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任务(2 / 2)
这说明民间对钞票的认可概率达到了一定程度,如今的提升速度,最多再有半个月,任务就可以完成。
无论成功与否,最后程明都要试一试。
一个盘着白发的侏儒突然出现在大院门口,脸上带着一个老头的面具,手中拄着龙头拐杖,显得和蔼可亲。
他扫了一眼,院子里的众人,目光注视着程明,说道:“金钱帮的人撤了!时辰已至!”
这是土地,专门打听消息的。
他似乎只有一个人,有好似分身无术,常常能在不同的地方同时见到他。程明猜测这是一个队伍,略有兴趣,却不怎么关注。但不可否认,他的情报非常准确。
“李寻欢到哪里了?”
土地回头,自他身后竟然又冒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侏儒,他说道:
“上官金虹给他写了信,孙白发和孙小红给他指了阿飞的住处,郭嵩阳死了,蓝蝎子找上了门。”
他说的很乱,程明却听懂了,李寻欢麻烦缠身,难以脱身。
这就好。
不管怎么说,程明还是不想与李寻欢敌对。
或许是少年情怀,又或许是对他专情又悲惨的命运有些感触。
程明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星,缓缓戴上了一个喜庆的面具。
财神!
他缓缓举起手,院子中的人慢慢聚集,一张张面具戴到脸上,各路神仙都出现在眼前。
“出发!”
一声轻喝,院中人影闪动,所有的人都消失不见。
只剩下程明手中拎着巨大烟斗,一步步走出院门,缓缓消失在夜色中。
兴云庄大院,漆黑一片,安静的像一片死地。
后面小楼有微弱的灯光,那是整个大院唯一的一处光亮,住着一个恶人和一个可怜人。
孙驼子倚在门框上,沉重的门板在他手中好似一根稻草。
鸡毛小店足足闹了半个月有余,金钱帮在这里杀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地面上的血迹染了一层又一层,可还是有不怕死的江湖人,飞蛾扑火一般的冲上来。
还有一年,他心里默默计算着。
再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回家做回自己。他再一次发誓以后不再欠人情,上一个人情让他忍受了十五年的孤独。他宁可死也不想再品味一遍。
他想起了弟弟,哥哥和嫂子,还有小侄女的俏模样,死寂的心有些躁动。
快了,马上就能回去了。
忽然,他的眼神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回身一甩,手中的破烂抹布如炮弹一般砸了出去。
远远传来一声惨叫,紧接着是骨骼碎裂的声音。
孙驼子幽幽叹气:“为什么总是学不乖呢”
他身后蜡烛上的火苗轻晃,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的人影,密密麻麻,将整个小店包围。
街道安静极了,没有人说话,只有火苗的猎猎风声。
孙驼子缓缓抬起手,干枯手掌如同钢筋铁铸的鹰爪一般。
又,要染血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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