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第六十三片龙鳞(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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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枭忍不住搂着她亲了又亲,“我会的!”

信誓旦旦,一副我一定赚大钱给你花的模样。

这他还真没胡说,在新家大概陪了玲珑两天,秦枭便开始忙得整天不见人影,晚上回来的还特别晚,要不是每天中午玲珑起床旁边的枕头都是微微凹陷的,她真要以为这家伙夜不归宿了。

慢慢地事业上了正轨,秦枭着家的时间就长了起来,虽然不像从前那样,但至少晚上能在十点前回来了。

他的物流公司开得很大,又有人脉,给很多退伍军人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赚到的钱除却花在玲珑身上的,以及留着备用的以外,全部拿来买了地皮,秦枭眼光毒辣,地方他都特意跑过一遍,收购起土地来更不手软,然后便开始动工盖房子。

与此同时玲珑在家里也没闲着,她实在是受不了当下的电脑,跑得慢不说还没什么游戏可以玩,正巧秦枭有钱,而她有技术,秦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玲珑想,他就为她收购了一家中等规模的电脑公司,专门给她玩。

玩着玩着他就发现,陛下好像玩出名堂了……他的房子还没盖完,陛下已经成了炙手可热的商界新贵!

玲珑毕竟是搞了两辈子科研横跨数界的大佬,第一世的时候她就很受不了笨重的计算机,带领团队亲自进行改良优化,还写出了以本国文字为基础的源代码,这个世界不过是不动脑子的照搬罢了,市场一打开,钱财自然滚滚而来。

她不乐意管这些,通通丢给秦枭,秦枭做生意很有一套,玲珑记得上一世坑那些海外来的商人里就属陆宥跟秦枭最不手软。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房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原本偏僻的地方也逐渐发展起来,秦枭当时以极低价格买进的地皮,房子卖得简直不要太多!

物流公司也几乎达到了全国垄断的地步,玲珑喜欢买东西,网络又在飞速发展,秦枭无师自通就找了一群人研究出了购物网站,这一点倒是让玲珑很惊讶,这家伙脑子赚的是真的快。

网络购物与物流公司捆绑在一起,再加上玲珑开发制作的支付软件,在下海十年后,秦枭成功成为了本国富豪榜永远跨不去的坎儿——霸占榜一数年不曾被人超越!

很多人在网络上都喊他秦爸爸,秦枭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总会有些会议拍到他的照片,大家发现这位白手起家的首付不仅有钱还有颜,明明马上都要四十了,身材还保持的那么好,尤其是那股男人味,真是想学都学不来!

每回秦枭公开亮相,网友们都会夸他衣品好,秦枭非常喜欢听这样的赞美,因为他的衣服都是陛下给他搭配的。

而已经足够有钱的他,近年来愈发少出现在公众面前了,他这样拼命,这样努力,不过是为了给陛下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哪怕比不上前世的皇宫,也至少不能比其他人差。

而在做到之后,他只想用自己的余生去陪伴她、侍奉她,一分一秒都不想错过。

上一世秦枭为将,上战场从不怕死,今生他在军营,无论出多么危险的任务都无惧色,可他如今却觉得人生短短数十载光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弹指一挥间,十年时光眨眼即过,他跟陛下还没有过够呢!

于是,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秦先生,最大的爱好不是打球不是喝茶更不是钓鱼,而是养生。

每回玲珑看着他吃的东西都觉得牙疼,奈何秦枭意志力强大,明明有万贯家财,愣是能过得清心寡欲,就盼着多活几年,多陪玲珑几年。

“你至少还有几十年活呢,现在着急什么?”

玲珑凑近看了眼秦枭的马克杯,杯子里是枸杞菊花茶,她好奇喝过两口,不喜欢那味儿,秦枭却喝的面不改色。不仅如此,这家伙还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表,早睡早起每天锻炼,活得跟七老八十一样!

