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九章 王子大战红薯(1 / 2)

加入书签

再次苦战魔物大军,由于获得了更强的力量,何明一开始战斗**十分强烈,先用华丽长剑利用高智商回想地球上一些晨练的人的太极剑法。不过他的太极剑法又快又狠,到最后什么乱七八糟的动作都使了出来,整个人翻滚、游移不定、横冲直撞,或者突然金鸡独立、大鹏展翅、猛禽攻击(f22轰击,从上而下)……

花招多得薛虎不时大喊:“黄飞鸿?杰连李?李寻欢?李小龙?三少爷?李寻欢?”

“你落伍了,现在电视上面是络小说的主角!”何明将长剑挥舞一团不清的剑刃风暴,全靠拥有半神之力的腕力,手腕还武装着神器呢。

相比凶狠毒辣的武士刀,何明更加喜欢充满王者之气的华夏剑法。

毕竟他可是要贯彻君子剑岳不群先生的道路之人,拿着武士刀,凶狠劈斩、横扫他人身体然后满身是血地大笑算什么?金牌杀手?

还不如轻松将长剑一转,敌人的头颅就飞了起来,尽管这很像血滴子的做法。

三个小时过去,何明失去耐心,以魔枪轰击敌人。

魔枪长达三米多,最宽处如篮球面积,中间宽度如足球面积,最后变成铅球面积。通体一种蔓藤形状缠绕而成,形成最后锋利无比的菱形枪尖,没有什么可以抵抗住刺击。

无比锋利在巨大力量驱使下简直无往不利,在没有比这更让何明满意的武器了,唯一不爽的地方就是魔枪被k王子认主。后者没有死去,尽管自己也可以动用魔枪,不过没有心神上面的联系。

所谓认主绝非是一把武器认主,马上叫道:“主人主人,你好,你打飞机吗?我喜欢打飞机的主人!”

那简直神经病,主要是心神上面的联系,人刀合一等等,知道武器的想法,在什么地方。有能量的可以信手招来。但是它绝对不会是高等智慧生命。因为当它拥有智慧,它怎么甘心做一柄武器?

无匹力量与高速移动力下的魔枪制造了杀戮风暴。

所到之处就是一片又一片水烟,解脱海量魔物。

不过半天过去,心中恼火,武士刀与石刀开始上场了,岳不群先生拿出了他最拿手、最凶狠、最毒辣、最无情的劈斩、横扫、种种秘技。果然这才是他的本质。

“撤退吧?队长?”疲惫的薛虎喊道。他早不练习武士刀了,太累了,直接扣动激光枪扳机射杀魔物。

和刚才一样,何明边杀边吸食金币,“不行,挣钱要紧。再说了,我们要为南方迷宫中的人们除害,帮助他们解脱痛苦。”

对的,杀戮过程十分痛苦,可是快一天下来,一百万金币了!

所以何明怎么可能放弃,曾是吊丝的他对追求金钱已经到了骨子里面去了。

时光凝固不知时间,只能依靠光幕电脑来确认时间。电脑时间晚上十一点时,魔物大军终于渐渐减少,外围部队正在撤退。有人计算一下,他们今天消灭了5000万以上绝对的。

小镇变成大部分废墟,其中主体城堡中也进去过了。并在城堡地下室发现了一头轻微暗金,传奇左右的半头怪。

之所以说它是半头怪,很简单,脑袋只有一半。很快被练习剑法的薛虎单身上场,轻松干掉。灵魂金币当然被何明吸走,还拍拍肩膀道:“非常好,你越来越有前途了。前途无限,前途光明!”

到撤退的魔物,何明想起k王子的话,对的,幕后黑手是红薯怪,它已经没有办法对付自己了,所以开始撤退军队减少损失。那么自己就要对付它了。

跟着魔物大军一路屠杀,它们毫无反抗,就像刚才一样根本毫无攻击能力。

大约二个小时以后,他们惊讶发现回到旅游镇附近,并且一路朝南,进入原来给人不吉感觉的西方地区,大片大片的苍白农田,终日飘荡灰色气雾,如小树的麦秆指向苍白苍穹,无声又愤怒地述说着。如果真是耶和华的旧所,那么他因为自己空虚、失落就毁灭了这么生命。那么上帝肯定邪恶无比。不过现在人家不管了,因为上帝脱离了人格化,没有了情绪。

几乎上帝那种等级的存在都是这样,基本上不会出现上帝和佛祖pk的情况,因为它们早已透这种争斗,脱离人格化以及大觉大悟。

“恶心,天啊,太恶心了,我们真要进去?”刚进农田,薛虎了一眼就头皮发麻。众人相同感觉,当然某个**除外。

因为毫无疑问,他们来到了魔物大军的巢穴,在大片大片农田麦秆下,原来有数不清、大大小小的坑洞。洞口肮脏或者光滑,排列密集无比。有密集症的家伙肯定当场呕吐,吓得有多远逃多远,从此以后,到多一点的东西就会疯狂抽风。今天吃下什么就喷出什么。

“还不错嘛,艺术,这叫艺术,土地的艺术。”何明笑着拍照,突然之间隔着麦秆到北方天空一会儿暴风汹涌,一会儿电闪雷鸣……而且魔物全部涌向这个地方。

“难怪大军撤退,难道老巢被人偷袭?”何明眼前一亮,喜道:“肯定是k王子和红薯魔在内斗。我们要发了,快跟上去。”无他,一到那些暴风冰雪就想起k王子。何况这是在迷宫之中,生命少得要死。除了k王子,何明想不出还会有谁。

众人混迹魔物群中汹涌上前,魔物无视他们。上万米后,到了一颗主体红色,枝叶苍白化的巨大植物。

那棵植物之巨大,仿佛一幢、不!十幢摩天巨楼才能媲美这个庞然大物。

“真像一个红薯,难怪叫做红薯怪。”

众人点头,太像一个树立起来的红薯了,表面都是凹凸不平,粘满泥土。

果然,庞大红薯怪指挥魔物大军正在围攻一个人。

那人是个美少年,气质潇洒、优雅,手握一柄装饰华丽的宽厚长剑,在魔物大军中的感觉像东方不败复活,动作轻灵,攻击猛烈。

举手投足毁灭一片魔物,同时还能控制暴风与雷鸣,对何明等超级强者来说毫无作用,却是群攻击杀普通魔物的好技能。

“果然是他。群攻真棒啊,一次上百万。”何明啧啧赞叹,真是不愧是富二代,不,魔二代,神二代!

薛虎拿起高清望远工具观察,瘪嘴嗤笑,“太瘦了,还装模装样的。我感觉和你很像啊,队长。”

“……谢谢,其实我是一个王子。一个流落民间的王子。我的皇阿玛在哪?皇阿玛,我妈是垃圾河畔的阿花!”何明说笑着,抢过高清望远工具观,超级视力加上高清望远铺助,k王子的汗毛都得一清二楚,“好皮肤啊,牛奶一样白,光滑无比,苍蝇上去都跌断腿。”

薛虎拿出的新的望远工具,观察道:“有什么用,去当鸭子?”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