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14章 公堂对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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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赵州尊便更加不疑兰庭拟定的套路,问讯之前,忽然又下令把蒋氏提审上堂。

而今的州县长官问案,虽说律法规定了一些程序,也有诸如对于刑讯、复审等等的限制,但具体如何问案却并没有详细的规律准则,事实上判官大多可以自由发挥,好比曾经一个案例,和本案近似,疑犯都是女子串通奸夫谋害亲夫,前一个判官不问青红皂白便把女子判为凶手,他离任后,另是一个判官认为“奸夫”是个穷汉,亲夫既英俊又富有,那女子根本不可能舍弃英俊富有的亲夫,反而和“奸夫”勾搭,于是改判了女子无罪。

前后两个判官都没有通过其余的证据,仅是靠主观臆断判定的案件。

但结果却是天渊之别。

这在时下绝非罕见,实则大多数的地方判官断案,采取的都是主观臆断。

兴许这也是胡端起初枉法时全然没有畏惧之心的根由之一,他想就算蒋氏到了刑部翻供,这也是常见的事,无关重要,普通民家杀伤案而已,刑部的官员哪里有那耐烦心亲自审讯,无非就是发还重审,他到时有的是办法收拾残局。

故而当赵州尊忽而改变了逐一审问的方式,而有意让蒋、张妯娌两个公堂对峙时,胡端虽说神经更加紧绷,却也没有立场和理由提出反对。

张氏也一口咬定了案发当晚死者吴大贵是在她家用的晚饭以及和吴二贵推杯换盏,酒水吃食部份的供辞亦同吴二贵、吴老娘所诉毫无差异,但她话音刚落,蒋氏便立即提出质疑:“亡夫素来饮不得黍烧,略为沾上便会起周身红疹,张氏招供她两夫妻是用麻拐子家的汾河黍烧招待亡夫已然作伪,州尊倘若不信,大可传召东墟麻拐子作证,他家在那一带经营酒酿也已是祖孙几代的生计,这么些年,我家可曾去他那里买过一坛黍烧?”

见蒋氏说得这样笃定,张氏一下子就慌了神,也不及细细地思谋回想,下意识便变了口供:“既如此应是妾身记性有了差错,毕竟隔了大半载的事,从前庭审时也没有询问有关酒水吃食的详实,记不大清晰也是合情合理。”

要若断案经验丰富的判官,从张氏这一番说辞中就能找出破绽打开缺口,赵州尊虽不具经验丰富而是个门外汉,但有兰庭替他出谋划策,实则上父子二人商量如何审问的时候,便有意把要细问案发当晚酒水饮食的事泄露给了胡端的耳目,情知胡端必然会教唆吴家几口串供,至于蒋氏说死者不能饮黍烧,那其实是诈词,要若吴家几口人串供的酒水是另一种,蒋氏也会搬用这套说法,用意便是让张氏露出破绽来。

赵州尊于是把惊堂木“啪”地一拍,肃声斥道:“张氏在公堂之上证供狡变,本官下令依律对其用刑!”

这下子莫说张氏神色大变,就连胡端也再坐不住,他几乎立时提出抗议:“赵州尊,下官以为张氏的辩解确然符合情理,只是因为她一时记性不那么清晰,赵州尊便要对她用刑,这可有屈打成招的嫌疑!”

同样在一旁听审的巡按御史唐维虽说是站在赵州尊的阵营,但也觉得就这样对张氏公然刑讯的理由确然太过牵强,有心想要声援,一时间却找不到理据支持,急得一双眉头紧紧蹙起,眼睛一忽瞅着上座的州尊,一忽瞅着虽于下座也格外强横的胡通判,脸色也阴沉下来。

而早被胡端笼络的刑房司吏刘八,这确然是个还算有经验的小吏,他意识到赵州尊是有意在诈张氏,连忙上前低声和胡端耳语了几句,胡端一听,更加胸有成竹。

“既是公堂对峙,州尊何不连吴老娘、吴二贵母子也再次唤上庭来询问,且看犯妇蒋氏的证辞真与不真。”

张氏听这一句提醒,也立即意识到自己险些上当受骗。

她不清楚大伯对黍梁酿成的烧酒是否口忌,难道婆母和丈夫也不清楚?要真大伯一碰黍烧即生红疹,当初串供时怎么会疏忽大伯的这一禁忌?胡通判“再次”二字就是提醒她,那母子两已经先被传唤,供辞和她的并无差异,她不应因为蒋氏的说法就变供。

于是张氏再度改口:“州尊老爷明鉴,分明是犯妇蒋氏谎诈,才误导妾身怀疑记性发生偏差,当日的事,婆母和外子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用的麻拐子家的黍烧招待大伯。”

胡端长吁一口气:这妇人还不算愚蠢透顶。

唐维眉头蹙得更紧:这下案情似乎越发理论不清?

只见赵州尊却是意气风发声如洪钟:“张氏,你是如何确定吴妪、吴二贵的证供和你一字不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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