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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后,第一次回娘家,俗称“回门”。回门的目的,是表示女儿出嫁后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女婿表达对岳父母的感谢,也有让新娘的父母看到他们的婚姻美满请其放心之意,同时还可使新郎与岳父家的亲戚进一步熟悉。届时,新娘的娘家要大摆宴席,宴请姑娘、姑爷和三亲六戚以及八方好朋,俗称“吃会亲酒”,也有喊“吃回门酒”。理所当然,新女婿是宴请的最重要人物,要在正堂首席上坐。
一般来讲,回门是在新婚大喜三日之后,称为“三朝回门”。假如出嫁地太远的话,也有五日、六日、七日、九日、十日、十二日、十五日、一个月不等,也有第二天就回门的。按规矩,必须是新郎新娘相伴同返,取成双成对吉祥之意。作为新郎,首次正式作为女婿登门谒见岳父岳母,新娘是结婚之后已经成为丈夫家的人,回娘家是为客人,所以,俗称“新娘做客”或“做头次客”。衡阳土话就是“走头转”。
走头转,礼节很隆重。新娘一定要带着礼物同新郎一齐回娘家看望父母。礼物当中,鸡是必备的吉祥之物,称为“带路鸡”。烟和酒也必不可少。其余的礼物,如肉、鱼、烧饼、糖果等随意。风俗规定:这些礼物都为双数,娘家接到礼物后,要留一半回一半。
按道理,新娘在回门当天日落前要与新郎一起返回夫家,不在娘家过夜,因为新婚一个月内不能空新房。但是,财哥和霞婆是按“旅游结婚”这个新规矩搞的,在桂林就呆了好多天。所以,就换规矩,按远嫁他乡的婚俗习惯,干脆在霞婆娘家住几天。有俗语说:“住七住八,两家都发;住八住九,两家都有”。
本来财哥和霞婆在新婚三天后就已经回了门,但当时急着要去找蒋老板,所以并没有办酒。现在,与蒋老板的合同签了,意外的是,与刘大刚的合同也签了,万事俱备,该好好庆贺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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