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订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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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军转干人员简直就是硬指标,地方不想要也没办法,你得拥军啊。

黄炜业现在可滋润了,按时上下班,有事还能早走,但是他一般卡着点,军人作风还是很强烈的,一时半会改不过来。

他自己没事干,有空就去拖地,一开始大家大惊小怪,觉得地上挺干净,用不着一天一拖。再说了,拖地也用不着你来干啊。

可是慢慢大家就习惯了,觉得军人作风真好,这人确实是不错,人缘就变得非常好。

黄莺这时候也就才几个月大,但是胃口可好了,就是吃饭有点挑。喜欢吃肉,顿顿得吃点肉。

但是肉难得啊,地方政府福利肯定不如部队里面,肉票一个月那么一点。可是家里就全攒着一口也不吃,郎菊南一口不吃,黄炜业也不吃,全留给闺女。

他闺女吃了他就高兴,黄莺那么小,说实话吃肉不够成人牙缝里塞的,可是人家胃口好啊,我咬不动也愿意磨磨牙啊。

这给郎菊南喜的,给做成肉松,吃米汤的时候就给洒一点。

黄莺现在是不想去西天了。这日子虽说是无聊了点,可是不想死了。那时候勇气全没了,要不说死过一次的人就不想有第二次了。

但是吧小孩还是脾气有点怪,这边也没有人跟她玩。你们家孩子不能多见人,时间久了大家也知道了,跟个瓷器一样,家里孩子都嘱咐好了,不允许找黄莺玩。

切,稀罕跟你们玩啊,黄莺自己也不出去,就在家里呆着。

为什么不出去啊,这时候环境卫生一般,垃圾真的不少,完了路面都是土的。冬天北风那个吹啊,出去一趟全是土。

她觉得自己身上有土味,别人闻不到,她就觉得有。可是她没法说啊,全靠眼神活着。

家里人只要说是带着出门,她就半耷拉着眼皮,也不动弹,小脸拉的死长死长的,郎菊南都觉得这孩子成精了,也不带着她出去了。

锲而不舍的小伙伴就一个,打不死骂不死的宋老三啊。

宋志民溜溜达达有时候一天来好几次,他来也没事,就知道招惹黄莺。这里摸一把,那里戳一下,恨死人了,黄莺恨不得把他脸撕下来踩地上。

能不能别这么招人烦啊,他来了黄莺就躺尸,哭不出来也是很绝望啊,装死吧。

“姥姥,我走了,赶明儿再来陪妹妹,家里吃饭去了”对着郎菊南挥挥手,刷一下子就没人了。

郎菊南可喜欢老三了,他来带着黄莺玩,这个心意很难得,不然黄莺这边真的是一天天的板着个死人脸。

呵呵,你还明天来,咋那么美呢你?

黄莺自己在那里抠手指甲,她指甲给修的挺好的,黄炜业经常给修,怕孩子不小心挠了。

她得抠指甲啊,不然怎么锋利呢。

老三乐的,觉得这孩子是真逗。聪明得很,一般孩子做不出这样的事。

黄莺现在身上颜色全变过来了,就是有点小,比一般的孩子瘦小一些。家里费心费力养的好,所以一点也没生过病,真的是很费心思。

黄炜业下班回来都是先换衣服的,不洗手不抱孩子的。再加上一直在室内,也不哭不闹,所以特别省心。

孩子到现在黄炜业真的是出力,基本上晚上全是他给带着,早上起来他做饭,中午在食堂吃。但是晚上吧还是他回来做。

郎菊南家里给收拾的干干净净,尤其是小孩的衣服尿布都一点一点给弄,在家里就捣鼓这个,勤换勤洗。

她是真不爱干这个,她从小是姑奶奶,后来是公派留学生。就算嫁人了也是丈夫照顾得多,结果没想到丈夫死了。

所以说黄莺妈妈身体不好,是跟郎菊南有点关系的,不太注意,也不知道怎么带孩子,谁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妈妈,一开始就知道怎么当一个好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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