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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惊,却因长久以来严苛的训练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正常,“是。”说完这话,头也不回的穿过院中的石板小路闪进了猫儿巷。

小巷的尽头,快步走来一个穿着粗布衣服、头戴斗笠身材魁梧的男子,见了胭脂,停下来笑道:“胭脂姑娘出落得越发明艳动人了。”

胭脂轻轻拂开耳旁散落的碎发,一张艳若牡丹的脸上写着不屑,“刀疤脸,公子若听见你还有空在这儿取笑我,怕是…”说完叹了口气。

被唤作刀疤脸的男子一愣,哼道:“胭脂姑娘慢走。”说完梗着脖子朝着小屋走去。

醉月楼坐落在京城最繁华的百福街上,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胭脂走得极慢,却有一种和周围的人群格格不入的气场。

从十二岁跟着他到一年前被他安排进醉月楼,她的心思,他就当真不懂么?

是不懂的吧,否则,怎么会让她以清白之身进到这种地方,日复一日的变成了残花败柳。

那时,她尚未破身,进醉月楼之前,她曾问过他,可不可以将这处子之身交给自己最喜欢的人。

沈临渊说,不可以。

他说,须是完璧,经过拍卖造势,才能让她在醉月楼名声大噪。

她于是默然的点头认了。心里却一直揣摩着,他为何不问,她最喜欢的人是谁。

思绪一飘远,再回过神来已站在了醉月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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