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千万不要去大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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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去禄口机场。”

金陵大学校门口,陆原拉开一辆出租车门。

上了车,陆原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三十分,应该可以赶上六点钟的飞机,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就会到杭州。

然后再打车的话,不到八点钟,自己应该就可以到达伊丽莎白号游轮。

本来陆原四天前就准备过去的,不过周允说她们要进行魔鬼训练,没空陪陆原。

所以,就定在了今天。

今天其实也很好,自己过去了,正好可以看一看周允的表演。

“好咧,小伙子,坐稳了啊。”

出租车,向机场飞奔而去。

此时,杭州,钱塘江。

伊丽莎白游轮的大厅里,巨大的水晶吊灯仿佛是一座小山倒悬在高高的穹顶,巨大的鎏金幔帐悬挂在四壁。

这座足可以容纳两千多人的大厅,此时熙熙攘攘,宾客云集。

穿着雪白燕尾服的侍者,托着红酒的银盘子,灵活的穿梭其中。

在大厅的中间,竟然还有一个游泳池子。

此时,肌肤丰腴雪白的各色美女,穿着泳衣在其中嬉戏打闹,雪臀美股,让人目不暇接。

“老公。”

突然,***博觉得胳膊被人拉了一把,回头一看,正是郑泫雅,手里还提着一双鞋子。

“你怎么过来了?!”

***博吓了一大跳,急忙低声说道,“这里是宾客区,你是不能进来的知道吗,你没有入场券,如果被发现了,那就完了!”

“怕啥啊,你不是有入场券吗?”郑泫雅说道,“我是你女朋友,被发现了,你就说我是跟你一起来的不就成了,不是入场的都可以带女伴的吗。”

“对对,嘿嘿。”***博一想,也是啊,“对了,这是你们表演穿的鞋子吧,你提着鞋子干嘛?”

郑泫雅得意一笑,踮起脚,贴着***博的耳朵,小声的说了几句话。

“哈哈,你可真够损的!”***博听完也笑了,“你这么一搞,她恐怕真要完蛋了,要知道,这里面随便一个都是我都惹不起的富豪啊。”

“嘿嘿,我就是要她完蛋!”郑泫雅目光里闪过一丝阴狠,然后,她环视着四周,不知道在打量什么,似乎在寻找目标一样。

就在这时候,她眼前突然一黑,突然,整个大厅里,灯光一下子灭了!漆黑一片!

啊!

众人发出一片惊呼声。

不过就在这时候,一盏灯光从空中照下来,照在大厅进门的地方。

同时,众人耳中传来了一阵很浪漫的音乐。

几个黑人音乐家,手里拿着小提琴,一边拉着,一边从大厅进门的地方,款款的走了进来。

大厅里的宾客们,顿时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那几个黑人音乐家,一边拉着小提琴,一边在人群里穿梭。

而那束灯光,也一直跟随着他们。

这几个人,就这样,一直来到了场内一个女人的跟前。

这女人,长得很漂亮,二十八九岁的模样,一头波浪卷发,透露出一种风情和韵味。

穿着一件旗袍,身材亭亭玉立。

当灯光照到这个女人身上的时候。

大厅里不由发出了轻轻的惊呼声。

“啊,她也来了?”

“哇,果然好漂亮,好有气质!”

“能去和她合个影就好了。”

要知道,这大厅里可都是富豪名流,现在看到这女人竟然都发出惊叹,可想而知,这女人的地位了。

“那女的是谁啊?”郑泫雅倒是不认识这女人。

“她叫金戴珊,是上海金家的大女儿,国内顶级名媛,厉害的很呢,这一次派对,能请到她,也不简单呢。”***博说道。

此时,那几个黑人音乐家,都在金戴珊面前停下来,然后分站在两旁,但是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演奏,音乐依然继续着。

而此时,一个三十左右的男子,从黑人音乐家的后面,慢慢的走了出来。

来到了金戴珊的跟前。

这男子,梳着向后的油头,一身黑色的西装在灯光的照射下光华四射,整个人,面目充满了一种自信和霸气。

当男子出现在灯光里的时候。

大厅里顿时就沸腾了。

“不是吧,叶公子都来了!”

“我草,牛逼了,叶公子都来了,这次派对的档次一下子提高了好几档啊!”

“妈呀,我第一次距离叶公子这么近,好激动啊,哈哈哈!”

一时之间,这些被普通人崇拜和景仰的社会富豪和名流,一下子就变成了各种小迷妹和小迷男了。

“京城四少之一的叶无双叶公子!妈呀!”

郑泫雅也惊呆了,此时双眼直勾勾的看着灯光下的叶无双。

叶无双并不能说是非常帅,但是身份和背景摆在那里,更何况,整个人都有家族的一种霸气和自信。

试问,这个大厅里的女人们,谁不是富二代?

既然是富二代,谁不想进入顶级豪门家族?

京城叶家,自然就是顶级豪门家族。

叶家的子孙,自然就是所有人最倾慕的对象。

叶无双的手里,拿着一朵玫瑰花,一朵很普通的玫瑰花,平时如果不是节日,花个三块钱就可以买到的那种玫瑰花。

他慢慢的,走向金戴珊,来到金戴珊跟前。

此时的灯光,只照着他们两人。

“给你。”

叶无双把手里的玫瑰花,送到了金戴珊跟前。

“哇,好浪漫啊!”

“是啊,看得我好感动啊!”

“我都要感动的哭了,其实,爱情真的不在乎什么金钱的,我们女人真的不喜欢什么钻石戒指之类的,我们要的就是这种平凡的温馨的爱情啊,叶少,你太伟大了。”

一时之间,大厅里的女人们,都被感动的泪眼汪汪的。

额,女人嘛,就是这样。

要是一个穷吊丝拿着一朵玫瑰花,肯定会被嫌弃的仿佛是一张被用过一次然后洗了一遍又用过一次的卫生巾。

所以说,要看玫瑰花拿在谁的手里。

金戴珊笑着,接过了玫瑰花。

顿时,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大家此时都明白了,怪不得灯突然都灭了呢,这是叶公子要求婚啊!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叶无双的权力和地位了,是的,在这伊丽莎白的游轮上,试问,还有谁有能力让所有的灯光都灭了的?

还有谁敢在不给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就毫无征兆的灭灯,然后搞自己的求婚仪式的?

要知道,这个大厅里的可都是开跑车的牛逼哄哄的称霸一方的富豪啊。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叶无双。

只有京城叶公子叶无双,可以这么做,也敢这么做。

“珊珊,你闻一闻玫瑰花,香不香?”叶无双说道。

金戴珊很听话,举起了玫瑰花,刚放到鼻子下面,突然,她眼神一动,然后,从玫瑰花的花蕊中,取出了一枚戒指。

“哇!”

“好大的宝石!”

“我草,太璀璨了!”

“这钻戒,至少也要几个亿吧!”

玫瑰花中,藏着一枚钻戒,这是真正的鸽子蛋钻戒,真的跟鸽子蛋一样大的钻戒!

“珊珊,这钻石,是我亲自去南非,亲自下河,亲自在河水里,淘沙淘出来的,可以说,这钻石不仅仅是价值连城,最重要的,是我亲自为你淘出来的,它代表了我的真心。”

说到这里,叶无双突然下跪,“珊珊,嫁给我,好吗?”

“哇,感动,好感动啊!”

“玫瑰花里藏钻石,这么有创意的点子,也只有叶公子想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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