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过往如流水(1 / 2)

加入书签

“姨姨,你的手上有一粒痣,我的手上也有耶。”

“恩,元哥儿,你把手摊开。你看,刚刚好合在一起了。”

“哈哈哈……”

童声的欢笑总是清脆些的,又软又糯,叫人的心也要融化在其中。

庄叔颐睁开眼睛,傻傻地望着上面,什么也没看,只是在发呆罢了。她已经睡醒好一会儿了,可是梦中的那场景似乎还环绕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在永宁家中,她和元哥儿总是那么玩闹的。连梦里的事情也显得那么真,仿若是回到过去了一般,两个人在廊檐下面,坐在一块晒太阳。

大姐的脾气不好,元哥儿却半点不像她。庄叔颐想到这里却不由地扬起嘴角笑了起来。元哥儿温柔又体贴,和那暴躁动不动就上手的大姐真的一点也不像。

小时候庄叔颐和哥哥庄仲轩不知道挨过大姐多少揍。家里的大哥庄嘉楠也被打过。倒是兰姐姐和婷婷没被她打过。大抵是女孩子,又不是自家的不好下手吧。

这么想来,庄叔颐心里不知道泛起了多少的甜意。大姐把她看作自己人,才敢动手打呢。

她小时候没人管,奶妈怂恿她去做坏事,虽然她已经想不起来那是什么事了,只知道是要动祖父书房里的东西。

祖父没有动她只撵走了那奶妈,阿爹阿娘也不曾对她说什么重话,唯有大姐卷起袖子拿着鸡毛掸子就地扒了她的裤子狠狠地打。据说她的屁股肿得和桃子似的。

庄叔颐那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却明白这些恍惚的人影里,唯有大姐是在乎她的,是将她的未来放在心上的。是以就算大姐下了狠手,她也不肯离开大姐半步。

她长大了没有真的变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姐。大姐不仅动手管教她,还比这天底下爱说教的长辈多了一项,以身作则。

大姐不让她做的事情,自己也绝不肯做。小时候她爱吃冰的,庄府家大业大不缺这么点钱,作为家里的透明小姐,谁也不肯多费心去拦她一拦。有一日她铆起劲来,整整吃了六碗。然后一病不起,差点丧了命。

大姐在她床头日夜守着,便是谁来劝,都不肯放弃她,生生将自己熬病了。这才将庄叔颐救回来的。从那以后大姐就不许她吃一整碗冰的东西,就是莲子百合汤也不行。

而大姐自己也不肯吃冰碗了。整整十年的功夫,不管那天气有多热,她都不曾破例。庄叔颐还记得大姐那时是怎么说的。

“我不许她吃,自己却吃了。既不能同甘共苦,做什么大姐!”

这句话庄叔颐记了那么久,连半个字也不曾忘记过。她甚至还能回忆出当时大姐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那是她最羡慕最敬仰的——光明磊落。

她最喜欢大姐了。

可是,大姐受到痛楚的时候,她连半点也没有察觉到,她一点忙也没帮上。过了那么多年,陈府都消散了,那些风言风语才算是漏了出来,庄叔颐只不过是听了只言片语,没有仔细去打听。

可哪怕是这只言片语,也叫她心寒。

寒冬腊月的叫一个妇人站在风口捞鱼,给月子里的女人饭菜里下巴豆……诸如此类,听起来简直像是笑话一般的恶作剧,却在短短几年功夫里,生生地将一个豪气冲天的侠客,磋磨成一个连命也要不起的深宅妇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