玲珑可受不了这个,她还是原本那样,秦枭早就知道她跟普通人不同,上一世便是如此,他都老得快要死了,陛下却还是那副少女模样,丝毫不见老。她活得恣意,也不在乎生死,他却是个凡人,能偷一天也是好的,怎么也不舍得糟蹋自己的身子。

不过每天晨练过后,秦枭就会回到床上再陪玲珑睡个回笼觉,然后两人一起吃饭,吃过饭他就跟在她身边,安静地陪着她。

这样的日子,秦枭过一万年也不会腻。

“过两天我要去出席一个慈善晚会。”

秦枭如是跟玲珑说。

他现在的钱多得花不完,便把一部分用在了公益事业上。当过兵的人最知道人间疾苦,也许是受上一世的玲珑所影响,秦枭最偏向的公益是教育,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女孩子,他以女帝曾经的年号“永安”建立了几百所小学,这里并不是他们曾经待过的世界,史书里也不曾有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帝,但秦枭还是想要为陛下留下些什么。

“去吧。”

陛下态度太敷衍,秦枭很不满意,他把趴在地毯上看电影的玲珑拦腰勾到怀里,虽然已经快四十岁了,他仍然身强体壮,可以让她坐在他身上连做几千个俯卧撑,身上仍然维持着完美的八块腹肌,眼角甚至一点纹路都没有,要不是活了两辈子沉淀下来的气质,很多人都要以为他才二十七八。

“得去海市,来回估计得五六天。”

玲珑眨眨眼,“好的,我会想你的。”

这样更敷衍了!

秦枭不高兴,“陛下跟我一起去吧。”

“不要。”玲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要是出去玩还可以,跟着秦枭参加宴会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些年她也不是没去过,反正知道不知道她身份的都会过来搭讪,知道的是想讨好她从而讨好秦枭,不知道的则是些狂蜂浪蝶,谁叫她看起来还跟个二八少女似的娇嫩,偏偏又风情万种,兼具少女与女人的双重魅力,想往她身上扑的可不少。

“你忘了之前我跟你参加一场酒会,你差点儿把人家胳膊被掰折了?”

那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儿,秦枭跟人说话,玲珑觉得无聊就到处走走,结果有一人非要请她跳舞,秦枭远远看见了,跟头发怒的雄狮一样冲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那人最后没残废,真是老天爷给的福气。

提到这事儿秦枭还不服:“是他对你动手动脚的!”

“你请人跳舞不伸手啊?”玲珑咬了他一口。“你当时可凶巴巴的。”

不仅在酒会上凶,回到车里还凶呢!

不过玲珑一直没告诉秦枭,要是她不乐意,那人根本别想靠近她,她拿那人逗他玩罢了。从在这个世界相遇那天起,秦枭就对她百依百顺,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去摘,从来不对她生气也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要求。虽然这样温柔是很动人,可有的时候玲珑也会想来点别的情趣,反正那次结果她挺喜欢的,向来体贴听话的忠犬变得又凶又狠,享受的全是玲珑。

事后秦枭又后悔了,抱着她又道歉又自我检讨,玲珑都没好意思告诉他她是故意的。

秦枭到现在还不知道呢!

他也想起上回那个意图跟玲珑搭讪还硬是要请她跳舞的人,脸色顿时不是很好看,玲珑却笑盈盈的,一点不怕他生气,秦枭在她跟前就是个软绵绵的包子,别看他板着脸,一戳就破功。

她伸出手戳了戳秦枭的脸,秦枭顺势把她的小手握进掌心,自打他安心退居幕后,两人形影不离,从来没有分开过五六天,这也太久了,他受不了!

他一定要她陪着去!

一直好脾气任由玲珑搓揉的大将军突然转了性,不管怎么说都要玲珑陪着一起去,玲珑偏不答应,她就是故意拿乔,看秦枭急得团团转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说服她,心里早已乐开花,脸上却还是不乐意的样子,“不去不去。”

秦枭没辙了,失落地坐在她身前,长腿伸开把玲珑圈在里头,手揽着她的腰,几乎是要乞求了:“陛下~求你了陛下,陪我去吧,我真的离不开陛下。”

边说边亲玲珑的耳朵,还磨牙。

玲珑被他闹得咯咯笑,总算是大发慈悲不再逗他:“好好好陪你去陪你去,别再弄我了。”

秦枭立刻就高兴起来,捧着她的脸亲呀亲,有点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答应了,生怕她反悔,立刻从地毯上起身:“我去给你收拾东西!”

收拾好了就不怕她不去!

玲珑被他拉着站起来,秦枭觉得她走得太慢了,干脆把人扛起来就朝楼上跑。玲珑笑个不停,清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客厅。

要外出好几天,但是衣服不用多带,只带两套备用,因为到了海市秦枭必然要给玲珑买东西,他赚这么多钱最大的爱好就是买买买,恨不得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玲珑身上,每次出门回来必定不空手,有时候是一束花,有时候是一个蛋糕,反正看到什么就给她买什么,从不吝啬。

对于家里的帮佣来说,先生太太感情是十年如一日的好,他们早就习惯了,哪天要是不这样亲密,那才叫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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