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信(1 / 2)
“这美头也有十岁……还是十一岁?”褚老婆子事后就交代宁福林,“左右没几年了,以后给宗宗买衣服,碰见便宜的,也给她带点。”
宁福林晓得她的意思,虽然宁光在他们眼里一无是处,但美头长的好看,婚嫁时终归是个很大的筹码,可以为娘家争取到更多的利润。
将宁宗栽培成大学生需要一大笔钱,凭家里的积蓄到底吃力,宁光的婚事早就是预定中的收入了。
为了日后将这美头卖个好价钱,前期的投资是必须的。
毕竟人家讨媳妇的人家也不是傻子,正式敲定前都会到村上来私访。按照宁光现在的风评,不吱不闹,木讷,傻乎乎的,被欺负了也不知道反抗,不受娘家喜欢,还拿镰刀砍过姆嫚……估计事情都能告吹了,遑论讨价还价?
宁光所以从这天开始,衣食住行都好了很多。
女孩子很不习惯这种待遇,虽然她从沈安怡那边早就得到过各种好东西,但从家里得到方方面面的给予,哪怕还是比不上宁宗,到底不安。
特别是褚老婆子没说明这是为什么,苗国庆想当然的告诉她:“你多在杨秋涵那美头面前给宗宗说好话,你太婆他们会对你更好的。”
宁光就是坐立不安,私下跟苗国庆说,杨秋涵未必肯听自己的话。
然而苗国庆鼓励她去试试看,毕竟杨秋涵在镇上小孩子里属于出身不错了,跟沈安怡到底没法比,宁光连沈安怡都能搞好关系,还怕摆平不了杨秋涵吗?
宁福林知道后难得夸了苗国庆一句,说他还不算笨到家,又跟宁光说,宗宗出息了,你就是大学生的姐姐,你难道没好处吗?你以后结了婚,在夫家也全靠这弟弟撑腰,不然跟那个不要脸的蓝小花一样,被老公往死里打,娘家一出马,赵学明就吓得跪下自扇耳光,娘家不管了,蓝小花不就被打的多少年鬼哭狼嚎?
说了这比方又觉得不对,再三叮嘱她不许学蓝小花,再怎么挨打也不许跟人私奔,不然娘家绝对要清理门户的。
可能是来自于沈安怡对宁光的照顾,不管宁光怎么解释,宁家上下都没有一个人相信她跟杨秋涵关系不好,更不相信她没法跟杨秋涵说情,只认为她是记恨,不肯帮宁宗。
最终宁光却不过压力,去找赵琴要了杨秋涵家在镇上的具体地址,提着褚老婆子预备的礼物,登门拜访。
这中间她趁家里人不注意,将杨秋涵送的鞋子偷出去,送给了赵琴。因为赵琴比她年纪大穿不下,于是最终落到了赵小英手里。
赵小英对这双鞋子欣喜若狂,作为一个有弟弟的姐姐,她在家里境况比宁光好一点,但好的这么一点,也是建立在她不仅仅跟宁光一样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家务、且嘴马子好会哄长辈跟弟弟的基础上的,就是这样,她的待遇仍旧不如弟弟。
所以能够拥有一双旅游鞋,赵小英真心高兴。
以至于私下还问赵琴,宁光这是打什么主意?
以前几个人围殴她跟她要几个本子她都不肯给,现在怎么将这么贵的鞋子送人了?
“安怡被她姑姑留在省里念书了。”赵琴脸色复杂,说因为今年是97年,香港回归,上面组织了相关的作文比赛,沈安怡被姑姑带去省里过年,恰好碰见这种活动报名,她姑姑当下就给她报了名不说,还送了个寒假兴趣班。
之后沈安怡表现优秀,被省里兴趣班的老师建议留在省里念书,免得在乡下耽误了。
沈安怡是沈家这一代唯一的孩子,备受重视,她姑姑为此专门打电话联系了自己父母兄嫂,众人一致认为再艰苦也不能耽误了孩子的前途,于是辗转托付了沈安怡爷爷的一位老战友,将她学籍什么都转到了省里,这会儿开学就是省里小学的学生了。
赵琴很不高兴这件事情,虽然她也不喜欢不跟自己亲近宁可去跟宁光好的表妹,但沈安怡离开朝阳村,带给她生活的影响是直接的。不但赵霞不会再给赵富梁夫妇额外的补贴,不会隔三差五寄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来,甚至连沈安怡的那架钢琴,都叮嘱了过段时间就会找人来搬走,叫他们好好保管 ,不许瞎折腾:“好几万块钱呢,不是安怡的爷爷奶奶大方,我跟她爸爸都买不起。”
赵霞知道娘家人爱占便宜,特别说明,“她爷爷奶奶也说这架钢琴她弹习惯了,她去哪儿就运到哪去!”
“本来还以为安怡这么一走,撇下来的东西都不要了。”赵琴的姆嫚晓得后,私下跟女儿感慨,“那钢琴就算当旧货卖也能卖个万八块钱,正好跟你大伯家分一分,给你们以后攒着……没想到你姑姑还是要带走的。”
赵琴听了这话,就觉得那架钢琴应该是自己的,现在硬生生的飞走了,心里真是说不出来的心疼。
她所以不想多说沈安怡的事情了,只轻蔑说:“这次可不是在黎小,省里!那么远呢,宁光往后还能靠到她的相?这不,心虚了,想讨好咱们了?可惜啊,来不及了!”
赵小英觉得很有道理,点头:“那咱们可不能给她好脸色!”
……她们这些嘀咕宁光是不清楚的,其实她将杨秋涵给买的旅游鞋送给赵家姐妹,无非是为了不让宁宗得到。
而且赵家姐妹一直欺负宁光的事情,宁家是知道的。
送给她们的话,事后褚老婆子他们质问起来,宁光可以说是赵琴她们逼自己的,她打不过只能将鞋子给她们……反正她在村里受欺负的形象深入人心,估计赵家人听了这话都会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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