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利好越多破绽也就越多(1 / 2)
很多在80年代末的华尔街人们看来,非常有新意的“既做高科技公司股价,又不给人留下破坏公司长期竞争力的坏印象”手段,在顾骜眼里就特么跟小儿科一样。
比如,製造一些智慧财产权被侵权假象,来演得公司新开发或者新购入的专利很有市场竞争力、这部分至产权和无形资产价格应该被高估,从而推高股价
这一招在历史上,确实是由号称过华尔街传奇重整型ceo的爱德华.米勒完善出来的。
但是,顾骜后世在阿狸系的科技公司呆了多少年?
哪怕只是靠着从每天上下班坐地铁时看的“36氪”、“知产力”这些行业公众号上的一鳞半爪粗浅认知,都足够他被n篇诸如重大智慧财产权诉讼公告对上市公司股价影响剖析之类的文章扫盲了。
后世从视觉大陆,到汉文线上,多少行业着作权大佬都是靠着公示官司量来撑高股价的。
因为公众有一种潜移默化的认知,那就是一家上市公司如果经常在智慧财产权侵权案子当中做原告,强势索赔,那么就应该调高对这家上市公司估值的预期——这说明人家智慧财产权库里的东西值钱,能被人顶着风险侵权。
相反,如果是经常被别人告侵权,那么股价就容易走低。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能说大型跨国巨头就可以跟很多商战小说里写得那么不在乎官司、可以随便侵犯小公司智慧财产权、然后跟小公司打互相烧律师费的行径来拖死小公司。
{当然很多商战小说必须这样写,这样才显得那些科技开挂的主角,所要面对的窃取其成果的敌人有多么兇恶,小说的冲突才显得出来。为爽而牺牲真实性,我觉得是划算的。}
只能说这种行径,在80年代之前,或许是可以的,90年代之后,因为资讯化和谘询被资本市场响应的速度太快,大公司也是要脸的。侵犯你一个专利或许赚不到多少钱,但社会影响闹大了,金融市场上损失一星半点,都比直接做利润大得多了。{不过98%以上的智慧财产权案子公众也注意不到,没有炒作的话。公众注意到的只是一个统计数据}
“呵呵,毫无新意。他以为这样就能伪装成像是真心想把王安电脑搞好?而不是骗人接盘、怕王安死在他手里?”
基于上述的见识不对称,顾骜在看到爱德华.米勒操盘后前两周的操作时,忍不住哂笑鄙夷,也就不奇怪了。
“米勒的布局有什么破绽么?不好抓他的证据呀。”被顾骜从旧金山喊来,共商大计的舒尔霍夫,皱着眉头,没能看出老闆所说的破绽。
舒尔霍夫做天鲲的总裁已经好几年了,顾骜这次準备把ceo的头衔也给他挂上,作为诱饵让舒尔霍夫再努努力,帮他把王安的案子也拿下。毕竟顾骜自己一个人,没法操盘那么多细节。{很多公司没有ceo也能正常运转,有总裁也就行了。各个公司架构不一样}
“就算有证据,我们缺乏合理的身份和渠道去揭露他。”一旁的彼得森提出了另一个难点。
彼得森掌握着黑石基金,在资本操作层面,顾骜还是需要彼得森帮忙的,不可能让天鲲直接出面去跟花旗银行买王安电脑的股份质权。
这一点很好理解,在华尔街有很多基金都是这样的掮客。
远的不说,就说彼得森本人和他的黑石基金——他们今年上半年,一直处于被盛田昭夫的索尼委託的状态,帮助索尼完成了对哥伦比亚影业的收购,成立了“索尼影业”。
这就很巧了,历史上87年这个点,舒尔霍夫原本应该是索尼{美国}的总裁,也是索尼收购哥伦比亚系那一票好莱坞公司的经手人。只不过后来因为索尼影业索尼音乐一度大亏,他被那些曰本本族人推出来背锅,丢掉了去总部高升的机会。
凭良心说,历史上索尼收购的时候被哥伦比亚系坑,还真不赖舒尔霍夫,主要是盛田昭夫本人买买买心切,一心想扭转曰本对美国的文化劣势,想强买一家好莱坞顶级发行商。
一开始舒尔霍夫的劝谏都生效了,别流露出太急迫的姿态,缓一缓,说不定还能压价。可惜在高层一起吃饭的时候,盛田昭夫喝多了清酒,醉睡着之前长歎了一声:“我多想要一家好莱坞顶级片商”。
然后曰本人那种唯长官意志是从的热血劲儿就上头了,认为“这是即使背锅也要送给盛田社长的礼物”,顶着哥伦比亚系21亿美元的漫天要价强买了下来,血亏了一大笔。
现在算算,顾骜就算是要买王安电脑,全部预算加起来都绝对用不了21亿美元。那么大一笔钱,索尼却拿去买一家好莱坞顶级电影公司,实在名令智昏。
眼下,历史上帮盛田昭夫操盘哥伦比亚案的内外两大负责人,舒尔霍夫和彼得森,几乎是原版複刻成了顾骜的臂助。只不过他们要杀价的对象,从哥伦比亚系变成了花旗银行和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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