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炮 战(1 / 1)
开阔平坦的大平原令第2师团的炮兵得以充分发挥火力,却也令鬼子惯用的小队渗透战术变得难上加难,本来红军的组织就要比**严密得多,即使渗透进来也大多会被马上发现,何况现在光是要通过两军之间那几十里的开阔地带就已经相当困难?而红军方面却因为有空中侦查的帮助,很快就发现了敌军大部队所在,胡卫东本来还想重施故伎,让空军轰炸鬼子的炮兵阵地,可日军第2师团光是大口径高射炮就带了足足54门,红军仅仅为了侦查就损失了两架飞机(教练机改装),这令胡卫东迅速冷静下来,放弃了空袭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本来以红十五军的传统,野战一般都是由其军长兼红八军团副军团长粟裕来指挥的,但发现敌人火炮极多、而且有不少射程远、威力大的重炮之后,胡卫东断然决定亲自指挥这次战役。由于之前低估了敌军实力,原定的作战方案已不可行,一定得先解决掉鬼子的炮兵,否则穿插敌后的红军部队必然会在鬼子的猛烈炮火下伤亡惨重,而对于炮战,胡卫东远比野战要有信心得多
不过,胡卫东虽然对自己指挥炮战的能力很有信心,但情报的不足还是令他有些心中没底,如果鬼子内部也像**那样卧底成堆,那该多好啊?可是感叹也没有用,胡卫东现在至少要试上一试,如果只是因为敌情不明就未战先撤,他怎么也不甘心
虽然胡卫东有些犯愁,但红十五军还是利用夜幕的掩护,将阵线大幅度前移并抓紧时间就地构筑起了简易的野战工事。摆脱了之前敌人可以打到自己,而己方的火炮却够不着鬼子的窘境。而且与日军相比。红十五军还是有些优势,首先是有空中侦查的便利,虽然鬼子的大口径高射炮威胁很大,但红军飞行团吃亏后马上改派升限极高的九五式战斗机充任侦查机,鬼子的高射炮这下可就鞭长莫及了,虽然高空侦察效果较差,但只要找到鬼子的集结地,红十五军的几百门大炮同样不是吃素的。此外目前红十五军的伪装技术已经日益成熟,又有大量的骑兵可以派出去拦截敌方的探子,至少可以让日本人同样变成聋子瞎子。虽然日军为此发起了多次炮击。但对于散布在广阔区域的游骑并没取得太大效果,反倒因为暴露了具体炮位而遭到了红十五军炮兵部队数十门远程加农炮的猛烈炮击。由于胡卫东这个“人形炮瞄雷达”的存在,红军的炮击迅速而准确,目标地域很快就传来了连续不断的爆炸声
然而,红十五军的远程炮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战果。但听到远方传来的爆炸声后,胡卫东却有些失望地发现其中并没有连环殉爆的情况,来第2师团的炮兵指挥官还是很有两把刷子的,至少防范意识很强。当然,也可能是当初那个鬼子炮兵联队吃过大亏后,其他的鬼子炮兵部队也都学乖了,明白即使与中**队交锋,也可能受到炮兵的威胁,而将炮位间距拉大了的缘故。
此外。鬼子的反击也非常快,在红军炮击后刚过了十几分钟,鬼子的数排大口径炮弹就打了过来,将几门转移稍慢的大炮全都炸毁,再次证明对方的炮兵指挥官的确经验丰富,虽然估算的速度远不能与胡卫东相比。但日军火炮的最大射程却有明显优势,令他们在第一轮炮战中不落下风。但这却反而令胡卫东到了机会,当天晚上他命令全军再次利用夜幕将阵线前移,双方的前沿阵地相距已经不足三公里,这一方面是为了削弱敌军火炮射程更远的优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充分发挥红十五军步兵的兵力优势,因为目前红十五军虽然减员严重,但依然有4万以上的精锐步兵,而以日军的编制,炮兵联队里配属的步兵一般是不会参与进攻的,那么现在第2师团正规的步兵也就是个联队不到2000人而已
随着军总一声令下,负责试探性进攻的红十五军独立师2团两千余名指战员立即开始卖力地挖土,将交通壕不断向前延伸,鬼子自然很快就炮击阻止,但因此暴露了位置的日军火炮却几乎是马上就被红军的猛烈炮火所覆盖,而这次由于早有准备,红军的炮兵并不恋战,每炮打出4发炮弹之后就立即转移阵地,因此日军炮兵的二次反击并没取得太大的效果,反而同样因为暴露了位置,而被之前一直隐忍不发的红军炮兵第二梯队逮了个正着,然后鬼子再反击,却没想到红军同样也有第三个梯队
由于准备充分,红十五军的初次大规模炮战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只有少数火炮被敌人摧毁,而且因为距离拉近的关系,射程较近的50mm榴弹炮等老式炮种也得以派上用场,而避免了那些胡卫东眼中的“战略炮种”遭到损失,因此在双方连续四个来回的炮击过后,红军仅仅损失了4门50mm榴弹炮以及7门老式75mm野炮而已,却令日军的火炮完全哑火,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大胜。但令胡卫东失望的是,在这样恶劣的局面下,鬼子居然还能沉住气没让那些远程重炮开火,因此保住了这张底牌,使得胡卫东迟迟不敢下令发起总攻。
出于对胡卫东这个正职的尊重,在其决定亲自指挥此次战役后粟裕一直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但眼见一个巨大的破绽摆在那里,胡卫东却视而不见,他终于忍不住进言道,“军团长,炮战打赢了确实值得高兴,但是如果就这么打下去,只可能打成一场击溃战。这次战役又与以前不同,敌人后面还有一个师团接应,想靠机动部队乘势掩杀很不现实,反倒是敌军合兵一处后实力大增、因而导致战局逆转的可能性更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