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减省粮料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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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上的斗争,前后必然伴随着政治上的摩擦。

当时的议题是,窦参在推行了差纲法后,又请求皇帝减“诸道将士资装费、粮料钱”。

原来皇帝自播迁奉天以来,各道方镇都曾兴兵来勤王,然后各节度使也趁着这个机会,干了两样事:

一、趁机扩大兵额,向朝廷度支司要更多的钱粮额度来养兵,但其实,比如打报告扩充一万兵,实则扩充五千可能都没有,多出来这五千名额全被节度使吃空饷吃了;

二、以供军为名义,在各自管辖境内加征“大军粮料钱”、“赏设钱”等杂税,加重百姓负担。

其实高岳在兴元和凤翔也做了这两件事,不过他扩兵扩得实,“虚占挂籍”始终严格控制在十分之一的比例,此外他也没加征杂税,扩军所需他通过振兴兴元凤翔的农工商各业,及经界法整顿赋税便可补足,不用额外给百姓添加负担。

可窦参却借此对皇帝说:“如今国难已平定,各道扩充招募的士兵,实际大多已被节度使下令解散归农,如昔日担当宣润镇海军节度使的韩滉,在长武军兵变后,不但把镇海军牙兵及采石等镇兵扩充到三万,还下令各州增募土团,小州八百,大州一千,这些都是用正税来养。而今镇海军已裁减兵马,不到原本的五分之三,可每年自正税、杂税里割取用来供军的数额却不曾减少,兵没了,可赋敛还在,朝廷正税不足的根源便在于此。”

接着窦参旧事重提,又说高岳的兴元、凤翔,韦皋的西川等方镇,已废州郡的团结(土团),革新后的军队里五分之三为射士,营田自给自足;只有五分之二为将兵,这才由方镇正税里的“留使”和“留州”部分承担供养——然则这些方镇原本和朝廷间签订的“分税定额”却不变,每年交给度支司的还是那么些钱,节约下来的全都入了定武、义宁、奉义等军的私库,高岳和韦皋又利用这些钱大肆开织造、酿酒、种棉等,钱滚钱是越来越多,可半文钱也没到国库当中啊!窦参强烈建议,高岳必须要把经界法后的砧基簿抄录份交到户部来,另外高岳也必须配合朝廷,重新调整兴元、凤翔的两税“三品”(上供、留使和留州)比例,争取把多出来的钱财大部分上供到京师来,而不是自己留占私用。

皇帝很犹豫,就对窦参说,高岳的这些收入,多是税商所得,朝廷不好跑去索要。

毕竟这个时代,朝廷的收税基准主要还局限在土地、人丁,最多还加上盐、酒、茶等间接消费税,对商业活动的正税能力不足。

窦参针锋相对,说高岳砧基簿里也有对商、廓坊各户“人丁、资产”的详细统计,朝廷户部只要拿到他的砧基簿,便万事大吉。

“卿所言甚善,然则......”良久,皇帝开口说了这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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