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如此少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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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菜?”林梦习惯地问道,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一旦出了门,都是拣当地的特色菜吃,图个新鲜而且很多菜都是非常美味可口的。

“本店的特色名菜是红烧鳊鱼!”小儿非常自豪地道。

“哦?怎么做的?”紫苑笑问。

“取一条八两重的鳊鱼、当然,姜,葱,蒜.都是必备,清洗干净鱼的腹腔,在鱼的两侧刈上花刀――这样可以容易入味!我们小店用专门的斜片刀切入,不是直切!在鱼的两侧均匀抹上一些盐,沾一些面粉。然后把调制好的鱼放在盘里,配上姜丝,拍扁的蒜,干辣椒丝,后又加了一些大葱!接下来就是下锅,下入配料煸香,用温火烹饪,等葱蒜发黄的时候就可以把配料捞出待用,等到鳊鱼两面微黄,然后就放一小碗水,开后加入最重要的黄酒+酱油,专门去腥,然后放入先前的配料一起烧,汤中放入少许盐,接下里加入一大勺豆瓣酱,烧一小会,鱼就熟了。不过这还没完,还要把鱼盛盘,洒上葱叶!但是,小店的鳊鱼之所以冠绝京城,还主要因为锅里的鱼汤呢!这才是精华所在啊!重新放入鳊鱼,加入少许糖和醋,味素,调好一碗底的水淀粉,下锅,大火烧开,迅速搅拌均匀,有一点粘稠的时候就起锅!最后浇上汤汁!然后,本店的红烧鳊鱼就此诞生了!”店小二不无得意地道。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不知道比起喜鹊登梅,蝴蝶暇卷,姜汁鱼片,五香仔鸽,糖醋荷藕,泡绿菜花这些菜来又如何。”紫苑口气不服地道。

既然是服侍自己的侍女,紫苑对林梦平时吃的御膳自然也是了然于胸,听到这个小二把自己的名菜吹得这么神,紫苑当然不服气了,那不是在说自己宫中给太后准备的食物就是下等的了吗?这样的情形怎么可能让紫苑接受?

小二听到紫苑的话,似乎呆了一呆,道:“姑娘,小人早些年在宫中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八品御厨,你说的这些可都是皇上吃的菜啊,姑娘还真见多识广让小人佩服!”

“我平时就吃这些。”林梦随口说道。

“姑娘真会说笑。”店小二尴尬地看着林梦,虽然这几个人气度不凡,但是让这个地位低下的店小二想破脑袋估计也不会把她联系到太后身上去。

“好了,你就来一份你说的这个菜吧,要是不好吃可别怪本小姐咋了你的招牌。”林梦道。

“不会不会,保证让小姐满意。”店小二唯唯诺诺地下去了。

“小姐,我们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吗?”紫苑问林梦。

“嗯,天色也不早了,等会我们去京城逛一逛夜市,明天等我们去了那个贾府然后就回宫。”林梦思索着道。

“嗯,全听小姐的。”紫苑不再多说了,这些自然都是林梦说了算。

等到小二上了菜,林梦招呼赫连嗣和林沫一起吃,至于紫苑和玉儿,死活不肯坐下来,林梦也毫无办法,虽然如今她是太后,地位无人能及,但毕竟不是生在这个时代的,自己很享受这种权力的快感,但是从小的教育可是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平等教育,什么男女平等,上下平等,几乎都耳熟能详人尽皆知的认识了,对这种地位上的隔阂也不是非常的介意,不过要是我要以此为借口惩罚这些侍卫和丫鬟,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得已林梦只能让紫苑和玉儿打旁边的一个桌子去用餐,看到这样的待遇林沫也忙不迭要过去,被林梦一拍桌子吓了一个机灵,乖乖坐在了林梦的身边,不敢再乱动。

要知道林沫身为禁卫军统领,自然对林梦的地位是非常畏惧的,他的职责就是保护林梦的安全,让他和林梦做一个桌子用餐还真为难这个忠心耿耿的禁卫军统领了。

赫连嗣就不一样,怎么说也是个藩族的王子,对于熵朝的上下之别和等级制度不是很了解,如果按照外交礼节来看,也是可以平等对待的,不会像林沫还有两个丫鬟一样,对林梦就完全不一样,不敢冒犯我一丝一毫。

吃了晚饭,皇城里面已经亮起了成排成排的街灯,这些街灯不是林梦熟悉的电灯,而是一个一个挂得高高的红灯笼,几乎每个人家的门外都挂了一个,照得外面的街道都灯火辉煌的样子,光滑的青石板大道上几乎就能映出人影了。

林梦问了问紫苑这是怎么回事,就这些贫苦的百姓应该是不会做出这样浪费的行为,因为这个灯笼里面装的是大号的蜡烛,对于节约的百姓而言,估计天一黑就早早睡觉了,哪里会瞎子点灯白费蜡呢?“小姐,皇城里晚上只有夜市那条街才会这样,这里的灯光都是朝廷安置的,不是百姓自己的灯笼,我们的运气真好,没想到这个‘天上人间’的外面就是夜市啊。”紫苑向林梦解释道。

“哦?那我们看看去。”林梦率先除了客栈。

此时夜色已经完完全全垂落了下来,熵都的夜晚温度降得很快,除了客栈还能感到一丝凉意的晚风吹来,林梦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气,与来的空气相比,现在的空气中带着的是一点点若有若无的甘甜,呼吸起来非常让人舒服。

街道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子,什么卖木偶花人这些玩具的啊,卖糖葫芦臭豆腐这些零食的啊,应有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的。

“小姐,你快看你快看!”玉儿的眼睛尖,欣喜地指了指远处的那一个被人填满了的地方。

林梦凑上去一看,原来十几个在耍杂技的艺人,嘴里衔着一大叠碗,手里还拿着一把瓷碗,半供着腰,把这些碗一个一个扔在空中,用嘴上面已经堆得高高的瓷碗接住这个扔出来的碗,就这样越码越高。周围响起了一片此起彼伏的叫好声。

在这个人的旁边更有一口大水缸,水缸里面放着一个色彩斑斓的大皮球,皮球浮在水面上,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皮球的上面还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女人站在一个圆滚滚的花皮球上,居然皮球都没有沉入水中,而且女人的脚步不断移动,让皮球哗哗哗转起来,一片碎碎的水花飞出了水缸,冲上前去的小孩子们被淋了一头一脸,不过样子依然非常兴奋。

又是一阵叫好声。

一枚一枚的铜币不断投了出去,扔在了这些艺人的面前,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个钹锣,把这些铜钱捡起来,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

林梦不由露出了笑容,没想到现在还能看到这种土生土长的杂技本事。

几行人又走了几步,由于这里人非常多,走动的时候摩肩接踵。这时候林梦身后的赫连嗣突然眉目一凌,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一只向林梦身上探来的贼手,然后用力一扭,就听到一个吃痛的声音响起,一个贼眉鼠眼的小毛贼被赫连嗣一把扯了过来。扔在了我的面前。

林梦看了一眼这个可怜兮兮,样子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小毛贼,一副少年的清秀模样,因为长期干这些见不得的贼活,脸上也脏兮兮的,只有一双眼睛明亮而狡黠。因为心情开心,林梦就没有和这个年轻的小毛贼计较,反而扔了几两碎银给这个长相还不错的少年。

少年本以为会讨得一阵痛打,没想到还得到了让自己梦寐以求的财富,连忙向林梦磕了几个响头,然后身子如同一条狡猾的泥鳅,钻进人群中一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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