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无冕之皇(1 / 2)
在高等法院宣判的前三天,顾辰突然撤销了对倪振的起诉,对此,所有人都很惊讶,难道是顾辰突然大发慈悲放过倪振一马?但是仔细想想似乎又不太可能,以顾辰提出1亿美金的巨额赔偿金来看,应该不会如此虎头蛇尾才对,其中肯定有什么原因,只是什么原因能使顾辰放过和他可谓是有‘深仇大恨’的倪振呢?正当香港众多狗仔四处寻找答案却始终无果时。
嘴巴向来喜欢放炮的黄沾再次主动向媒体爆料是金镛亲自出面为倪振说情,顾辰才答应网开一面。这个爆料经过媒体报道后,所有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倪哐请动了金镛,以金镛在香港的影响力,顾辰卖他面子倒是不奇怪。但是接下来所有人又不禁为《娱乐新周刊》感到悲哀了。
倪哐能请动金镛这样的人物出面说情,是因为两人相交几十年,据说金镛的《天龙八部》有部分还是倪哐代写的,由此可见两人的关系。可《娱乐新周刊》就没有这么大的能量,而从现在各方反应出来的情况看,《娱乐新周刊》败诉几乎是肯定的,登报道歉倒是没什么,最多就是损失一点名声。可那高达1亿美金的赔偿就足够要命了,几十个《娱乐新周刊》加起来都不止这个价。
3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对顾辰起诉《娱乐新周刊》名誉侵权案做出了宣判,判决《娱乐新周刊》在香港《明报》、《东方日报》、《文汇报》和《星岛日报》上同时刊登道歉声明,并且向受害人顾辰赔偿5000万美金的名誉损失费。顿时香港又热闹了,这封判决书在同一时间登上了香港乃至世界各地报纸的头版头条,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是判决书中的5000万美金的名誉损失费,虽然法院没有全额执行顾辰的要求。但5000万美金也足以称为天文数字了。
以至于连美国《华盛顿邮报》都惊呼这绝对是本世纪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单笔名誉损失赔偿金。
而据在法庭内旁听的记者形容,出庭聆听宣判的《娱乐新周刊》老板在法官念出判决内容后,当庭就软了下去,幸亏旁边的人及时扶住,不然肯定得再出个大丑。当然。这只是一审判决,此次案件尚未到盖棺定论的时候,在未来10天内,《娱乐新周刊》有权决定是否上诉。
尽管《娱乐新周刊》还没有被判‘死刑’,但即使上诉,估计赔偿金额也不会下降多少。因此《娱乐新周刊》倒闭是肯定的了,恐怕报社的老板也要因为没钱赔偿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深陷牢狱。
看到《娱乐新周刊》这样凄惨的结局幸灾乐祸的有之,落井下石的有之,同情怜悯的同样有之。在一些人看来《娱乐新周刊》只是刊登了一篇言语上有些激烈的报道,因为这样就导致报社破产老板入狱未免太过严重了。如此一来。以后谁还敢随便报道顾辰的新闻,这是典型的兔死狐悲的心理。
而就在这时传出了顾辰收购《明报》集团25%的股份,成为集团除金镛外的最大股东,并出任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之职的消息。要知道《明报》创办的时间虽然不是最长的,但由于金镛的关系成长迅速,如今已是香港影响力最大的报纸之一,销量一直排在前三位。如今顾辰出任《明报》董事局执行副主席等于是掌握了香港最大的舆论工具之一,其他的报社立刻感觉到了压力。
然而对于顾辰来说,进入《明报》董事局只是第一步,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前,他与金镛有过一番口头约定,未来金镛会把自己掌握的《明报》集团股权逐渐转让给他,他对金镛的信用还是很相信的,正是因为这番口头约定他才会答应只收购《明报》集团25%的股份。
而在协议签署之后,唐朝控股就派出工作组飞赴美国休斯敦,与美国中华总商会德克萨斯州分会的会长梁启文商谈收购其名下报纸《先驱导报》的事宜。由于在电话中双方就对收购达成了初步意向。所以谈判的过程进行得还算顺利,只是收购比例上有分歧,唐朝控股希望能全资收购,然后向《先驱导报》注资,以达到《先驱导报》迅速扩张业务的目的。但梁启文只同意最高出售60%的股份。毕竟《先驱导报》是他辛辛苦苦创下的,就这样卖掉他实在舍不得。
另外,一旦唐朝控股入主《先驱导报》,那完全可以想象《先驱导报》将迎来一个飞速发展期,如此显而易见的利益他又怎么可能放弃。最后在经过数轮谈判之后,双方各退一步,唐朝控股收购《先驱导报》85%的股份,梁启文持有剩余的15%股份,并继续担任报社的总裁。
按照协议内容,渣打银行向报社提供了一笔7000万美金的低息贷款,这笔贷款足以满足未来数年内《先驱导报》在北美地区的扩张。至于梁启文的能力,顾辰还是相信的,一个赤手空拳来到美国的香港人,能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在竞争激烈的美国创下如今偌大的产业,除了依靠华人吃苦耐劳的传统精神外,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他的个人能力,否则别人为什么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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