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出群山送太子 随商队入凌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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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一样官阶的人活得那么轻松惬意,你却要到北越敌国受别人的白眼,回来的路上还被人围追堵截,你说你不落魄谁落魄?”于跃的话就像是刀子,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剐那个将军的心头肉。

那将军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被选中派到了被越国陪太子,只不过他一直告诉自己这其实也是一件荣耀的事情,毕竟他和太子的付出,换来了北越国与天黎国相互罢兵十几年。直到今日被于跃一说,他才有些回过味来。

“真没想到,我田战为国征战这么多年,最后却还是遭人算计了。”那将军听了于跃的话之后有些失落,以往的锐气已经全然不见。

于跃看着田战那泄了气的样子,有些恨铁不成钢,忍不住道:“我说你这人脑子不灵光,就是不灵光,眼前其实也有个机缘,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田战听于跃这么说,才缓缓抬起头,说道:“你说的是什么机缘?”

于跃有些无语,用手指了指骑在马上的天黎国太子魏武君。

田战似乎若有所悟,对于跃道:“多谢你的指点!”

田战这次是真的开窍了,在他面前的确摆着一个大机缘,那机缘就是太子魏武君。

他是与太子魏武君一道被派到北越国为质的,在这期间他与太子魏武君可以说是相依为命,彼此都是依靠,这样的君臣情谊,如果魏武君有朝一日真的面南背北做了天黎国的皇帝,论功行赏又怎么能少了他的?

当然,为了能让魏武君面南背北登上皇位,他也必须让魏武君好好历练一番,如果连骑马都觉得累,那他以后哪里有机会荣登大宝号令天下?

此时的田战似乎知道揣度主子的想法了,他不再一味规劝魏武君,但是对魏武君照顾得更加周到了。

于跃看着这一对君臣,脸上总算有了笑容。这两个人虽然都受过些苦,却还缺少历练,现在他们能如此,说明两个人也不算太笨。只要这两个人不算太笨,那么成为新的天黎国国君和辅政大臣也并不是不可能的,到时他想为九仙宗讨回公道,也有个熟门熟路,所以这一趟,也并不算是白忙活了。

商队的护卫有许多都想离开的,不得已之下,太子魏武君只能再次加价,将他们留了下来。

当然,这些护商护卫之所以肯留下来,除了金钱外,还加上那些高手的威逼利诱。

于跃没有出面,在别人眼中,于跃虽然能和商队的买办说上话,却也是仅此而已,彼此之间,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其实于跃也不想与天黎国太子有过多的交集,那样的话,有许多事情都不好办了。

黑大个儿方大虎还经常找于跃说话,扯闲天。不过他对于跃的态度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之前的大大咧咧,变得谨慎了不少。

以往于跃没有展现实力,他吹吹牛也无伤大雅,可是那天他见到于跃杀了斑纹蛇后,便觉得于跃不简单,在于跃面前还是少吹牛为妙。

于是乎,他们之间的位置发生了对调,现在多是于跃找黑大个儿方大虎扯闲天,有的没的说一堆,而方大虎则在一边听得津津有味。

一路有说有笑,商队的气氛渐渐恢复,并不像之前那般死气沉沉,现在再看这支商队,已经有了几分商队的样子。

走在商队最前面的,依旧是那个骑马的汉子,依然背着那把长剑,那剑缨子也依旧摇摇晃晃的,就像这支商队的旗帜一样明显。

这骑马的汉子后面还是那驾马车,车夫也还是那个中年汉子。

马车后面还是一列驴子车,运送的也依然还是那五车皮货。

与之前不同的是那驾高棚顶的马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匹枣红马和一匹大黑马。

枣红马上坐着一个买办模样的青年男子,青年男子的马鞍前,还有一只金色皮毛的猴子。那金色皮毛的猴子坐在马鞍前面,一双前爪拽着枣红马的鬃毛,看起来倒是别有一番风趣。

紧跟着枣红马的是一匹大黑马,大黑马上坐着一个保镖模样的男子,这人四方脸、剑眉、星目、悬胆鼻、方海口,骑在马上有一股威风凛凛的杀气。

骑着枣红马的买办自然就是当今天黎国的太子魏武君,而那大黑马上的,就是跟随太子魏武君的四品将军田战。

商队中还有不少护商护卫,他们都按照于跃的要求,分散到载着货物的驴车边上。至于于跃本人,依旧提着那把明晃晃的詹刚刀,走在队伍的最后面。

现在的商队,比之前更像商队了,没有了扎眼的大棚顶马车,一切都带着一股风尘仆仆的味道。

于跃与这支商队一连走了三天,这三天里他们走走停停,前行了四百多里路,中途并未遇到什么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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