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潘多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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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一手接过沉甸甸的钱袋,眼中满是激动。

传家宝又怎么样?还不如亮晶晶的金币来得实在。估计在他的心中还会把苍夜当成冤大头来看待。

三千金币一去,身家又恢复到离开王城时的模样,从西陆到东方还要横跨近乎无穷无尽的沙漠,离开安条克王国,每走百里都很难遇到一座城邦,更有盗匪横行,因此,除了武器与物资外,还需要一匹沙漠之舟,也就是骆驼。

所幸,骆驼的价格并不贵,苍夜只用了不到三百枚金币便从一位安条克商人手中购得一匹双峰驼,少数几种能横跨东西方大陆的骆驼亚种之一。

牵着骆驼,两边拖着满满的物资,苍夜穿过喧嚣的街市,往安条克王国边境走去。

前边走来一位拖着一堆薪柴的小女孩。

这是一个东方小女孩,看年龄不过十二三岁,身上的遮蔽物可能比乞丐都要单薄,赤脚走在泥泞的土路上,长长的头发遮住脸庞,看不见具体模样。

那堆薪柴足足有两三个她那么大,苍夜只是粗略一扫便得出大致数据。

足足四五十斤重。

苍夜之所以会注意她的原因便是同族的缘故,这个位面只有东方人才是满头黑发。

东方在血盟诸国的地位等同于奴隶,因此小女孩有此待遇并不稀奇,但很快的,苍夜发现这个小家伙的不同之处。

小女孩一步一步走来,身边的人毫不掩饰对她的憎恨,大声喝骂,口中脱出各种污言秽语,甚至还有冲上去一阵拳打脚踢,连孩子都会向她吐口水,丢石头。

即便是伤痕累累,鲜红的血液从额头顺着发梢滴下,小女孩也依旧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有人恶意将她绊倒。四周顿时传来一阵刺耳的笑声。

如此恶毒的对待一个小女孩,如果只是普通的东方奴隶,一两个人渣如此也就算了,但数量太多,凌辱已经成了一种气氛。

忽然,苍夜瞥见了小女孩的模样。

虽然年纪尚小,但依旧有清秀的外貌,但最刺眼的,还是那一对猩红的眼眸。

混血儿!

中古时代,不同人种的混血被视为邪恶的子裔,拥有黑发黑眸的东方人在西陆一直被视为“魔鬼的子民”,具备东方人特征的混血儿也被斥责为“魔鬼的后裔”。

潘多拉。

从身边人的喝骂中苍夜知晓了小女孩的名字。

在古老的沙漠语中意味“上天赐予的礼物”,然而在罗曼语,却是“魔鬼的婊子”。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该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但潘多拉的脸上却无这个年龄的人该有的活泼与朝气,猩红如血的瞳孔所流出的是空洞与麻木,恐怕从出生以来,今天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家常便饭吧。

苍夜心中没有任何波动,只是看了一眼便继续前行。

他没有时间浪费在对方身上,之前释放奴隶的行动已经让他遭遇了天大的麻烦,感性虽好,但总归要回到理性的范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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