道菜,沈卯茱吃饭的样子还算优雅,就是手机不离手,时不时总低头看看,像是在和什么人发短信。
沈辛萸吃的差不多了,吴婶又走过来加了一道汤,分别给她们盛到了碗里。
“沈姑娘,小心着烫。”
吴婶出于习惯的提醒了沈辛萸一句,沈辛萸点头,刚要尝一口,然后就听对面咔嚓一声,瓷碗碎地,以及某人迅速跳起来的惊呼,“哎呦,烫死我了!”
“沈小姐!您怎么样?”吴婶脸色一变,立马跑过去,沈卯茱手捂着胸口从对面站起来,衣服湿了一大片,还有几根菜叶黏在上面。
“快,快叫医生过来。”
“没事,没事,不用了,我皮糙肉厚。”沈卯茱低头一边抖着菜叶一边说:“就是可怜了我这身衣服,啊,这一会还要出去的可怎么办啊。”
吴婶是又愧疚又着急,“真对不住,沈小姐,我该提醒你的,要不,您先去洗洗,看看有没有哪里受伤,要是受伤了得尽快上点药。”
“洗了我穿什么啊,我这一会还有事的。”
“这,您穿多大码的我出去给您买?”
“如果你不介意,就穿我的吧。”一直没说话的沈辛萸看了一会后,突然开口。
沈卯茱瞥她一眼。
“跟我过来吧。”
沈辛萸放下手里的腕,起身上楼。
沈卯茱眼珠转转,跟着了过去。
不得不说,现在的沈辛萸绝对是今非昔比,即使她自己没感觉,但是作为曾经朝夕相触的姐姐还是看的出来的,这丫头现在吃的,用的,穿的,哪一样不是精细考究,贵重非凡,而且,就连气质,都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洗完澡,沈卯茱随意挑了一个裙子换上,过程并没有挑剔,但是在走到门口时,她的所有视线都被一扇巨大的玻璃柜吸引了。
沈辛萸警惕的挡在她面前,“你的首饰又没有脏。”
沈卯茱噗嗤一笑,将手又背回身后:“我就看看,你这么紧张做什么?”说着,她瞥向里面的一套翡翠首饰说:“那套就是Le今秋出的娇养?”
沈辛萸疑惑的看她。
“哎呦,就说你不懂吧,暴殄天物,给我拿出来看看,放心我不要,我就是听说这套是限量款,几年都没有的品种。”
沈辛萸看着沈卯茱将那套首饰拿出来,然后又冲着阳光照了照,“这紫色好漂亮啊,听说这是校园系列里面最贵重的一套,也不知道是不是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想的就是自己女儿或者情人,总之取做娇养应该就是这意思吗?”
沈辛萸:“……”
终于将沈卯茱送走。
沈辛萸轻擦了擦其中的一枚紫色发卡,然后若有所思的放回了原位。
……
唐时衍回来时,女孩正坐在房间里拉二胡,一首前世她最喜欢的曲子,【美人西施】
这是前世在院里的那老头教给她的第一首,也说是最适合她的一首,那时她并不理解,也没花心思去研究,直到那老头去世的后两年,她才慢慢的有所感悟。
唐时衍没听过这首曲子,但是此时,看着女孩坐在阳台处,认真的将这一串串音律奏出的时候,他莫名觉得很好听,画面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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