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军工的起步(下)(1 / 2)
另外,这个年代枪弹的通用性很差,步枪、轻机枪、重机枪的子弹哪怕完全一样,也往往由于供弹方式不同而不能通用。为了保证机枪的火力,兵工厂不得不抽出人手将步枪子弹一个个安到打空了的弹匣和弹链里,为此耗费的人工居然比复装子弹还多
无奈之下胡卫东只得要求机枪手们尽量节约,能够短点射的,就不要玩长点射。另外,那些基本上用不到二十响连射功能的基层指挥员,也只能眼馋地着手枪队员与突击队员(武器为花机关一支、单发手枪一支和一把大刀,花机关的弹匣与二十响可以通用。)们独吞了所有的原装毛瑟手枪弹
不管怎么样,子弹能够复装总不是什么坏事,再加上缴获的设备与材料又有不少的富余,而且当初红军主力离开后留下打游击、而且幸存下来的十几个原官田兵工厂技工陆续来投,令兵工厂的技术力量大大增强,于是胡卫东便在刺刀与复装子弹之外,又很快开发了几样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的新产品,即木柄手榴弹、爆破筒、迫击炮弹和地雷
木柄手榴弹的结构与抗战期间最常用的巩造手榴弹类似,威力则因为以便宜的硝铵炸药为主药而稍稍逊色,但因为胡卫东的极端重视(他甚至将十分珍贵的怀表交给兵工厂用于测试,)和严格得近乎苛刻的管理制度,兵工厂所造的手榴弹质量一直十分可靠,其导火索的引爆时间误差不超过02秒(2秒-2秒),使得士兵投掷时可以大胆地等待两三秒再掷出,令手榴弹尽可能地在空中爆炸,大大增强了对敌军的杀伤力,实战中反而比巩造、晋造的手榴弹表现更好,日后主药改为tnt等威力更大的猛炸药之后,优势就更大了。试验成功后,胡卫东取主席的名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将其命名为“星火”式手榴弹
爆破筒在后世基本上是被淘汰了,但直到抗美援朝期间,这都是一种很实用的武器。在设计思路上,胡卫东借鉴了抗战时期日军所用的九八式爆破筒,不但可以由爆破手使用,而且可以当成60mm迫击炮的炮弹来用(为了增加威力,甚至可以外挂手榴弹、乃至爆破筒,杀伤力十分惊人,只是射程和精度坑爹了点,但对付密集冲锋的敌群和躲在工事里的敌人却有奇效。),装药公斤,外壳为全钢结构,爆炸威力比75mm炮弹还大,只是由于钢材不足,暂时还不能大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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