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3 章(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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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亲事,就不得不提沈琼的夫人傅书仪。

沈夫人怀着沈蓁蓁的时候,胞妹傅书灵有一子,取名顾长卫,方五岁的年纪却十分懂事。

一日,两人不知为何提到娃娃亲一事,想着若是能亲上加亲,再好不过。

不过,也是一时笑谈,两人均未深思。

等沈夫人产子时,胞妹前来探望,见襁褓中的婴儿可人模样,又想自家长姐为人处事,一时竟觉得再找不出比这小小婴孩更合适的儿媳妇了。

当下便解了腰间玉佩递过去,道,“大姐,你看你生了个闺女,可见老天爷也同意这娃娃亲。要不怎么不生成个男娃儿呢?”

见早已嫁人生子的妹妹舍下脸皮,扮作小时候模样,对着她这长姐撒娇,沈夫人也被逗笑了。

她伸手去接下那缀着络子的玉佩,含笑道,“这玉佩我先收下,可我就这么一个姐儿,长卫若是不成器,我……”

未等她说完,顾书灵就欣然笑道,“姐姐放心就是,长卫不成器,我也没那个脸来姐姐家求娶。他若是不成器,我便从村头找个麻脸姑娘做他娘子。”

说着,低头冲绷着张小脸的顾长卫一笑,“对吧。”

顾长卫人小小的,却被教的不错,知道娘亲在笑话他也不气恼,板着张圆脸,伸手去摸摸小蓁蓁蜷成小拳头的小手。

“妹妹乖,娘不乖。”

沈夫人同胞妹相视一笑。

两人于婚事一事上均有些不顺,沈夫人出嫁后才渐渐知晓丈夫为人,贪财好色。也幸好她手段好,才拿捏得住,失望之余,也觉得小儿女青梅竹马,总好过盲婚哑嫁。

对这门娃娃亲,姐妹二人都乐见其成。

只可惜,人间事事,实难尽如人意。尤其婚嫁一事,更讲究一个“缘”字。

先是胞妹亡故,顾长卫须得守孝,沈夫人伤心之余,觉得女儿尚年幼,等一等也无妨。

傅书灵孝期过了,还未来得及仪亲,沈夫人又旧病复发了,没几个月,也撒手人寰。

两场丧事一过,顾长卫同沈蓁蓁的亲事便彻底耽搁了。

顾家姨娘扶正的新主母不想继子娶个原配侄女儿,给自己添堵。沈琼也看不上于仕途上没什么前途的顾长卫。

但碍于名声,顾家和沈家,哪一方都没提这门亲事就此作罢,却也再没提起。

沈琼是个举人,读书人重名声,哪怕私下如何小人,明面上却不能给人留话柄。

因此,沈琼虽然不满把女儿嫁给顾家小子,却也没明着说,我瞧不上你,而是找了个正大光明的说辞。

“亡妻最疼膝下这一幺女,曾提及,若贤侄举业有成,可求娶。”

言下之意,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我女儿亲娘同你亲娘商量好的,你要是有出息了,我才把女儿嫁予你。至于什么叫有出息呢,哦,不如你就先考个秀才吧。所以,贤侄你还是回去闭门念书吧!

顾长卫这头未成年的小狼,暂时还斗不过沈琼这只狡诈的老狐狸,只得老老实实回家去了。

沈琼听着长子在耳边不停描述着江家的富贵,也忍不住有些心动,又想起顾家小子上回那篇狗屁不通的文章……

沈阳见爹有些意动,正要继续游说,却见沈琼摆摆手,“行了,县试马上就到了,你妹妹的事,我自有主张,这几日你好好念书,少出来凑热闹。”

沈阳一噎,“爹,孩儿还想在诗会上一展风采。”

他枪手都找好了,这么好的出风头的机会,他哪能错过。

沈琼知晓他肚子里无货,瞥他一眼,“少打那些小主意,为父能不知道?好好准备县试,其他的事少操心。”

沈阳愁眉苦脸,“念书便念书,那妹妹的事,爹给个准话。那顾长卫可盯着咱蓁蓁呢。”

“盯着便盯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不成蓁蓁还能跟着他跑了不成?”沈琼不耐烦,“蓁蓁把那小子当阿兄而已,还不是怪你,小时候总欺负妹妹。”

沈阳耸肩,嬉皮笑脸,“那不能怪我,谁让蓁蓁小时候傻乎乎的,又胖又呆,那么好欺负,连告状都不会。”

沈琼听得额角太阳穴直跳,抄起桌上擦手的帕子丢过去,“说的什么混账话,滚去念书。”

沈阳接过帕子,擦擦手,悠悠然出去了,“知道了。”

出了门,原本要往书房的脚步一拐,往沈蓁蓁的闺房去了。

看到爱欺负人的阿兄,沈蓁蓁不自觉皱皱鼻子,瓮声瓮气喊人,“阿兄。”

沈阳故作风流打开扇子扇了扇,“妹妹,给阿兄绣个荷包,要富贵点的,拿金线绣。”

沈蓁蓁有点小嫌弃,轻声细语劝,“阿兄,读书人穿金戴银的多不好,一点风骨都没有。”

沈阳一挑眉,“不许废话,我就喜欢,乖乖给绣,阿兄给你带莲子糖。”

沈蓁蓁圆圆的杏眼一弯,成了两片漂亮的桃花瓣儿,满口答应,“好,阿兄明日就给莲子糖。”

反正丑也是丑阿兄,她只管做了换糖就是。

沈阳拿扇柄敲敲她脑袋,“快点绣,我明日过来拿。”

说罢,大摇大摆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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