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1 / 2)
滴滴答答的雨声遮住了冯源来时的脚步声,缓步行走在寺庙内,这一身大红却无人发现的了,这种隐匿技术不算高超也是相继不差了。
冯源所站的地方不算隐蔽,但正好是那些黑衣人看不见的死角,这是他当年练了许久的技能,为了他心爱的女生,然后就如此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技能也运用的更加成熟了。
多次试验表明,冯源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尾随大师了,悄无声息的隐藏在人群中,不管穿的多么花哨,都能做到不被人给注意,说消失便消失,绝对的无影无踪。
他人难有丝毫察觉,身边刚刚明明感觉有一道人影的存在,怎么一转眼便就不见,摸不着头脑,这也是冯源为什么敢如此大胆的潜进毒枭的交易场所和这人来人往的寺庙中的原因了。
这等神技,此时不用那何时再用。
雨很大,前方的景物很模糊,但却也不影响冯源的视线,就静静的站在那里。
“他们距离我十五米,而我的扑克最大杀伤力在八米左右,再远些可能连皮都割不破,这样的伤害对他们来说就像是挠痒痒一般。”
“而且现在正下着弥天大雨,所以我现在的扑克的有效杀伤力应该在三米左右,但他们距离我太远了,看来那手扑克飞镖是耍不出来了。”
“那是逼着我动枪?”
冯源心中暗暗想到,他的怀中除了两副扑克以外,还有在那群黑衣人身上捡到的一把枪,看着像是手枪,其实是把微冲,还行五六个弹夹放在包里的。
虽然有枪,但冯源没用过啊,这就很是尴尬了,他从未开过枪,也没摸过枪,第一次拿在手上的感觉是冰凉如水的,有些重量但他却感受不到多少。
想了想,冯源将微型电脑给拿在了手上,打开西服衬衫,露出了内侧,胸口上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包,正好可以将电脑放进去,刚刚拿着这是在耍帅,现在需要办正事了,当然不可能在拿在手上了。
他的腰间有一圈微微鼓起的地方,哪里便放置的是冯源捡来的那把微冲和五六个弹夹,不过并不大,配上那件红色西服,在外人看起来并不臃肿,刚好贴身。
冯源没有将子弹装进枪械里,他害怕枪会走火,所以到了这里的时候,他才将背在后腰间的微冲拿了出来,顺便拿了一夹子弹。
“磕嚓――”
凭借着记忆中有关枪械的安装方法,弹夹被冯源装了上去,并且上了膛,发出一阵声音,幸亏现在下着暴雨,不然短短十五米的距离,那群黑衣人绝对听得到这里所发出的声音。
枪弹已上好,就等着子弹出膛的那一刻,便是血液飞溅开始的时候。
冯源在手中握着枪,还是没有动静,他在等。枪是有重量的,但他却感受不到那份重量,他在等身体传输一份重量在他的脑海里面,然后再分配出一份相同的力量来维持。
这其实是一种感觉,有了这份感觉,握枪才会稳,开枪的时候才不会发生打偏的意外出现,还需要考虑到枪械的后坐力,只有找到了这份感觉才能一瞬间化身为枪神,玩扑克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
只要等感觉到位了,一切便就到位了。
不多时冯源便清楚的知道,该使用多大的力量来控制这把枪,才能打出最稳最准最远的距离,开枪的时候,准心永远放在一个点上,不会偏差分毫,如何在极快的时间中打出最多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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