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 1983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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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钟听得这一声呼喊,方才从思索中回过神来,喝道:“什么事?”

衙役道:“回老爷的话,杨大人让小人将这个交给大人,还说这个对大人断案有莫大的帮助?”

况钟一楞,道:“还不拿上来?”

衙役双手将那纸张递了上去,况钟一把接过,低头看了起来,与那衙役看完的神情一般无二,况大人也对这几句话儿摸不着头脑,嘀咕了半响,仍一无所得,不得不暂时放下,看下面还有字儿,便顺着看了下去,问之识者,多说是词讼作四六分问,方息得讼。谓与原告以六分理,亦必与被告以四分。与原告以六分罪,亦必与被告以四分。二人曲直不甚相远,可免愤激再讼。然此虽止讼于一时,实动争讼于后。理曲健讼之人得一半直,缠得被诬人得一半罪,彼心快于是矣。下人揣知上人意向,讼繁兴矣。??可畏讼而含糊解之乎?君子之于天下曲曲直直,自有正理。四六之说,乡愿之道,兴讼启争,不可行也。这句话显然比起上面一句要好理解的多,单就这句话的意思来看,似乎只有反对和稀泥,但其真正过人之处在于,基于对司法的理解和对效率的关注,身为知府,身为县令,大可赞同今日为许多”为权利而斗争”者所诟病的”息讼”,因为司法的功能就在消除社会的纷争;但息讼不等于”畏讼”,也不能”和稀泥”,这话儿的用意,在公堂上的确可以得到验证,如真正有效的”息讼”就是要在全力听讼的基础上依照案情是非曲直严格执法,”和稀泥”注定引发好事者的不当利益追求--健讼,”虽止讼于一时,实动争讼于后”,结果恰恰与一味主张息讼的裁判者的预期背道而驰。这法子简单的来说,就是对大明制度与人的互动博弈之理解,一种手段目的理性的或功利或效用主义的论证,得出一个结果完全符合官员的道德直觉:只有公正的司法才会真有效率。用杨峥的话儿说,知府大人就应该始终如一地依法公正裁判会减少机会型诉讼,再联系全面一句话,况钟多少有些理解杨峥的用意,说得通俗点便是知府大人在判案时,得把握一个平衡。在争产业案中,小民最在乎的是钱财,乡宦则并非如此,所以,缺啥补啥,把平衡的指针自然往小民那里偏斜。相反,在争面子的案件中,乡宦在乎的是面子,而小民则并非如此,所以,平衡的指针自然往乡宦那里倾斜。如此,就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状态,而非失衡状态,如今的苏州城是百姓吃亏,富户、大户肥了腰包,身为知府大人若想退田维护百姓的利益,那么自己的天秤就该倾向与百姓,所以在断大户、富户的案子时,就得定下规矩来,第一,按当事双方的血缘关系来:宁屈晚辈不屈长辈。第二,按当事双方的财产多寡来:宁屈富人不屈穷人。第三,按当事双方的官民身份来:宁屈官绅不屈小民。第四,按当事双方的智商情商来:宁屈刁顽不屈愚直。

第五,按案件严重程度,如果仅是吵个架:宁屈小民不屈官绅。这样做看似有失公正,甚至不惜得罪苏州富户、大户,但比起丈量土地来说,以这种断案方式,最大的好处不会引起百姓的反感,甚至还能得到他们的拥护,不至于苏州爆发动乱,可以说对于稳定大于一切的苏州城,苏州城的富户、大户无论是财、势、和都占了两份,想要从他们手中夺取属于百姓的东西,那么要做的就是联合百姓,最不利的局面能形成二对二,这样既能保持苏州的稳,又不至于自己孤立无援,可以说这几句话看似是摸不着头脑,实则蕴含着一个大大的稳字在里面,而如今稳是苏州最需要的。

他虽打着断案为名,借机迫使苏州大户、富户退田,但具体操作还需斟酌,他本以为帮大户、富户断清了冤案、错案,从而让大户富户感念朝廷的公义,自觉退回田地,从前两日的效果看,不是没有,苏州是文化繁荣之地,比起其他各地,大户、富户倒也懂得感恩图报,但凡事有利必有弊,苏州文化氛围好,即便是富户、大户都是读书人之人,心眼较为别的地方要多一些,他们一方面仗着手中的权、财、势肆意兼并、榨取民膏、侵吞国帑,另一面他们可以将自己打扮道德模范,以圣人之言为自己批上了光鲜亮丽的外衣,让人奈何不得,从而让他们窃取朝廷的财富,可以说对付这些人,一味的公正廉明,未必有用,最有效的法子抓住他们的痛处,狠很撒上一把盐,让他们害怕,让他们知道痛苦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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