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吾与汝孰美(十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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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就是刀客的性命,倘若有人碰了你的性命,你难道不会发火吗?

谭昭不看龙啸云,反正他也没多少时间好活了肯定不会去混江湖,那便是无关紧要的人,看不看都无所谓,他紧紧盯着刀客,像是要从他的眼睛看进内心深处一样:“是不是我家开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上午去哪了?”

谭昭并没有错过申公豹眼中的闪烁,只可惜对方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

“当真?”

“自然当真,老子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这是作为一个刀客的自我修养,你不懂。”

“哦,那你说说你身上这一盒一两的雪芝膏味从哪来的?这可是京城最贵的胭脂,非是高门小姐不能买,你可不要说你喜好涂脂!”

“……”

系统:宿主我就说嘛,你肯定是属狗的!

[你闭嘴!]

据说有自我修养的刀客终于忍无可忍,他卷着自己的刀就地一个打滚,像是生怕后面的王怜花出手一般,他连着滚了三个滚,直到滚到窗边竟然直接纵身跳了下去,他摔伤了胳膊,可已是顾不得这个,拼了命地往西边跑。

“你不追?”

谭昭冲他翻了个白眼:“我以为你会追。”

“你确定是他?”他紧接着又问了一句。

王怜花十分干脆地摇了摇头:“不是,他就是个夜探香闺的登徒子。”

“但他却帮了我们一个大忙。”王怜花脸上晕荡起了然的笑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凶手是个女人?”

女人?!

江湖上的女侠比例比男侠少很多,原因不外乎男人拥有天然力量上的优势和这个世道对女人的态度。但少却并不代表她们不出彩,相反坚定道心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更容易闯入名声。

“仵作说过,刀客身上的伤口约为寸余,伤口很浅用力巧劲十足,可你注意过没有,刀口的位置都是软肉,不碰骨就意味着可以用极少的力气完成完美的杀人。”王怜花在支开小孩去买酒后,说的话更加直白起来:“同样的,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样的杀人,凶手要么手上力量不足,要么就是心狠手辣。”

“为什么不是后者?”

“状元郎,你果然不是江湖人。倘若他是后者,这种看着人灵魂痛苦湮灭的欲望一旦开启,绝不会只此一次。据我最近调查,京城并没有江湖人或者百姓被人放血……”

“啊——”他话没说完,楼下就传来刺耳的尖叫声。

谭昭心里一跳,跃到窗边望下去,正好看到一个血人踉跄着倒地,而他的后面跟着个握着把大响刀的男人,刀上染血,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更惶恐,这男子另一只手上还提着把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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