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能者居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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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骜到底是找了什么律所的人当这种出头鸟?他们不怕得罪整个华尔街金融律师圈子么?”

爱德华.米勒看完全部材料之后,除了一丝大势已去的动摇和悲凉,更多是不可理解。

他用的那些造假招数,都是很新颖的。

虽然,不至于是做到全世界绝无人能看穿,但看得穿的华尔街顶级律师,两只手也是数的过来的。

在华尔街,搞金融造假和金融反造假的律师们,是有一个潜在行规的,那就是如果一个招数知道的人还很少。

那么,基本上是没有律师会用对公众捅破这层窗户纸,来一次性谋取一笔名声的,他们更多会选择加入到这个小圈子里,一起用这招毒计骗人赚钱,先赚个几年,等到知道这招的人慢慢多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捂不住了,垄断利润也衰退了,才会让这些招数见诸报端。

之所以能这么操作,是因为美国的律师费是很高的,把招数披露出来得到的利益,远不如先在垄断期打上几十个金融大案官司来得赚。

美国的法律圈子,那也是非常排外的。

人家之所以要法博才能入行,为的就是卡死那些身价低贱、敢鱼死网破的愣头青,不给他们进圈子搅混水拉低行业成本和门槛的机会。

否则的话,美国律师协会定的每小时350美金起步的谘询费,怎么还维持得住这么多年?

在这个圈子里,新诡计的传播、扩散和烂大街速度,远比圈外人想象的要慢得多。一个小创新的手艺,或许能为发明者带来好几年的独门垄断利润,才被人所知。

谁要是破坏了行规,是会被整个做金融法律服务的圈子排挤的。就像顾骜这次披露的东西,不仅会让爱德华.米勒受损,也会让其他试图用这些招数做高科技股估值的金融投资机构受损,那些人的怒火也是挺可怕的。

面对爱德华.米勒的想不通,他的女秘书立刻去搜集了一些资讯,半小时后反馈给了他:

“是纽约的一家没什么名气的中小型合伙事务所披露出来的。应该是顾骜给了他们足够的好处,所以他们哪怕被行业排挤也要揭露我们的造假。

我们查到这家事务所名叫‘光複律师事务所’,其中一名合伙人叫陆光複,是个30出头的华人律师。根据目前的资讯,应该是同为中国人的原因,导致人家被顾骜拉拢干髒活儿、怼我们。”

爱德华.米勒气不打一处来,拍桌怒吼:“顾骜和王安这堆渣滓!赚着我们大美利坚的钱,王安还入了咱大美利坚的国籍,居然还搞这些民族注意沆瀣一气的事情!这是他们没有充分融入美国社会的罪证!”

可惜,怒吼归怒吼,他也改变不了事实。尤其是当天下午,秘书拿来更多关于那家搅s棍事务所的资料后,米勒发现人家根本就是顾骜养的嫡系,也就无话可说了。

纽约,光複律师事务所。

作为合伙人之一的陆光複,看着自己掀盖子的成绩,难免沾沾自喜和后怕兼而有之。

在美国当律师,30岁出头的年纪,根本是谈不上资历的。他自问已经算是读博读得快的了,法博毕业后连实习两年、正式执业三年,如今才刚刚拿到法定允许以合伙人身份执业的最低年限。

所以今年开始,陆光複才真正开了一家合伙制的事务所。

而他的合伙人,还是表弟顾骜帮忙介绍的,是罗斯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併购律师,名叫韦伯.胡佩尔,大约40多岁年纪,精通资产评估和收购、破产等事务。

陆光複也算是一路快车上去的精英了,本科在哥大读的金融系,而众所周知哥大因为就在曼哈顿,所以那儿的金融系是全美第一的,常青藤盟校其他七所大学的金融专业都不如哥大牛逼。硕博又是在哥大读的法博,所以陆光複的专业算是对于处理金融投资、企业评估併购案例非常对口的了。

不过原本以陆光複的年纪和资历,韦伯.胡佩尔这样的大律师肯定是不屑于跟他搭档的这个韦伯.胡佩尔是比尔学长和塞拉莉研究生阶段时、在耶鲁的同班同学,后来是跟着塞拉莉一起去罗斯事务所厮混了十几年的。

所以,很明显,那个韦伯是因为给比尔和塞拉莉面子,由塞拉莉介绍给顾骜,作为合作纽带的,人家这才肯暂时放低身段跟陆光複合伙。

陆光複自然要死心塌地跟着表弟混,哪怕冒着极大的风险掀桌子,导致将来被人孤立、接不到别的生意,也不能推辞。

大不了,以后就只做表弟给的案子呗,天鲲和王安恁大的家业,每年能产生的法律服务和官司,足够餵饱一个中型律师事务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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