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早市(2 / 2)
李同看着刘叔略有佝偻的背影,鼻子又是一酸,眼眶阵阵发热。
不过,李同还是忍住了,上去很自然地和他打了个招呼:“叔儿早,又来送小云?”
刘叔抬头一看是李同,也笑了,从车上跨了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臭小子,最近又长高了!考完试上叔儿家吃饭去!”
李同看着刘叔斑白的两鬓,主动接过龙头上刘舒云的书包,默默陷入了回忆。
刘叔这辈子其实挺苦的,小时候家里穷,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成为了老三届中的一员。
后来大学毕业,完全靠自己进了政府部门工作,一直勤勤恳恳。
也就是他的这股子勤勉劲儿,得到了原来老农工部副部长的赏识,把自己女儿嫁给了他。
刘叔才算是勉强熬出头,和刘婶结婚生下刘舒云这么个宝贝疙瘩,过了几年舒心的日子。
但好景不长,没几年刘婶得了一场怪病去世了,之后就是刘叔一个人边工作边拉扯刘舒云。
这么多年,刘叔也没再找老婆,除了带孩子,就是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这几年被提成了他们县里的正科。
“叔儿,你这电瓶车是上半年刚买的吧?“
李同看了看刘叔的电瓶车,想起来,之前刘叔好像都是骑自行车送刘舒云,把她送到学校以后,再把车骑回家停好,然后再坐他的公车去上班。
要是刘叔这时候知道,他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不久之后,将会被司机小王给玷污了,不知道作何感想?
“同子记性真好。可不就是三月份买的么?还不是接送这个死丫头用的!”说着,刘叔宠溺地在刘舒云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爸,你好烦哦。”正值青春期的刘舒云并不喜欢刘叔大庭广众之下对自己做这种亲昵的举动,于是手一抬,把刘叔的手打到一边。
“好了好了,我不烦了。我走了!”刘叔自讨了个没趣,重新跨上电瓶车就准备走。
临走前,他还不忘拉住李同叮嘱了一句:“同子,高考就剩一个月了,你得好好复习!别让你爸操心。记住了吗?”
“记住了,叔儿。”李同挎着刘舒云的书包,目送刘叔骑着小电驴远去。
“李同,咱们进去吧。”刘舒云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不耐烦地催促李同。
李同打量了她一眼,粉色的公主裙被熨烫得整整齐齐,两根小辫子又挺又直,这一看就是刘叔的手艺。
“小云,我和你商量个事儿呗。”李同背着两只书包边走边对刘舒云说道。
“啥事儿?”刘舒云端着一盒酸奶,正拿一根吸管往里戳。
“你以后能不能对你爸态度好点儿?”李同道,“他一个人多不容易啊。工作那么忙,还得照顾你。”
“他照顾我那不是应该的吗?”刘舒云拿着酸奶“滋溜”“滋溜”地吸了起来,完全不以为意。
李同停住脚步,认真地瞪了刘舒云一眼,然后说道:“你记住!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应该的’。”
面对李同突如其来的严肃,刘舒云也被震了一下。她松开吸吸管的嘴唇,莫名其妙地看了李同一眼。
李建刚和刘叔是发小儿,李同和刘舒云也是从小一起长大。李同对待刘舒云,就像对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刘舒云从幼儿园到初中都和李同同校同班,到了高中,文理分科之后,他俩才不一个班。
刘舒云成绩还行,所以选了理科。但印象中,她好像高考太过紧张,最后发挥失常,去了东吴大学下面的一个民办院校。
“同子,你怎么突然说这种‘大人话’,好吓人。”反应过来的刘舒云对李同幽幽地来了一句。
刘舒云一直在刘叔的保护下活得很单纯,她把这些讲世俗道理的话都归为“大人话”。
李同叹了口气,拉起刘舒云的袖子又往前走。
“没啥,我就是心疼你爸。”
“我自己的亲爸我自己会疼。”刘舒云还嘴硬,“你还是多操心你自己吧,这都快高考了,你别最后考个鸭蛋,先把你爸给气死了。”
李同现在知道刘叔刚才为什么称呼刘舒云为“死丫头”了,这家伙的小嘴就是这么不饶人。
正当李同和刘舒云有说有笑的时候,突然一个矮个子身影一下子冲到了他们面前!
“李同!快说!昨天晚上你在侯老太办公室做的是什么卷子?”
李同还没反应过来来者何人,就被毛旭林咄咄逼人的质问给整懵圈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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