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动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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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好下手对象后,杨翼飞自一百姓家中偷得一身衣服,一双布鞋,一顶瓜皮帽,一条布巾,特种兵当小偷,要是还能被人抓住,那他也不用混了。

得手后,杨翼飞便从南城门出了扬州城,到城外长江中好好洗了个澡。

虽然已是深秋时节,但白天还没那么冷,水温可以承受,杨翼飞将皮肤都搓得通红,总算将一身泥垢搓洗干净。

那一身已经只能称之为破布条的迷彩服,以及里面的体能训练服,都被他扔掉了。

穿上不怎么合身,但总比破迷彩服好得多的衣裤,套上长袍马褂,戴好瓜皮帽,杨翼飞总算稍稍解决了御寒的问题,身上舒服多了,好在鞋子刚刚合脚,不影响他的行动。

不过这样一来,他看上去也不再像是一个叫花子,身上再无那股馊味,倒是少了层“保护色”。

但也无妨,反正他在扬州城也待不了多久就要离开。

换上衣服后,杨翼飞回转扬州城,找了条偏僻的巷子猫着,一边闭目养神,一边静候夜幕降临。

……

夜,天空阴沉,月亮星辰都被乌云掩在其后,没有一丝光亮,正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翼飞靠坐在墙根睡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喧闹了一天的扬州城早已安静下来。

站起身伸个懒腰,杨翼飞从休息的巷子中走了出来,往万胜赌坊的方向摸去。

他小心掩藏着身形,避开一波波巡逻的官差,这清朝前期,对宵禁的执行是非常严格的。

《大清律令》: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其京城外郡因公务急速、军民之家有疾病、生产、死丧,不在禁限。

意思是说,在京城宵禁时间到了后,也就是晚上八点十二分(一更三点),晚钟响起之后,早上四点十二分(五更三点),晨钟未响之前,若还在街上走动,便要被抽三十鞭子。

二更之后到五更之前还在街上的,抽五十鞭子,而京城之外的城镇可以轻一些,却也要被抽。

只有公务在身、或生了急病、要生孩子、要办丧事的,不在宵禁限制之内。

虽然杨翼飞不怕那些巡逻的官差,却也不想惹麻烦,他杀一波官差倒是痛快了,可若惹得扬州城戒严,那对他并无好处。

杨翼飞休息的那条巷子本就离万胜赌坊不远,半个多小时后,他便摸到了赌坊侧面巷子中。

时间已近子时,但赌坊内依旧亮着灯火,只是没了喧闹声而已,像赌坊、青楼、酒楼、客栈这些地方,晚上也照样营业。

只是过了宵禁时间后,就不能再出门,客人们想要休息也只能在店中开房住下,所以即便是赌坊也备有客房。

看着高达三米的围墙,杨翼飞嘴角弯了弯,退后几步,一个助跑,左脚在墙上一蹬,身形顿时往上窜去,双手扒住了围墙上沿。

对专门练过攀爬的人来说,只要手能上得去的地方,人便上得去。

杨翼飞扒住围墙上沿后,一个引体向上动作,将自己的胸膛拉到与围墙上沿平齐之处,小臂迅速往上沿一搭。

如此一来,支撑身体的就不再是双手手指,而是整条手臂,自然更加轻松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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