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34 赶紧结婚(1 / 2)

加入书签

宋颂拖延症晚期,本来工作量不大,两天休息时间,只要一天完成一点就能按期上交,结果她非要拖到周日晚上,加班加点才完成任务,直接导致周一早上闹铃响了三次才把她从睡梦中叫起来。

她迷迷糊糊地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待看清上面显示的时间,猛地惊醒了,手忙脚乱从床上跳起来,趿拉上拖鞋奔去卫生间洗漱。

真是要命!

别人放假都是调整作息,养精蓄锐,为接下来一个阶段的工作做准备,怎么她每次放假反而把作息打乱了,搞得自己越发狼狈。

宋颂对着镜子想要化个简单的妆,却因为着急忙慌不小心把口红掰断了。她头皮发麻,心疼地看着躺在地上的半截口红,也来不及多想,拍了张照片,把地上的残局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家门。

一路上紧赶慢赶,又跟上次那样,赶在最后三分钟打了卡。

整个人像是虚脱一般,踩着高跟鞋、脚步虚浮飘到到办公厅,把包甩在桌子上,坐在椅子里调整呼吸频率。

大冬天,她的额头急出了一层汗,妆都白化了。

杨雯琦见状,揶揄一笑:“你怎么回事啊?每次放假都这么累,听我一句,年轻人别拿身体不当回事,要适当。”

宋颂咧了一下嘴角,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她好像在开车,但她没有证据。

她拿出手机,找出相册里的照片,对着断掉的口红心疼了三秒,发了一条朋友圈:“呜呜呜,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宋颂刚放下手机,就看到宋祥涛给她发了一个五百块的转账:“是不是早上起太晚,手忙脚乱把口红掉地上了?”

宋颂感觉受到了安慰,收下爸爸的转账,再吹一波彩虹屁:“是呀。谢谢爸爸,爸爸我爱你!”

杨雯琦也看到了宋颂的朋友圈,给她点了个赞,即使只有半截口红,女人也能一眼看出色号:“这不是你出差前才买的那支口红吗?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宋颂捂住胸口作痛苦状:“是啊,没用几次就成这样了。还不是我早上起来晚了,着急化妆,拧出来太多,不小心就弄断了,我当时心痛到窒息,关键是快迟到了也来不及惋惜太久。”

身为女人,杨雯琦深有同感,她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你这支口红好歹用过几次,我上次买的那瓶香水你知道吧。刚收到快递,拿出来的时候没拿稳,‘啪’地掉在地上,我的心都跟着碎了。后来几天,满屋子都是那个香水味,我算是知道什么叫金钱的味道了。”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宋颂瞬间没有那么心痛了。

她放下手机,抓紧时间把资料拿给主管,然后就回到座位处理一些出差前留下的琐碎的事。

忙了大半个上午,等她再次拿起手机时,看到林书山一个小时前发来的微信,她当时在处理工作没有听到。

“什么牌子色号?”

宋颂眨了眨眼,端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水,顿了片刻,她才明白过来,林书山指的是她早上发的那条朋友圈。

什么意思?他要帮她买一支新的吗?

这让宋颂想起来,以前林书山送她口红就是拿着她在朋友圈里发的照片,先在网上搜出牌子,再去专柜询问柜姐具体的色号。不过这一次,她发的只有断掉的那半截口红,他没办法搜出是哪个牌子,所以特意发来消息问。

宋颂笑了笑,她家的山哥也太可爱了叭。

她放下水杯,快速打字回复他:“不用帮我买了,回头我自己买。”她很喜欢那个色号,才用了没多久,对它的喜爱没有减退,准备近期去买一支新的,反正老爸给了她一笔资金。

林书山回消息很快:“中午正好要跟室友出去吃饭,顺便。”

看着这样一行文字,宋颂几乎可以想象到林书山别扭的表情,明明就是想给她买口红,怕她拒绝还要说顺便,恐怕跟室友出去吃饭才是顺便吧。

宋颂也不忸怩了,把口红的牌子和色号发给他:“下次见面奖励你。”

林书山倒是不客气,张口就要奖励:“你要奖励我什么?先说出来,我好做一下心理准备。”

宋颂:“……”你需要做个屁的心理准备哦。

现在还是上班时间,宋颂不敢跟他聊太久,把手机放在一旁,继续对着电脑处理工作上的事。

中午,她和杨雯琦还有另外两个同事在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

杨雯琦点了一份盖饭,随便吃了两口就拿起手机玩:“最近减肥,不宜吃太多。”

宋颂就很佩服这种人的毅力,美食摆在眼前,说不吃就不吃,绝对不动摇自己的决定。她就不行,每次说减肥就只是口头上号召自己,从来没有付诸实施。

她摸了摸肚子上的肉肉,决定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减肥,虽然减肥的过程很是煎熬,为了穿着美美的夏装,在男朋友面前让他眼前一亮,她还是可以咬咬牙去实践的……

正想着,男朋友就发来了消息。

宋颂放下筷子,拿起手机,看到他拍了一支口红的照片,问:“是这个吗?”

宋颂:“dei!”

消息回得这样快,林书山就猜到她没有在忙:“你在吃午饭?”

宋颂:“嗯,跟同事一起。你吃过了吗?”

林书山:“刚和室友一起吃完,正好旁边有个商场。”

宋颂:“哦。”

那边没有再回复,估计在付钱。

林书山拿着挑好的口红去结账,他的三个室友都在门外等候,百无聊赖地低头玩手机。一群单身狗,无法体会给女朋友买口红的乐趣,也并不是很想体会。

结账的时候,柜姐例行推荐:“先生你好,我们品牌最近新出了几个色号,买得都很火,你要不要给你女朋友多挑两支。你知道的,对我们女人来说,口红永远不嫌多。”

后面一句话倒是真的。林书山确实在宋颂住的地方看到一个专门放口红的透明塑料盒,里面排得满满当当。按照他的预计,即使有十张嘴巴每天涂抹,也得涂到下辈子。

当然,这种话他没有在宋颂面前说过。

“你稍等,我问问她。”林书山对柜姐说。

他不太了解这种东西,万一买了宋颂不喜欢的色号就不好了。他点进微信,发消息问宋颂:“售货员说这个牌子有新出的色号,你要不要试试?”

宋颂一看到消息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拿起手机回复:“柜姐看你人傻钱多,想让你多掏点钱。新出的色号我都没试过,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还是不要了,就买那一支。”

几个同事见宋颂时不时看手机,笑得一脸暧昧:“男朋友呀?”

她们当中只有杨雯琦见过宋颂的男朋友,捂着嘴说:“那个小男生可帅了,听说还是清华数学系的大学霸。”

“真的?是大学生啊。”同事惊讶了,“宋颂,你从哪儿找的小奶狗,还有没有资源,给姐姐也介绍一个,我就喜欢年轻的。”

宋颂满头黑线,扶额道:“他读研一,我也才刚工作,他没有比我小,我们俩同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