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赏金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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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这次出来,最主要的任务是为凝练真气,打好根基,次要任务便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和风土人情。初次来到异世界的大都市,天鸿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我们换城市都会觉得好奇呢,更何况天鸿直接换一个世界。

形形色色打扮的人,各种奇异商品,腿长肉嫩的妹子,一切一切都让天鸿目不暇接,还别说,这里虽然及不上地球繁华,也没那么高楼大厦,可是有一点是地球怎么也比不上的。

生气!

朝气蓬勃的生气!

怎么说呢,地球上人很多,尤其是城市里面,到哪都是人,可是常年生活在高压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中,再大的都市都难免会显得有些暮气沉沉。

与从前相比,生活是富足了,可精神却越来越空虚,人们似乎已经忘了该怎么体会生活,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和更高的名利,街上来往的人全都神色匆匆,很少会有人停下脚步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这儿不一样,站在这个古色古香的城市里,天鸿第一感觉只有两个字,活了。

不断吆喝的小贩,店铺里进进出出的客人,酒楼里来回忙碌的伙计,斗酒斗出火气的酒鬼,到处都是生命鲜活的表现,不过呢,这里也有他们的弊端。

太过鲜活,活过头了。

整个城还没逛到一小半,泥马的,打架斗殴事件就遇到了不下于十次,其中有四次是人数超过二十的群架!还有一点让天鸿不喜,那就是这个世界的人貌似都喜欢在闹事聚众飙车!

哦,说错了,是飙兽!

这个世界没有汽车这种高大上的玩意儿,也没有马,不过他们有很多乱七八遭的替代品,什么半个小车大小的,长有三颗脑袋的狼,十来米长的蜈蚣,天鸿甚至还看到一群骑着变异野猪的,这些野猪通体黝黑,头顶生有三只角,体重少说也有半吨重,从天鸿面前狂奔而过的时候弄的尘土飞扬,将闹市冲的人仰马翻的。

当街飙猪,一看就不是好人!

对方人多势众,加上跑的又快,天鸿除了竖竖中指,大骂“干你倆!丢雷老母”外,也没办法报复,好在受害人不止他一个,让他心理平衡不少。

……

“戒指!空间戒指!”

“新鲜出炉的空间戒指,五方面积,价格低廉,预购从速!”

空间戒指?!

天鸿耳尖,一下就从喧嚣的闹市中捕捉到了声音的来源,撒腿就跑了过去。

空间戒指啊,那可是传说中的玩意儿,买不起也要开开眼才行!

不多时,天鸿就准确的无误的找到了目标,然后他就震惊了……

我靠,我看到什么!大树妖??

天鸿面前,一个……一棵……额……一只?算了,眼前这个玩意儿过于新奇,他都不知道用什么量词语才好,这么说吧,在他面前有棵树,一棵长着眼睛鼻子嘴巴,会说话,会动,还会走的树。

这是……树人?!

不是吧,没人告诉我这是魔幻世界啊?

天鸿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好几次之后才确信这不是他的幻觉,好吧,树人就树人吧,老子连鸡都能变,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接受现实后,天鸿开始饶有兴趣的打量起眼前这棵不过一人来高的树来,这个树人躯干不过一尺,头部长着密密麻麻的树枝,树枝上还挂着茂盛青葱的绿叶,活像个顶着大绿帽子的特大号蘑菇,脚就是根茎,它面前有个小摊,空间戒指就是这个树卖的。

“人类小兄弟,需要来枚戒指么?”

树人也开始注意到天鸿了,笑的招呼道。

“怎么卖啊!”

一直盯着别人看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天鸿强行将注意力拉到小摊上的商品上,随意拿起几枚瞧了瞧,呵呵,还挺精致的。

“五十灵源币一枚,要么?”

五十?

灵源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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