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章:高亦安自述(2 / 2)

加入书签

这一路走来,她像个不服输的斗牛,明知天家的权威不可撼动,却还偏偏要争得头破血流.

她身上的那股子韧劲,是多少男人都没有的.

我欣赏沈清,这种欣赏来自感同身受.

这世间没有感同身受?

不不不、有的,他年少的经历与沈清多么相似啊!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才格外关注她啊!

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身上的那些品质,是深深吸引我的东西。

那年,她小产入院。

我得知此消息时,坐在办公室足足一下午,那种难过而又悲伤的感觉好似是我自己的妻子在遭受如此境地似的。

我去过医院,但只是将车停在楼下,并未曾上去。

太过突兀了,男女有别。

我对她的关心,应该止在朋友的层面上。

我之于沈清,是后知后觉的。

当那日,郭岩酒后趁醉壮胆问我;“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沈总?”

那一刻,我的心,就好似桌面上正在翻滚着的火锅,是沸腾的。

久久不能平静。

许久之后,我佯装淡定道;“何出此言?”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总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欢一个人,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喝醉了,但说出来的言语确实赤裸裸的现实。

喜欢一个人,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应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随后,沈清入驻首都。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应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城市,有我的事业,我的母亲。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那夜,雨幕磅礴,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抽了半包烟,雨水打进车里,湿了座椅。

沈清北上,恍惚间,带走了我那颗平稳的心。

随后,盛世集团开始大力发展首都事业。

这一切,旁人不说,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近乎将盛世总部迁往首都,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

此后,在面对陆景行阴测测的为难中,我怕从未想过退缩。

实属是难得,若是让我高家列祖列宗知晓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那年,沈清孩子出生,她的身份从一位妻子便成了母亲。

身旁好友何其高兴?

我想,成家立业生子之后,人生应该稳定了。

可实则,并非,陆景行带给她的大风大浪并没有因此停歇,反倒是越刮越大。

这其中的一切,我不好明说。

我认识的陆家人,没一个好东西,陆槿言也好,陆景行也罢,都是唯利是图为了权利愿意牺牲一切的人。

但所幸,陆景行是爱沈清的,那种爱,即便是强势霸道也不能更改它的名字。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沈清生子后,我有极长的一段时间就飞往全国各地收拾烂摊子,陆景行是那种阴测测的阴险小人,他为了不让我在沈清身边转悠,全球给我使袢子。

倒也真是难为他了。

这世间,能让一国总统如此防着的人,除了我,估计也没谁能享受这个待遇了。

我应该是庆幸的。

来往首都与国际之间,每每在首都机场,我总是幻想能见到那个十九岁的沈清。

我出差归来,她前来接机,面色平淡,嘴角牵起,那样的沈清,是我此生最怀念的。

可我知晓,人生,错过了,便是错过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母亲养了一只白猫,那只猫,跟沈清很相像,它很漂亮,有一只大大的白尾巴,走起路来毛发迎风飞扬,它也很孤傲。

旁的时候,你是见不到的,唯有它饿了,需要吃食了,你才能见到影子。

亦或是它受伤了,需要帮助了,才会到你跟前来蹭一蹭。

冬日里,猫畏寒,它会跳上被窝跟你一起睡,以此来取暖。

但除此之外,你几乎是碰不到它的,这猫啊!薄情寡义的很。

需要你的时候才会跑过来跟你蹭一蹭,不需要了,管你是不是给它投食的人。

在这段隐藏的感情中,我想,我是幸运的,相较于沈南风,我是幸运的。

那年,陆景行知晓沈清与沈南风的往事,闹得不可开交,近乎将沈清身旁所有人都设计了一番。

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这种做法。

自己的妻子,心中有人,且还是自己的大舅子。

更甚的是,二人朝夕相处。

怎能不叫人怒火丛生?

沈清与沈南风二十年的感情,成了陆景行梗在喉间的一根刺,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

他禁止沈南风出入首都,固然心狠,但谁能说,他不是在用最愚蠢的方法来保全自己的婚姻呢?

任何一个男人都接受不了沈南风的存在,即便他们之间清清白白,也接受不了。

那段过往无论如何都抹不去。

这是不可争的事实。

沈清儿子一岁那年,陆槿言凭空消失。

首都在无这号人物,随之消失的还有一国副总统彭宇,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这二人是否去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共度余生,但后来,我的猜想并未得到证实。

首都的风起云涌太过变幻莫测,叫人抓不住。

陆景行与沈清婚后十二年,办了场小型婚礼,这场婚礼,没有媒体,没有外人,来者都是大家的亲朋好友,陆景行一身得体西装站在远方,身旁站着三个孩子。

彼时,当我见到那个穿着简约白纱一脸泪水的女人时,我想,她大抵是爱陆景行的,很爱很爱。

那种冲击感,让我恍惚间似是见到了一对几十年的恩爱老夫妻。

【若有来生、与君重逢】

【余生漫漫、与尔同归】

多么美好的誓言?

走向这一步,沈清与陆景行花了足足十二年的光景。

我此生,大抵是遇不到共度一生之人了。

沈清婚后,我身旁出现过各种世家小姐以及普通女子,她们身上都有一个共通点,大多都与沈清有几分相像。

但行至最后,我才知晓,也只是有几分相像而已。

我此生,在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与我有着共同经历惺惺相惜的女子。

人生,难得一知己。

年少时啊!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度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