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人狼与狐仙(1 / 2)
刘叔的胸口处缺了一个包掌大的口子,正对心脏。
原本应该是心脏所在之处已然空空荡荡。
如果只是这样,的确是没有什么让人吃惊的,但怪就怪在,在刘叔胸口的边缘位置,还有几条突出的痕迹。
我只是稍愣了一会儿便分辨了出来,那突出来的痕迹,分明就是指印。
五个手指之印!
不!
在最初的震惊之后,我很快便分辨了出来。
那不是指印!
是爪印!
暂且不论是不是真的有人能够用手直接把人的胸挖出来。
假设真的有人,能够把人的皮肉挖开,胸骨挖断,然后把心脏从背后扯出。
那么在人胸口处的指印,边缘处应该是平滑的或者呈圆润形的吧。
可刘叔胸口的那几个突出来的印痕却是尖锐状的。
那是兽类的爪子才能抓出来的!
但矛盾点在于。
如果是兽类,那么兽类怎么可能懂得把人的心脏挖出来?
我仔细地看了一眼,刘叔的身体表面没有伤口,致死之处就是胸口的这一处伤势。
而且伤口平滑,并无血肉模糊之状。
这说明是一掌穿胸,握着心脏从背后透体而出。
野兽会这么干?
哪怕野兽真的知道这么干,可人的手和野兽的爪是不同的。野兽的爪是不能像人一样做抓取的动作。
野兽最多只能做到在兽爪入体之后,把心脏给抓烂!
除非!
除非这头野兽的爪子和人一样,很长,灵活到可以自由弯曲!
难道是有人假装成的野兽?
我一边思考着,一边俯下身去,把手伸向了刘叔。
我的手轻轻地在刘叔的胸口处的洞上边缘摸了一下。
尸僵早已过去,此时尸体已经开始腐坏,所以已经呈现出蓬松的状态。
但这依然不能影响我依照《麻衣相术》来对尸体进行判断。
尸体胸口处的皮与肉都很松驰,说明死者在死亡之前处于放松状态,也就是说没有经过打斗或者其他需要体力的事。
“被偷袭?一掌把心脏挖了出来?”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由得想像起了刘叔遇害时的情形。
从尸体来看,他死前并不紧张。只能是在一瞬间就被人挖了心脏而死。
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这么厉害?
我一边嘀咕着,同时手不由得落进了伤口里面。
顿时,我脸色一变。也不管大家是不是会觉得不妥,我直接把手伸进了刘叔的伤口里面。
摸了几下手,我把手拿了出来。
“这是?”慕容洁和瘦猴的声音一起传了出来。
刘婶这时也奇怪地看着我手里的东西。
我手里的是一撮毛发!
很黑,很粗,也不长,硬度也比较大,我搓着的时候甚至有点觉得扎手。
“是野兽的毛发。具体是什么不知道。”我回答着其他人的话,又轻轻地搓了一下,“我估计是狼之类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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